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代皇权视阔下平民教育的发展

2020-09-29 07:45朱志强
青年时代 2020年21期
关键词:皇权

朱志强

摘 要:明代平民教育的发展与统治者的重视程度密切相关,统治者出于对社会的有效治理,故大力普及基层的教育,各地政府为了贯彻中央的指令,也纷纷兴办社学。社学作为平民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形成于元代,发展于明代,但明代中后期,社学的发展较之前期发展有所缓慢。在社会治理方面,明代社学的发展不仅有效促进了皇权的巩固,更有效促进了社会的治理。在民族统一方面,各少数民族地区社学的建立,促进了民族之间的交流,极大地推动了多民族国家的统一。在社会教化方面,社学的发展不仅起着社会教化的发展,而且对提升平民的自身素质具有重要作用。本文通过皇权视阔对社学发展的原因,社学发展的表现以及社学发展对平民教育的影响等方面展开论述。

关键词:平民教育;皇权;社学

一个民族的发展离不开教育,国民整体素质的形成与发展也离不开平民教育,可见平民教育的重要性不言而喻。纵观历史发展长河,平民教育与一个王朝的兴衰,都有着直接或间接的作用。平民教育作为社会教化的重头戏,因其阶层太复杂,数量又多,所以出于社会治理的需要,历代统治者都很重视平民教育的发展。明代建立之后,朱元璋大力发展平民教育,尤其是社学,之后历任统治者为了有效的治理社会,把教育作为一种统治手段,以满足其统治的需要。皇权的统治主要通过法家的“硬控制”(通过法律以及强权而达到的控制)和儒家的“软控制”(即通过礼教对意识形态的控制)。平民作为国民的主体,对于皇权的巩固起着基础性作用,所以平民教育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在皇权的推动下,明代教育得到极大的发展,尤其是平民教育的发展,更是扩大了皇权统治的基础。社学,即以社为单位的基层教育组织,“社”之名源于国社、里社,所以古人以乡为社,一般指乡村基层组织明初统治者出于社会教化的需要,大兴社学。社学以平民子弟为教育对象,其主要学习内容为传统的儒家经学,社学的社会基本功能是社会教化,但科举取士也为统治者输送了大量的人才。社学的发展,为社会的发展提供了大量的人才,不断推动着社会的发展。社学的发展使普通民众的受教育面得到了极大的扩展,为社会平民子弟的启蒙教育提供了基本场所,对之后的教育也产生了积极的影响。明代社学的发展不仅促进平民教育的发展,而且也推动了多民族国家统一的发展。

一、社学与平民教育的关系

社学是我国古代较为特殊的初等教育机构,以丰富的史料为依据,社学的起源大致为萌芽于唐朝末年,发展于宋朝,到了元朝社学得到官方的认可并推广,至于明代,社学得到蓬勃发展,社学作为在社会最基层所设立的初等教育机构,不仅为传统蒙学做出了巨大的贡献,而且也促进了平民教育的发展,为近代中国学制体系的发展奠定了基础。平民教育作为国民素质教育的主体工程,对于民族素质的形成起着关键作用。平民教育即对国家的主体——平民进行以低层次文化知识和生产技能为基本教育内容,以师授学承和社会教化为主要方法的教育活动。社学的生源相对比较广泛,既有民间子弟,也有官宦之族,各地招生没有统一的标准,或普遍入学,或择优录取,学生的年龄一般在七、八岁以上。明代平民接受教育主要通过社学和私塾。明代在皇权的推动下,社学得到了较快的发展。社学的普及发展不仅促进了平民教育的发展,更推动了整个社会的进步。

