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贸易壁垒对我国农产品出口的影响及法律对策研究

2020-08-31 14:50洪宇飞
现代农业研究 2020年8期

洪宇飞

【摘   要】 随着经济全球化的进程的加速和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农产品出口受到了绿色贸易壁垒的影响,问题也日益突出。笔者通过收集大量文献和资料,由绿色贸易壁垒的概念、原因、表现形式入手,分析绿色贸易壁垒在WTO和GATT框架下的法律规则,以及绿色贸易壁垒对我国农产品出口的影响。在大量文献和研究的支持下,提出了我国对农产品出口的法律对策,从国内外角度提出建议。

【关键词】 绿色贸易壁垒;农产品出口;影响;法律对策

[Abstract] With the acceleration of the process of economic globalization and China's accession to the World Trade Organization, the export of agricultural products has been affected by green trade barriers, and the problems have become increasingly prominent. This paper analyzes the legal rules of green trade barriers under the framework of WTO and GATT, and the influence of green trade barriers on the export of agricultural products in China.

[Key words] green trade barrier; agricultural products export; influence; the legal countermeasures

随着中国加入世贸组织,在经贸领域中出现了越来越多的挑战和问题,绿色贸易壁垒问题日益突出。经济全球化进程的加快,不仅带来了经济的飞速发展,而且带来了各种严重的环境问题。环境的过度开发导致全球变暖,臭氧层的破坏和破坏,生物多样性的减少,土地荒漠化和全球环境退化。如今人们生活水平和文化水平的提高,引起人们对健康生活的关注和环境。在当前国际形势下,研究和讨论中国农产品出口面临的绿色贸易壁垒以及如何通过法律法规应对这些壁垒,以实现农业可持续发展和高质量的目标已成为当务之急。

1  绿色贸易壁垒概述

1.1  绿色贸易壁垒的概念

学术界目前对绿色贸易壁垒的概念还没有一个确切的定义。从严格意义上讲,绿色贸易壁垒是一个中立的词,其目的是保护世界的环境和人类健康。人们普遍认为,绿色贸易壁是指通过限制甚至禁止贸易的措施来保护生态环境不受损害或损害降到最低。参与国际贸易的国家或组织为了保护生态环境和公共卫生健康而制定的保护性措施、法规既是绿色贸易壁垒。具体而言就是一种技术性贸易壁垒,但是它是以保护环境、人类健康为名,专门制定相对于国际公认标准、绝大多数国家的标准更严苛的环保标准,往往被发达国家作为贸易保护的手段。

1.2  绿色贸易壁垒的背景和成因

随着世界经济的快速发展,各国之间的贸易竞争越来越激烈。传统的关税和非关税壁垒不再能够保护国内市场均衡。由于关贸总协定的谈判,特别是世贸组织的关税已大大降低。贸易保护主义者找到了保护国内市场的新方法,即绿色贸易壁垒。

由于地球资源的过度开发,对自然资源的无限制掠夺,环境问题变得越来越突出,各国经济的飞速发展伴随着人口的急剧增加和环境与生态平衡的破坏。面对日益严峻的自然报复行为,各国必须关注环境问题,别无选择,只能破坏环境以改善经济,世界掀起了环保浪潮。 1972年,第一届联合国人类环境会议在瑞典举行,大会第一次提出了世界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和环境改善目标密切相關的问题。它呼吁全世界“人类只有一个地球”,并通过了《联合国人类环境宣言》,呼吁全球政府和人民保护和改善环境。

1.3  绿色贸易壁垒的表现形式

1.3.1 绿色关税制度  绿色贸易壁垒最初表现为征收绿色关税。某些发达国家针对部分污染环境的进口产品增收关税或处以罚款,甚至包括静止出口。

1.3.2 绿色环境标志制度  绿色环境标志通常是由专门的组织或政府部门根据严格的程序和环境保护标准制定,向有关申请者颁发其产品或符合要求的一种特别制定标志的。通过制定绿色环境标志,使得市场上有相同可靠的标准,消费者可以较为便利的选择更加符合绿色标准的产品。

1.3.3 绿色卫生检疫制度  绿色卫生检疫制度是指出相关检疫机构为防止生态环境以及人类健康遭到污染物、传染病、毒素等影响,对进口产品专门设置相关的检疫标准,从而限制不符合标准的产品无法进入国内市场。1986年GATT乌拉圭回合确立的《实施卫生与植物卫生措施协定》,其中规定成员国有权采取保护人类、动植物健康的措施,主要包括生态健康以及食品安全。各成员国在规定不超过必要程度并透明化下,在对贸易限制的层面有较大的弹性。食品和药品是绿色卫生检疫制度的重点,在人民日益重视食药品安全的情况下,许多国加的检疫标准十分严苛。

