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汽车维修电子健康档案系统推进I/M制度建设

2020-11-25 01:17杭州市机动车服务管理局林文沁
汽车维护与修理 2020年1期
关键词:尾气排气杭州市

杭州市机动车服务管理局 何 军,张 懋,林文沁

随着我国汽车工业的不断发展,城市大气污染已由煤烟型转化为煤烟和机动车排气混合型,其中机动车排气污染占主导地位,研究显示,机动车排气对城市大气污染的分担率高达20%~60%。2016年以来,城市雾霾天气频繁发生,空气环境质量恶劣,统计资料显示,杭州市空气质量不合格的天数,2016年为105天,2017年为94天,2018年为96天,这严重影响了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和健康水平。国外经验表明,实施在用机动车检验与维修(I/M)制度(以下简称I/M制度)是一项行之有效的在用机动车尾气排放治理措施。

I/M制度中,I即机动车排放检验,M即机动车排气治理维护。I/M制度是指通过对在用机动车的检测确定其尾气排放污染严重的原因(I),然后有针对性地采取维护措施(M),使在用机动车最大限度地发挥自身的尾气排放净化潜力,是实现在用机动车达到自身最佳尾气排放净化水平的重要途径,也是控制汽车排气污染、治理城市大气污染的重要手段。

1 杭州市I/M制度建设概况

杭州市机动车服务管理局(以下简称“杭州市车管局”)一直以来十分重视机动车维修行业“绿水青山”建设,配合生态环境部门开展了包括I/M制度建设在内的多项机动车维修行业环保重点工作。I/M制度建设伊始,杭州市车管局便积极配合生态环境部门开展各项工作,先后听取多家机动车维修企业的意见和建议,学习借鉴其他城市的优秀做法和先进经验,结合杭州实际,杭州市交通运输局联合杭州市生态环境、公安等部门共同起草并联合印发了《杭州市在用机动车检验与维修(I/M)制度建设实施方案》,初步明确了试点工作目标、实施步骤和M站认定标准。2018年7月,杭州市车管局为首批10家M站授牌,标志着杭州市正式实施I/M制度。

根据《杭州市在用机动车检验与维修(I/M)制度建设实施方案》要求,杭州市车管局进一步强化行业自律,充分发挥杭州市汽车维修行业联合会的作用,对接环保产业协会,加强对I站和M站建设的技术指导及能力评估,2个协会联合发文《杭州市在用机动车检验与维修(I/M)制度建设实施细则》及《杭州市在用机动车检验与维修(I/M)制度I、M站退出机制》,明确I站和M站的认定标准、申请流程及退出机制。目前,杭州市已完成57家M站的认定工作。

2 主要做法

在I/M制度建设实施过程中,杭州市车管局主动对接生态环境和公安部门,多次召开联席会议,讨论研究I/M制度的实施办法,具体工作中重点抓好“一个平台,五个机制”的建设和落地。“一个平台”即汽车维修电子健康档案系统平台;“五个机制”即联合工作机制、联合监管联合执法机制、社会协同治理机制、数据共享机制、宽进严出机制。

(1)完善“一个平台”。就是对现有汽车维修电子健康档案系统平台进行升级完善,增加车辆检测数据查询和与公安、生态环境部门数据接口,建立了跨部门数据交互机制,实现对机动车尾气排放检测与维护的信息化监管。

(2)建立“联合工作机制”。杭州市车管局联合生态环境部门成立工作组。工作组联合开展宣传、培训和调研工作,合力解决I/M制度实施过程中的关键环节和难点问题,并结合杭州实际制定了该制度实施的程序和步骤。

(3)建立“联合监管联合执法机制”。在杭州市级层面建立联合监管联合执法工作机制,由生态环境部门检测取证、公安交管部门实施处罚、交通运输部门监督维修。根据《杭州市在用机动车检验与维修(I/M)制度建设实施方案》:一是由生态环境部门负责I站(环保检测站)建设,规范检测作业,确定造成机动车尾气排放超标原因,防止检测造假。二是由交通运输部门负责M站(机动车维修企业)建设,加强对机动车维修企业维修作业的监管。三是由生态环境部门和公安交管部门联合加强对上路行驶机动车尾气排放的检测,督促涉嫌尾气排放超标车辆在规定时间内检测和维修。

(4)建立“社会协同治理机制”。在交通运输、生态环境和公安三部门联合监管的基础上,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自律作用。由杭州市汽车维修行业联合会和杭州市环保产业协会共同制定I站和M站的建设技术规范,明确准入标准和退出机制,构建机动车排放检验与维修的闭环管理。

(5)建立“数据共享机制”。在完善汽车维修电子健康档案系统功能的基础上,同生态环境部门的机动车排气污染管理信息系统及公安交管部门的机动车检验查验监管系统实现了数据的互联互通,构建了机动车超标排放信息数据库,对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机动车维修企业和运输企业实现全链条监管。