二、皇权视域下社学发展

(一)统治者的重视

明代社学的发展与统治者的重视是密不可分的。明太祖是平民出身,早年曲折的社会经历使其深知平民教育的重要性,称帝后结合自身实践,总结历代王朝发展教训,深知教育在太平盛世的治理作用,制定“教育兴国”的方针,构建了比较完善的教育体系,使明代教育事业的发展达到了顶峰,对明王朝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起到了积极影响,对元末明初以来的社会动乱、人纪荡然、学校废驰的状况具有扭转作用。明朝社学起于明洪武八年(1375),明太祖朱元璋下令各府州县学之下设立社学,“治天下,当先其重且急者,而后及其轻且缓者。今天下初定,所急者衣食,所重者教化,衣食给而民生遂,教化行而习俗美。足衣食者,在于劝农桑,明教化者。在于兴学校。学校兴则君子务德,农桑举则小人务本。如是为治则不劳而政举矣”[1]。太祖出于对皇权的维护与巩固,故在建国后便发布诏书,在全国大力发展教育事业、普及社学。“洪武八年春正月丁亥,命天下立社学。上谓中书省臣曰:昔成周之世,家有塾,党有庠,故民无不知学,是以教化行而风俗美。今京師及郡县皆有学,而乡社之民未睹教化。宜令有司更置社学,适师儒以教民间子弟,庶可导民善俗也”[2]。由此可知,统治者的重视,各地纷纷设立社学,从而极大地推动了社学的发展。

明太祖之后,历任明代统治者基本继承和坚持了“治国以教化为本,教化以学校为本”这一治国理念。明英宗正统元年“令各处提学官及司、府、州、县官,严督社学,不许废驰。其有俊秀向学者,许补儒学生员”[3]。以及天顺六年“令有司每乡每里俱设社学,择立师范,明设教条,以教人之子弟。年一考较,责取勤效”[4]。英宗天顺六年(1462年),朝廷在给提学官的敕谕中再次提到:“尔凡提督去处,即令有司每乡每里俱设社学,择立师范,明设教条,以教人之子弟,年一考较,责取勤效,仍免为师之人差役。”[4]提学官的具有主持地方教育事宜、考核教官和生源、督促教学,还在一定程度上承担监督和管理当地社学之职责。提学官的设置加强对社学的管理,为此我们不难看出统治者对社学的重视。明代对社学已经形成比较系统和严格有序的管理方式,例如对进学之人日常起居、课业分配、教学内容、长幼伦长之序等,“施教以六行、六事、六艺、而日敬敷之。一曰早学,二曰午学,三曰晚学,约众日轮笃实老成者二人,平旦坐左右塾。以序出入。食后复至,日西亦如之……十月初开学,腊月终罢”[5],也不难发现社学的管理还是比较严格的,制度也较为完备。

通过明朝政府制定的相关强制性的公文以及法令普及基础教育、大力发展社学,可以看出统治者对平民教育的重视程度。黄佐《泰全乡礼》载“凡在城四隅,大馆统各社学以施乡校之教,子弟年八岁至十有四者皆入学。约正、约副书为一籍,父兄纵容不肯送学者,有罚有司”[5]。相关强制性的公文以及法令的颁布,为社学的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规范作用。

(二)各地方政府践行最高行政指令

明代社学的发展离不开各地方政府对中央政策的贯彻与落实,朝廷的政策法令直接规定着社学的办学方向和社学的教育内容,也直接影响社学的兴衰成败。洪武八年,明廷诏令各地乡里每五十户设一社学,嘉靖《江阴县志》载:“洪武八年,诏天下郡县每五十家设社学一所,盖自城市以达乡都,无里无之。”[6]王阳明在江西为官期间,不仅督促地方官建立社學、聘请当地具有声望的教师,而且亲自制定社学条规,以正化学风、校风,为社学的官学化、制度化做出了巨大的贡献。在中央的号召下,地方政府纷纷大办社学,如成化《杭州府志》载,九县社学“洪武八年开设原数”达959所”[7]。又如,《松江府志》载“国朝洪武八年三月,奉礼部符,仰府州县每五十家设社学一所,延有学行秀才教训军民子弟,仍以师生姓名申达”。再如《义乌县志》载“洪武八年,诏有司立社学,延师儒以教民间子弟,每五十家设社学一处,请秀士教训,仍将学处师生姓名申报,本县时设学三十处”。地方各级官员对中央政策的坚决执行是对社学的发展起着关键作用。“明代1438所社学进行统计,其中知县创办占61%,知州创建占4%,知府创立占11%,提调学校官(督学)建立者21%,杂职官所设超过1%,义民建者不足1%”[8]。明代地方政府督课具有以下特点,如督课详细全面,从进学、学习内容、言谈举止、为师选择月考等方面严加监督,督课并非一时而是持续性,此外督课并非个体行为而是政府的行为。社学的兴废不仅与政治大环境相关,更依赖于地方官对教育的重视程度,社学往往呈现出地域性特征,所以地方官重视,社学则会得到较快的发展。

