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亚峰
摘要:《人物志》专门用一章论述“英雄”,“英雄”的内涵因此得以确立,汉末至魏初是“英雄”审美形态成型的关键时期,刘劭用阴阳二气的二分法,结合人物审美的自觉性与政治性,使“英雄”的审美形态更加明确和具有价值导向。就美学发展而言,“英雄”的审美形态是对汉代美学的继承,刘劭用“壮美”衔接了汉代“以悲为美”的美学主题。刘劭对“英雄”审美形态的开拓,导向了魏晋后期人物审美中壮美与俊美的衍生,对后世人物品评中的形神与价值相关联的审美品鉴风气产生了影响。
关键词:刘劭;人物志;英雄;审美形态;壮美;俊美
中图分类号: B83-092文献标志码: A 文章编号:16720539(2020)03010205
汉代实行的选官形式,如“察举征辟”“贤良方正”等。一方面形成官方意识形态下的一股人物品评风气,以人物“德”“才”为品评核心;另一方面形成民间话语下的一股人物品评风气,以人物“材”“名”为品评核心,这两股风气相互影响,彼此交融,最终形成了清谈的时代审美风尚,“清谈的发生正是以品评人物为主要内容的”[1]14。汉代以降,在明目繁多的人物品评言说中,刘劭的《人物志》最具逻辑体系和理论形态,《人物志》也是上承两汉下启魏晋学术思潮的产物。人物品评的核心,一言以蔽之即“开启了人物审美的自觉时代”,故宗白华曾称赞“而美学上的评赏,所谓‘品藻的对象乃在‘人物。中国美学竟是出发于‘人物品藻之美学。美的概念、范畴、形容词,发源于人格美的评赏……而品藻人物的空气,已盛行于汉末”[2]210,尽管宗白华的观点有些绝对,但汉末人物品评对中国美学思潮发展的促进作用却是至关重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