1.3.4 绿色包装制度  绿色包装制度是指产品包装必须符合规定,应当适用可再生或可循环利用的材料,从而通过减少废弃物来节约资源。该制度主要形成与二十世纪七十年代出现的环境危机,发展至今,大部分国家制定了绿色包装相关的法律法规,从而加强对环境的保护。

1.3.5 绿色技术标准  绿色技术标准时国家或者组织出台的关于减少环境污染的相关标准。欧盟设立的ISO14000系列标准就是典型的绿色技术标准,从推出该标准到现在,该标准已经称为全球范围内大部分国家认可的标准。但是某些发达国家通过其技术及经济的优势,通过制定较为苛刻的环境标准和法规,实质上是形成了一个相对于技术发达国家的封闭市场,该市场将技术相对落后的发展中国家排除在外。

2  关贸总协定以及世贸组织框架内关于绿色贸易壁垒的法律规则

自上世纪成立以来,关贸总协定一直致力于自由贸易和透明贸易以及减少贸易限制,但对于环境保护的问题并未正式提出讨论。最初的《关税与贸易总协定》(GATT1947)仅在一般例外条款中提及,尽管没有特殊协议规定环境问题,但是该协议中的许多规定都包含环境因素,通常被称为“绿色条款”。

2.1  《关税与贸易总协定》(GATT1994)

该协定是世界贸易组的基本法律,其中第二十条首次规定了“环保例外权”,它是之前衡量贸易相关的环境措施是否符合规定的依据,也是目前机构解决相关冲突的主要依据。

2.2  《建立世界贸易组织》

该协议的序言指出缔约方在处理贸易和经济事务时,应当确保就业、收入以及可持续增长,并且可持续发展应当考虑缔约国的需求及经济发展水平,实现资源最优配置。由此可见,在使全球贸易步入“可持续发展”轨道的同时,我们应在全球贸易自由化的基础上,更加注重环境保护和合理利用世界资源。

2.3  《技术性贸易壁垒》(TBT)

该协定是在1979年关贸总协定东京回合谈判中通过,在乌拉圭回合谈判之后,在《东京回合标准协定》的基础上达成了一项新协定。技术性贸易壁垒是指国家或地区为维护基本国家安全,维护人类和动植物健康与安全,保护环境,保证出口产品的质量以及防止欺诈而采取的程序和其他技术措施,这些措施的设置是为了阻碍其他国家的产品进入国内。

2.4  《实施动植物卫生检疫措施》协议(SPS)

《实施动植物卫生检疫措施》协议制定于WTO乌拉圭回合,起因是当时GATT关于动植物卫生检疫措施约束力不足,多数国家提议制定SPS协议。该协议的主要内容为调整国际贸易与动植物卫生检疫之间的关系,在保护人类、动植物生命和健康以及生态环境方面起到了积极的作业,通过构建多边协议,从而在世界范围形成一个相同规则的动植物卫生检疫框架。

2.5  《服务贸易总协定》(GATS)

《服务贸易总协定》的主要目标是促进成员国之间扩大服务贸易,促进发展中国家的服务贸易得以发展,让国际贸易更加透明化、自由化。该协定第六条规定成员国在实施影响国际服务贸易的措施,应当合理、客观、公正。在国际上,大部分国家认可该规定适用于环境保护相关的措施。第十五条规定了特殊情形,即成员国有权因保护人类、动植物的生命健康所采取的必要措施,不构成歧视或者对《服务贸易总协定》的违反。

3  绿色贸易壁垒对中国农产品出口的影响

中国作为世界贸易组织的一员,必须遵守国际环境条约,严格执行环境标准,提高应对他国的绿色贸易壁垒措施。当然,绿色贸易壁垒除了使得我国产品出口时困难查重,但不可否认也为我国绿色农产品发展带来了机遇,机遇与挑战共存。

3.1  绿色贸易壁垒带来的挑战

就我国目前出口农产品出口的环境保护水平来说,相对于发达国家而言我国农产品的环境保护水平较低,尤其在发达国家针对我国设立绿色贸易壁垒时。面对国际上更高的农产品出口环境标准,我国出口农产品除了得在生产环节提高环保水平,同样对于加工、存储、运输、销售方面提升。这一些系列的水平提升带来的是农产品出口的成本急剧增加,使得我国农产品失去价格优势,市场力降低形成恶性循环,从而削弱产品的国际竞争力。

3.2  绿色贸易壁垒带来的机遇

非绿色产品在国际市场上竞争力较小、利润较低,就目前国内出口的产品大多数为非绿色产品。实际上导致该结果产生的原因除了发达国家设置绿色贸易壁垒,还以一部分原因是我国的农产品技术水平过低,无法跟进国际上的环保标准。绿色贸易壁垒对我国农产品出口的确是一个限制条件,但是我们顺应潮流,提升自身的农产品绿色技术,也是在突破目前我国农产品绿色环保的上限,从而加大在国际市场中的竞争力。