二、社学社会功能

(一)对社会的稳定具有重要作用

社学作为平民教育的一种形式,对于皇权的维护起着基础性作用。稳定是社会经济发展和繁荣的基础和前提,明代的统治者也极其重视社会的稳定。明代社学通过对平民进行封建道德和礼仪的教育,从而达到社会稳定的作用。“读《大诰》、律令、讲习冠、婚、丧、祭之礼,犹古所谓导民以礼,风之以乐,求其驯扰易治者也”[9],社学通过向学生灌输儒家仁、义、礼、智、信等伦理道德思想,达到精神上的软控制,从而达到稳定社会作用。

(二)平民素质的提升

明代社学的发展,对提升平民的自身素质具有重要作用。明代社学注重对学生的德育培养,以达到敦本端习,天下太平,民风淳朴的目的,“端本善俗,莫先于建社学;养正圣功,莫要于择教读。夫社学遍社,择家无不可教之子,乡无可化之俗,由是而贤才以盛,礼乐以兴,风俗以敦,奸宄、狱诉不殷,刑罚不事,政治孰先焉?”。明代的社学对教师的资历虽然没有太高的要求,但对教师的品德和道德素质是相当重视的“不问生儒耆旧,但志行端洁,文理通晓者”[7],相比于文化知识,更注重对学生道德品质的培育。国民素质的高低,是国家进步发展之根本。在整个教育体系中,基础教育尤为重要,是孩子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以及知识、技能与品德的土壤和基础,对于人生的起跑具有关键作用。而对于整个国家来说,是国民素质的提高,推动国家经济、政治、文化等全方位的发展的关键。而明代社学的发展对当今社会的发展也有重要的借鉴作用,在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今天,义务教育的发展与完善依然尤为重要,义务教育是提高国民素质的基础工程,是社会进步的人力资源支撑,是提高个人素质及全面而自由发展的重要前提,也是缩小社会差距、推进社会公平的、改变社会分层固化而重要手段。

(三)培养科举人才,促进社会阶层的流动

科举制自隋朝产生以来,对我国古代社会影响非常深远,对社学的影响也不例外,科举制的发展在一定程度上有利于缓和社会矛盾,有利于肃清社会风气,对人民的安居乐业和社会稳定具有积极作用。明代社学虽然以普及性教育为主,但受科举取士传统的影响,出于阶级之间的固化的弊端考虑,从底层选拔优秀人才为国家建设的需要,所以社学便具有为国家培养科举人才的部分功能。“选长、吴三邑蒙士之秀者,充弟子员而教之遇三学之士有缺员者,则进其良以补焉”[10]。“作文以举业规条、贴括、论策、表判、诏诰,凡先辈程文之可试者,口诵心维,以经史发为文章,自然中式,剽窃摭拾,终不济事”[11],社学学习的程式及要求和科举考试的程式和要求如出一辙,加上社学的所有课业内容不得不使人感觉到社学几乎成为科举制最基础的启蒙和预备学校,所以社学一定程度向科举考试靠拢,使社学某种程度上蒙上了官学色彩。

而实际上,明代提学官通过对社学在学人员升进为正式生源的鼓励,从主观意图和客观实际效果来看,都导向了为科举而向学的结果。社学在一定程度上补充了官学在基础教育中的不足,具有导正风俗、倡扶世教的特点,“鸿渐而往,升诸府州县学,升诸国子学,胥此基之也。今有总角之童,不由社学而辄入乡学,其诸未能学立而遽欲学趋者乎?”[12]。科举制使社会阶层得以重新流动,是我国古代社会合理流动的渠道,它使门阀氏族日渐衰微,从而庶族力量得以崛起,真正的人才得以被录用,科举制度不问出身,以才取人的做法,具有社会公平性的特征。从社学在培养科举人才这方面的功能来看,社学的普及也极大地促进了社会阶层的流动。

