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 倩 (广东理工学院,广东 肇庆526070)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收官之年,这两大任务是否能够如期完成,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三农”工作成效的高低,其中,农民增收程度是一个硬指标。2020年中央一号文件指出产业发展是促进农民持续增收的有效途径,要支持各地立足资源优势打造各具特色的农业全产业链,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继续调整优化农业结构,增加优质农产品供给,有效开发农村市场,推动农产品进城、工业品下乡双向流通,提升农民生产经营效益。近些年来,在政府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大力支持下,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保持较快增长势头,增速持续超过GDP 和城镇居民收入增速,2019年,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6021 元,比上年增长9.6%,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6.2%。
然而,2020年1月,突如其来的疫情冲击了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影响了经济发展。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显示,一季度国内生产总值同比下降6.8%。农业生产、农产品供给、农民增收都受到了较大影响。由于疫情防控的需要,各地采取了严格的交通管制和人员管控措施,多数市场停止营业,导致劳动力就业严重不足、运输渠道受阻、销售市场减少,对农产品的采摘、运输和销售环节带来了严峻的挑战,多地出现农产品滞销难卖的问题。同时,由于购买渠道减少,消费者在购买农产品时也出现了困难。因此,就出现了城市供不应求、农村待销滞销的农产品供销矛盾[1],不仅影响到居民基本生活需求,还会导致农民收入减少,生活质量受到影响,危及到相关农户的生计,不利于保障民生和维护社会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