环境保护问题是国际社会发展的重中之重,在此基础上也带来了大量绿色资源,如国际银行的绿色贷款,发达国家的绿色技术支持等。通过引进国外先进的绿色工业技术,应用到农产品的生产到出口的每一个环节,生产符合国际绿色标准的农产品。加大对农产品生产商的贷款力度,农业是我国的基础产业,对于农产品的扶持力度应当加大。再者,加强绿色产业高端人才的培养,高校可以适当增加相关产业的研究数量,扶持绿色技术人才的发展,实现农产品的可持续发展[13]。

4  中国应对农产品出口绿色贸易壁垒的法律对策

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绿色贸易壁垒将成为阻碍中国农产品出口贸易发展的更艰难突破的障碍。面对发达国家的绿色贸易壁垒,我们不应被动应对。相反,我们应该在充分理解绿色贸易壁垒的前提下,积极提高环境管理水平,提高环境技术标准。同时,我们应当从国内和国际两个层面入手,制定针对绿色贸易壁垒的法律对策以克服绿色贸易壁垒的障碍,实现绿色经济协调与可持续发展。

4.1  针对绿色贸易壁垒的国内法律对策

为了应对绿色贸易壁垒,我们必须首先抓住问题的关键。中国应完善有关贸易和环境的立法,建立符合国际标准的技术标准,加大执法力度,增强环境保护的总体意识,建立中国自己的绿色贸易防线。

4.1.1 建立相关的立法体系  我国要打破绿色贸易壁垒,建设中国绿色防线的最根本、最彻底的措施是加强国际贸易相关的环境立法。从国际经验来看,有效的强制立法可以正确引导经济发展更为绿色环保。除了订立相关法律法规,同时还要加强执法监管,严格执行。同时相关立法可以与环境公益诉讼相衔接,提升国际贸易相关绿色制度的可行性、途径多样性。一方面,我们应该弥补立法空白,新设某些环境保护领域缺乏的法律規范,确保通过行政手段或部门规则进行调整。另一方面,环境保护需要更为强大的技术。

4.1.2 缩小与国际标准的差距  通过加快推广和使用国际标准,建立与国际接轨的技术法规和标准体系,减少与国际标准的差距,从而减少贸易纠纷。我国农产品在出口时频繁遭遇壁垒的其中一个重要的原因是技术标准水平过低。推广我国农产品采用国际标准,除了有利于农产品的国际贸易,也是对于我国农业平的提升。引入国际标准将会引导我国农产品行业有一个统一的生产标准,也有利于检疫与监督,而实现农产品的绿色转型。

4.1.3 完善中国环境标志制度  中国环境标志体系的进一步完善,是我国农产品打破国外实施的绿色贸易壁垒,从而顺利进入国际市场的中不可或缺的条件。从申请条件,审查程序,检验合格证,许可,监督管理到最终取消特定法律规范的全过程,我国政府应组织专门的环境标志机构。有关组织应确保符合标准的公司能够顺畅地申请环境标志,切实遵守规则,规范管理,从而加大我国绿色环境标志在国际上的影响力。

4.2  针对绿色贸易壁垒的国际法律对策

4.2.1 积极参加与国际环境保护和贸易组织有关的活动  我国应当在国际组织中不断提升话语权,积极参加相关的绿色标准的订立。尤其是在我国实行“一带一路”政策,扩大我国在国际环境、贸易等方面的立法影响力,从而约束发达国家滥用绿色贸易壁垒,避免贸易保护的发生。加强农产品贸易过程中的国际合作,形成双边或多边贸易协定,开展国家之间的农产品相关的合作交流项目。

4.2.2 最大限度利用国际贸易组织的规则  利用世界贸易组织的规则,究其根本则是要用好其对于国际贸易争端处理办法,从而可以实现对我国农产品出口的保护。我国农业商品在出口时所面对的各类困境,如发达国家设置绿色贸易壁垒等,不仅具有歧视性,而且是不合世贸组织的规定的。对待这类不公,我国应基于实际情况,有效使用世界贸易组织的规则来保护自身,利用规则成功协调环境与贸易关系。

5  结语

绿色贸易壁垒的潮流势不可挡,它的运用和泛滥有着深刻的历史背景和复杂的原因。绿色贸易壁垒在全球环境恶化的背景下,必然会越来越完善,这也使得绿色贸易壁垒的使用合理化。中国加入WTO后,原先的关税壁垒逐渐削弱,现在绿色贸易壁垒是我国农产品出口必须面对的非关税壁垒,對于我国农产品的出口和国民经济发展有特别重要的意义,它既是一种机遇也是一种挑战。关于解决绿色贸易壁垒的法律对策,我国应该从国内外两个方向去把控,除了加强国内相关立法,也要加速与国际环境标准的对接。只有多方面管控,才能最大限度的突破绿色贸易壁垒,逐步健全和完善我国农产品出口贸易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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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赫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