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能源安全的公共产品属性与能源安全共同体构建

2020-11-02 02:35刘映汐
写真地理 2020年31期
关键词:能源安全

刘映汐

摘 要: 能源安全本质上是一项公共产品,具有公共产品属性的基本特征。保障人民、国家、地区和国际社会获得充足的、可支付的、可靠的能源供应,防止能源危机对所有层面的人类社会和经济活动造成冲击和影响,是能源安全的本质要求和应有之义。作为公共产品的能源安全需要国与国之间、地区与地区之间甚至全球之间,以“能源安全共同体”构建的形式和广泛合作的路径,进行有效治理。

关键词: 能源安全;公共产品属性;安全共同体

【中图分类号】F426 【文献标识码】A 【DOI】10.12215/j.issn.1674-3733.2020.31.219

1 能源安全的公共属性

能源安全是一种极具弹性的公共产品主要包括能源资源的公共属性、能源安全的国家公共属性、能源供给安全的俱乐部产品属性、能源需求安全的准公共属性、能源金融属性、“能源安全”的非传统安全公共属性几个方面。“全球能源安全”关乎国际经济稳定、国际安全(政治稳定)、国际环境与国际人道主义援助(如石油泄漏援助、核辐射救助等)。能源安全的负外部性不仅体现在对国家行为体自身的安全、发展以及全球能源市场稳定的影响上,向下还会影响到个人与企业的生活和生产,向上影响到国际金融体系、国际贸易体系、区域乃至全球的经济稳定与发展,引发多米诺骨牌效应[1]。

2 “能源安全共同体”构建的必要性

2.1 国际能源供应安全的不足需要构建“能源安全共同体”

近几年来,美国作为霸权国提供国际公共产品的意愿和能力都在下降,“石油美元”结算体系也不断受到挑战,难以满足国家之间“多样化”结算需求。而能源安全正从典型的“区域公共产品”或“俱乐部产品”不断向全球公共产品演化,不仅霸权稳定论中的国际公共产品供给方式无法应对,而且能源治理的有关国际机制也不足以应对这种转换。

2.2 国际能源供需安全治理的融合需要构建“能源安全共同体”

目前,全球石油市场一张网,而全球天然气市场特别是液化天然气(LNG)市场也在快速形成中。能源的市场安全已成为能源供应国、能源过境国和能源消费国的共同关切,具有较高的公共属性。能源价格的波动、市场失灵、交通基础设施的匮乏以及上游投资的不足等问题,都毫无疑问属于跨国乃至全球性问题,需要公共干预[2]。

2.3 能源安全共同体的构建,有助于国际能源安全规范的形成

长期以来,国际能源安全供给的缺失或不足代表了国际能源安全价值规范和治理机制的不足。国际能源安全困境的实质是国际社会仍缺乏一个更具综合性和代表性的“国际(世界)能源组织”来应对问题,国际能源安全治理机制仍未有效建立。各国或绝大多数国家都认可的国际能源合作原则、准则、规则和决策程序等价值规范,在全球层面仍处于“缺位”或未有效启动状态。

3 “能源安全共同体”构建的可行性

3.1 国际能源供需格局的变化有助于“能源安全共同体”的构建

第一大变化是美国“非常规油气”资源革命的成功进行,使得美国油气产量大增。美国身份的转变或许为欧佩克与国际能源署的合作、能源供应安全与需求安全的融合治理创造良好的条件[3]。这将会有利于促进“全球能源安全共同体”的形成。第二大变化是以中国为代表的新兴国家的崛起将改变能源需求侧结构。中国巨大的市场需求对全球能源的影响是全面的。中国不仅是全球原油进口最大的国家,还是全球煤炭市场的关键国家,占全球煤炭生产和消费的一半左右;是全球天然气市场不断崛起的力量;是最大的太阳能光伏设备出口国和几乎所有低碳技术的引领者之一和一系列海外能源项目的主要投资者之一。另外,根据国际能源署《2018年世界能源展望》在新政策情景模式下的预测,无论在石油还是在天然气领域里,美国在未来20年里仍将保持为全球最大的油气供应国,而中国将逐渐转变为全球油气市场的最大需求国。

3.2 对全球气候治理和对其他非传统安全的应对有助于“能源安全共同体”的构建

近年来,国际社会应对全球气候变化的治理已迈入正轨。全球气候治理共同体正在形成。《京都议定书》《巴厘路线图》《哥本哈根协议》《坎昆协议》《德班一揽子决议》《巴黎协定》等文件都反映了国际社会持续努力推进减排和气候控制的进程[4]。同样地,恐怖袭击、网络安全、金融安全等其他非传统安全问题和国际能源贫困的治理也与能源安全高度关联,对这些问题的共同应对将有助于“能源安全共同体”的构建。

3.3 有利于形成共同能源安全观和通过“集体安全”解决共同安全关切

能源安全是国家安全的一种特殊类型,具有安全的客观性、主观性、主体间性等三种属性。客观性指主权国家客觀上在能源场域不存在威胁的状态;主观性是主观上不感到威胁,是主体对客观能源安全状态的主观认知,注重“主体—客体”关系;主体间性是主体间不感到相互威胁,是主权国家之间在能源安全领域的交互关系,其把“主体—客体”关系转向“主体—主体”关系[5]。在当今的能源市场关系中,能源供应国、能源过境国、能源需求国之间正形成稳定、可持续发展的“共同利益”和“主体—主体”关系。

结语:能源资源是大自然对人类社会的馈赠,本质上是各国和人民都有权享受的公共资源。能源安全的公共属性有助于能源安全的不断完善,有助于世界经济的发展和人类福祉的提高。从国家能源安全、区域能源安全到全球能源安全,国际能源安全的公共属性不断加强。国际能源安全公共属性特征的变化为“能源安全共同体”的形成创造了客观条件,国际社会各行为体有必要在主观认识上朝构建“能源安全共同体”的方向努力。

参考文献

[1] 许帆婷.巩固改革成果,保障能源安全——2020年全国两会观察[J].中国石化,2020(05):62-65.

[2] 彭小娴.试论中国能源安全[J].商讯,2020(03):128-131.

[3] 朱雄关.能源命运共同体:全球能源治理的中国方案[J].思想战线,2020,46(01):140-148.

[4] 刘朝全.携手打造金砖国家能源安全共同体[N].中国石油报,2017-07-04(002).

[5] 洪菊花,骆华松,梁茂林.主体间性视角下的“一带一路”能源安全共同体研究[J].世界地理研究,2017,26(02):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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