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继续在促进各民族团结进步上走在前列

2020-11-03 02:49黄雅丽
实践·思想理论版 2020年10期
关键词:民族区域民族团结自治区

黄雅丽

2020年5月22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内蒙古代表团审议时强调,内蒙古自治区是我国最早成立的民族自治区,要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加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加快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步伐,继续在促进各民族团结进步上走在前列。这既是总书记对全区2500万草原各族儿女寄予的厚望,也是自治区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行动指南。内蒙古作为“模范自治区”,要牢记总书记嘱托,坚定不移地把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坚持好、完善好、落实好,继续在促进各民族团结进步上走在前列。

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继续在促进各民族团结进步上走在前列,必须始终不渝坚持党的领导

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正确实行民族区域自治的根本政治保证。所有民族自治地方,都是党领导下的地方。正是在党的领导下,经过各族各界共同努力,1947年 5月1日,内蒙古自治区在解放战争的隆隆炮声中,在王爷庙(今乌兰浩特市)的一所礼堂里宣告成立。这是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同中国民族问题具体实际相结合的创举,创造了我国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成功范例,开启了内蒙古发展的新纪元。正是在党的领导下,内蒙古各族人民在历史上第一次真正获得了平等的政治权利,共同当家做了主人,少数民族群众生活和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获得了历史上前所未有的进步。一个贫穷落后、满目疮痍的旧内蒙古变成了一个经济发展、民族团结、文化繁荣、边疆安宁、生态文明、各族人民幸福生活的新内蒙古。实践已经并将不断证明,只有坚定不移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内蒙古才能巩固和发展各民族平等团结互助和谐关系,才能继续在促进各民族团结进步上走在前列。万山磅礴必有主峰,龙衮九章但挚一领。全区2500万草原各族儿女要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民族理论和方针政策,把党的领导贯穿到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全过程和各方面。

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继续在促进各民族团结进步上走在前列,必须始终不渝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落实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关键是帮助自治地方发展经济,改善民生。这一论断充分表明了落实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核心任务。发展是解决民族地区各种问题的总钥匙。内蒙古要始终不渝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人民至上,把各族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解决好各族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让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各族人民,不断增强各族人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内蒙古要把自身融入全国统一市场和国家发展总体战略,实现跨越式发展和包容性发展。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提高把“绿水青山”转变为“金山银山”的能力,发挥好国家支持、发达地区支援与自治区自力更生三个方面的积极作用,利用好国家差别化政策,把握好转移支付和对口支援机制,实施好国家促进民族地区和人口较少民族发展、兴边富民行动等规划,谋划好“十四五”时期内蒙古的发展,确保自治区同全国一道实现全面小康和社会主义现代化,不断造福各族人民。

“民族团结一家亲”演出在伊金霍洛旗阿勒腾席热镇园林社区举行

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继续在促进各民族团结进步上走在前列,必须始终不渝坚持“两个结合”

中央民族工作会议指出,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要着重坚持统一和自治相结合、民族因素与区域因素相结合。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民族区域自治,既包含了民族因素,又包含了区域因素,民族区域自治不是某个民族独享的自治,民族自治地方更不是某个民族独有的地方。这一点必须搞清楚,否则就会走到错误的方向上去。我们所有民族自治地方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组成部分,是全国各族人民共同的家园。戴‘自治’帽子的民族,要肩负起维护团结统一的更大责任。在自治地方,各民族享有平等的法律地位,共同建设各项事业。” 73年来,内蒙古各族人民始终守望相助、团结奋斗,在祖国北疆构筑起生态安全屏障和安全稳定屏障。内蒙古作为“模范自治区”,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要继续带头做到“两个结合”。

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继续在促进各民族团结进步上走在前列,必须始终不渝坚持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不断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文化认同是最深层的认同。要继续坚持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不断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不断增强各族群众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而这一目标的实现,离不开深入持久地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教育。

一是始终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深入践行守望相助理念,大力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继续构建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二是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团结进步教育从小就抓、从幼儿园就抓的要求。国民教育、干部教育、社会教育都要融入民族团结进步教育的内容,继续加强自治区各族人民对党的民族理论和民族政策、民族相关知识和法律法规的学习。加强民族团结进步教育要有针对性、有重点,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内容体系、施教目标和教育方式应考虑幼儿园小朋友、不同学段的学生以及干部群众的特点,结合受众对象实际情况分层设立。要在全社会不留死角地搞好民族团结进步教育,牢固树立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也离不开汉族、各少数民族之间也相互离不开的思想。三是围绕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利用和创新,挖掘弘扬蕴含其中的民族团结进步思想内涵,在维护多样性中增强共同性包容性。要围绕进一步保障少数民族发展,大力改善少数民族和民族聚居区教育就业文化医疗卫生等条件,坚定不移推行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提升少数民族学生掌握和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能力和水平,尊重和保障少数民族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接受教育的权利。四是深入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乡镇、进学校,优化嵌入式的社会结构和生活环境,把整个社会打造成为各族群众守望相助的大家庭,促进各族群众共建美好家园。在少数民族地区积极发展和培育各类社会组织,调动各族群众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积极性。利用少数民族传统节日,或创新增设各类主题节日,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将民族工作融入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中,融入居民日常生活中,增进各民族群众在语言、服饰、文化、生活习俗、情感方面的交流和融合,增强社会认同感和归属感。五是继续开展好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和表彰活动。继续突出创建主题、丰富创建形式、加强自治区现有的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并不断创建新的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同时加强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建设。大力培养和树立受得起人民群众检验的、经得起推敲的各级各类示范典型,大力表彰和宣传民族团结模范集体和个人,充分发挥榜样的力量,营造民族团结的浓厚氛围。六是自治区各级党委和政府要选拔素质过硬、德才兼备、符合宣讲条件的各界人士组成常态化的民族团结教育宣讲团,可以从机关、学校、企业、社区等选拔。宣讲团成员要到基层定期宣讲,来到田间地头、社区厂房,以润物无声的、形式多样的、喜闻乐见的方式把民族团结进步教育融入群众的生活中。

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继续在促进各民族团结进步上走在前列,必须始终不渝坚持依法治理民族事务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上强调,用法律来保障民族团结。我们要按照建设法治中国的要求,把依法治国基本方略贯穿到民族工作全领域、各环节,健全以民族区域自治法为主干的民族法治体系,用法律来规范民族关系、保障民族团结。要继续依法治理民族事务,确保各族公民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坚持一视同仁,决不搞法外的从宽从严,依法妥善处理涉及民族因素的问题,保证各族公民平等享有权利、平等履行义务,确保民族事务治理在法治轨道上运行,和全国一道严密防范和依法打击“三股势力”及其破坏活动,切实维护好边疆安宁和国家统一。

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目的就是凝聚各民族、发展各民族、繁荣各民族。各族人民亲如一家,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拥抱在一起,定能共创美好未来、共享中华民族新的光荣和梦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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