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专项附加扣除的完善建议

2020-10-21 22:30:56刘云芳
青年生活 2020年22期

刘云芳

摘要:2018年8月31日新修订的《个人所得税法》由分类所得税制迈向分类综合所得税制,增加了6项专项附加扣除,虽然向税收公平方向迈进一大步,但仍存在不足,有待进一步完善。本文通过对现行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的标准、个税专项附加扣除的范围以及与专项扣除制度配套的征管水措施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分析个税专项附加扣除中存在的不足,根据存在的不足提出进一步完善的建议,建立差异化、动态化的专项附加扣除标准制并细化专项附加扣除的范围,提高税务机关的征管水平等方面入手,逐步促进个税专项附加扣除的完善。

关键词:税收公平;专项附加扣除;征收管理

新修订的《个人所得税法》增加了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支出6项专项附加扣除,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税收公平性,但专项附加扣除制度的实施细则有待进一步明确。

一、个税专项附加扣除存在的问题

(一)专项附加扣除标准设计不科学

专项附加扣除项目中,除了大病医疗,其余 5 项专项附加扣除都采取定额扣除,即无论纳税人的实际指出是多少,都采取统一的金额予以扣除。采取统一的标准虽然易于操作,但不能精确反映纳税人在这些项目上的实际支出情况,不科学合理,也即专项附加扣除标准的设计只考虑了效率,忽视了公平在扣除标准中的体现。主要体现在:一是专项附加扣除没有考虑地区差异、房价差异、纳税人家庭条件以及通货膨胀等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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