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磊
摘 要:由于各种方面的原因,证人出庭率在现实的审判过程中是不能令人满意的。通过学者的调查发现目前我国各类诉讼案件中证人出庭作证率偏低。而其中对于原因的调查结果显示:害怕受到打击报复的,占到了大多数。因此,我们可以看到,完善我国的证人保护制度是多么的迫切!
关键词:刑事诉讼;证人保护;制度完善
西方国家证人保护制度的建立始于20实际60年代,部门国家还制定了关门的证人保护法。当然由于各国国情不同,立法传统存在的巨大差异,因此在证人保护制度方面各国法律存在很大差别。但这并不影响我们吸收借鉴其中的合理成分,同时总结经验教训,为我国的相关方面的立法提供宝贵的借鉴。
所谓证人保护,是指国家对证人在履行公民作证义务的同时给予的人身和财产等方面的法律保障。法律既然要求证人有提供证言的义务,那么相应的国家也应该为证人提供证言提供保护,从而使得证人可以顺利的履行自己作证的义务。丹宁勋爵曾言:“没有一种法律制度有正当理由能强迫证人作证,而在发现证人作证受到侵害时又拒绝给予援助。采用一切的手段来保护证人是法庭的职责。证人保护就是这样一个制度,证人作为无利害关系的第三人,愿意出庭作证,和法庭建立了相应的法律关系。证人通过证言的提供,为案件事实的查清提供了积极的帮助。但同时,其证言可能在一定程度了侵害了他方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