(四)国家统一、边疆稳定、民族团结

明代通过对少数民族及边远地区兴办社学,加强了对少数民族的教化,不仅促进了民族融合,而且也促进了多民族国家的统一。国家统一,民族团结,是国家稳定和发展的基石,我国是个多民族的国家,各少数民族的稳定与团结关系到国家发展大势。明代建立后,少数民族地区叛乱不停和民族争端频发,明朝统治者为避免正面冲突,希望借助学校,通过依靠文治,来达到清新风气、敦化民风、教化民众的,处于初级阶段的社学教育,是学校教化最有效的途径之一。明代建立后,出于政治的需要,便在少数民族地区大力发展社学。例如广西地区社学遍及各府州县地区,“今社学之建,广西郡邑处处有之,大县十余所,小县一所”[13]。明代广西“创建社学232所,其中壮族聚居区95所,占41.8%。其建置分布为:崇善县(今崇左)20所,田州(今田阳)1所,养利州(今大新)4所,思明土府(今宁明)2所,南宁府4所,左州(今崇左)2所,武缘(今武鸣)19所,永康州(今扶绥)1所,隆安42所”[14],通过上述两则史料不难发现,明代统治者在广西地区推广社学的效果还是很明显的。贵州地区,“社学24处习学童生仅700人……近廊社学有仲家、蔡家、仡佬、苗子、罗罗幼生仅百人”[15],四川地区,“以教育15岁以下幼童。一所在南明门外,一所在内城”[15],西南地区社学的发展,极大地推动了西南地区的开发与发展,也有利于开化少数民族,从而达到教化和统治少数民族的目的。

除西南地区外,其他少数民族地区也与此同时或相继得到很大的进展。民族团结是处理民族问题的根本原则,也是我国民族政策的核心内容,在我国这个多民族国家里维护民族团结尤为重要,民族团结是稳定的前提,是发展的前提。明代對少数民族地区兴办社学的主要目的是推行汉化,维护队该地区的统治,主要以进行德化为主。

神宗万历二年(1574年),广东地区,广东巡抚郭应聘题称:“怀远习犷悍之余,沦于夷豸百,不知礼义久矣。兹者地方荡平,正其改观易听之时,可以兴礼施教之令,合将县内外各立社师,择其嗜学敦行者,凡贱民八岁以上,俱入学听其教诲。其子弟有谙晓文字者,县官申请学道,给予衣巾,以示激励。”[13]东北女真地区,“据《奉天通志·教育志》载:明代辽东社学25处”[14]。西北甘肃地区,“据《甘肃新通志》卷37《学校志·社学》及各地县志记载,甘肃的社学初建于明代”[16]。宁夏地区,据《宁夏新志》可知,成化年间宁夏灵州也设立了社学[15]。西藏地区,藏区社学数量不多,明代处于藏区的西宁卫设有两所社学,一在卫城内,一在碾伯所,皆为旧察院,均为明成化十四年(1478)都御史徐廷璋改建。陕西地区,万历四年,陕西督抚石茂华、侯东莱因为性悍难治的庄浪土人复聚集二万余人,要求“建社学,择生员,厚廪给,以教训生童间知文理送学作餋,使崇礼义,以变夷习”[13]。

总之,就其社会功能来看,社会方面来看,社学的推广有利于维护社会的稳定和提高整个国民素质,有利于培养科举人才,促进社会的阶层的流动。从统治者来看,社学的推广有利于维护统治者的封建统治。由于中央政府的诏令和少数民族地方政府的共同努力,积极配合,使得各少数民族地区的社学蓬勃发展。此外社学在少数民族地区兴办社学既有利于国家的稳定统一和民族团结。明代社学制度在我国古代教育史上是一个值得重视的问题,对当时文化的传播和教育的普及起到了很大的作用,又把平民教育的发展向前推进了一大步。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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