(6)建立“宽进严出机制”。积极鼓励符合准入条件的机动车维修企业申请M站,并着重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制定《杭州市在用机动车检验与维修(I/M)制度I、M站退出机制》,对是否虚假维修、是否作业规范进行重点监管,一旦发现违规行为,坚决予以处罚并清退。

3 存在的主要问题

I/M制度在我国推行已有近20年的时间,但收效甚微,其中有主观因素,也有客观因素。杭州市在推进I/M制度建设的过程中也遇到了各种各样的问题,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整体工作进度,概括起来主要是以下3个方面。

(1)上位法缺失。I/M制度核心内容是维护。尽管杭州市一贯重视完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并于2016年颁布实施《杭州市大气污染防治规定》,其中第十八条明确规定“承担机动车排气污染控制系统维修的单位应当具备二类以上维修企业资质,且应当向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联网报送车辆排气污染控制系统维修信息”。但从大范围来看,《大气污染防治法》并没有明确排放不达标车辆是否要到M站进行维修,造成了各地区在具体实施上标准不一。因此,上位法缺失是造成此项工作开展困难的重要原因。

(2)企业ERP系统不兼容。杭州市I/M制度以汽车维修电子健康档案系统为依托,企业不需要在原有基础上增加新设备和新系统,只需要在日常上传的维修信息中添加一栏与实际维修车辆环保检测报告相符的24位“检测报告编码”作为车辆规范维修的凭证。在系统联网对接与调试过程中,大部分4S店反映由于上传“检测报告编码”涉及现有ERP系统的升级改造,而ERP系统为主机厂统一授权使用,单店经销商无法自行修改,升级改造需要报主机厂批准后才能开展,导致大部分申报M站的4S店无法完成系统联网调试而拖慢了整体进度。

(3)公众认识不到位。公众对尾气排放超标机动车的送修主动性不够、积极性不高,整体来看目前的消费市场尚不成熟。试点工作期间,大约只有不到100辆尾气排放超标车辆去M站维修。企业布点少、服务范围窄也是其中原因,但根本原因是公众认识不到位,加上长期以来非法中介、虚假维护等行业乱象,严重弱化了正常市场的形成。

4 下一步工作

为全面推进杭州市I/M制度建设,有效降低因机动车尾气超标排放而导致的大气环境污染,打赢“蓝天保卫战”,杭州市车管局将多措并举,不断丰富完善I/M制度建设实施的“天时地利人和”。

(1)完善制度实施法律依据。进一步加强与生态环境部门沟通联系,通过生态环境部门积极向上级部门反映上位法缺失问题,加快对《大气污染防治法》有关条款的解读,明确I/M制度的法律依据;修订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等,增加有关实施I/M制度的相应条款等,从根本上解决制约I/M制度有效实施的政策原因。

(2)扩大制度实施辐射范围。一方面积极向上级部门反映企业ERP系统无法完成升级改造的问题,由上级部门和主机厂沟通寻求合适的解决方案,进一步完善杭州市M站服务品牌种类。另一方面,指导杭州市汽车维修行业联合会做好后续M站审核认定工作,根据全市I站分布情况,做好M站分布总体规划,确保每家I站附近有1家~2家M站,扩大M站服务范围。

(3)加大制度实施宣传力度。一是继续结合杭州市机动车维修业“阳光维修进社区”“诚信汽配进企业”等特色服务活动,深入宣传推广I/M制度实施对保护大气环境,减少尾气排放污染的重要意义和实际作用。二是加强I站对尾气排放不达标车辆车主的引导与宣传,做好《杭州市大气污染防治规定》等规范性文件的宣贯,提升公众对I/M制度的认知度。三是对业务主管部门人员、机动车检验机构人员、机动车维修企业从业人员开展分批次的专项业务培训,提升相关人员业务能力和水平。四是对经M站维修后车辆的复检提供相关政策,可采取由I站提供专用复检通道,M站提供工时优惠券等形式,既节省车主等待时间,又节省车主维修成本。

(4)继续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依托三部门信息化系统,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全力清除各类行业乱象,构建公开、公平、公正、有序、健康的行业市场。同时围绕便民要求,简化工作流程,确保尾气排放检验不合格机动车维修治理取得实效。

I/M制度“杭州模式”是全国首个基于汽车维修电子健康档案系统的信息化I/M制度,也是全国首个由交通运输、生态环境、公安等三部门联合推动的I/M制度,依托企业现有信息化系统,充分整合企业优势资源,不给企业增加负担,是杭州市机动车维修行业“绿水青山”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杭州市车管局将继续联合生态环境、公安等部门深入开展I/M制度“杭州模式”建设,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美好汽车生活品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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