魏伯河

在《宁邑宁氏族谱》中,保存了一份完整的《守河南郡伯宁公德政实绩》(以下简称《德政录》)。“守河南郡伯宁公”为宁氏先祖、曾任河南知府的宁之凤(1610-1680)。因清代流行以古代同级官名称呼现任官员,故《德政录》及所附诗文均称其为“郡伯”或“太守”。
在中国传统社会,官员在一地任职期满离任时,当地士民为表敬重和挽留之情,赠“万民伞”、立“德政碑”者并不鲜见。其中有的确有政绩,惠及百姓,受到士民拥戴;有的则并无实绩,却有意操作,a沽名钓誉。此种风气,至清末尤甚,随着清王朝的日渐没落,吏治腐败愈演愈烈,实至名归者愈来愈少,拍马文章却连篇累牍,乃至成了一种普遍的恶习。像清初宁之凤这样,士民以《德政录》为其歌功颂德者并不多见。
宁之凤其人
宁之凤,字德九,山东宁阳人,明崇祯丙子(1636年)科举人,清顺治丙戌(1646年)科二甲进士。他出生于一个耕读之家,书香门第。据《宁邑宁氏族谱》载,宁氏自唐代定居宁阳,其后开枝散叶,遍布宁阳全境,乃至当地俗谚有“无宁不成庄”之说。据《宁阳县志》载,宁之凤之父宁允济,字泽寰,生有七子,有五人成立。在他的苦心教养下,除长子之凤高中进士外,其余诸子亦好读书,并取得某种功名。其中国栋、之鹗为廪生,之麟为庠生,之鸾为廪贡。后世子孙瓜瓞连绵,诗书传家,簪缨不绝,后来又出现过两名进士和多名举人、贡生。
宁之凤“有文武才”(《宁阳县志·宁之凤传》),出仕之初,授工部都水清吏司主事;再升虞衡司员外,其间曾奉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