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我国共享住宿行业行政规制及发展方向

2020-11-29 14:11范煜杰罗鸣洋
法制博览 2020年23期
关键词:房源住宿房东

范煜杰 龚 澍 罗鸣洋

国际关系学院,北京 100091

一、我国共享住宿行业特点及现状

(一)共享住宿平台成本较低

与传统酒店购置或租赁土地、建造装修房间、聘请员工、定期维修的高成本不同,共享住宿平台只需设计运营平台并定期维护即可。这就意味着其房费的价格相对酒店更加低廉,性价比更高,对用户的吸引力更大。

(二)共享住宿平台对出租人有着相当的吸引力

当人们拥有闲置房产是,首先想到的一定是如何利用他升值、获取利益。传统的长租租期较长,合同履行期间如出现变故难以处理。而线上的短租则恰好解决这样的问题,出租人可根据自己需要,即使的收回房屋,颇为灵活。因此,越来越多的人愿意将闲置房产放入短期租房平台中,这使得共享住宿拥有众多的房源。

(三)共享住宿平台很好的满足了住房人的需要

传统的酒店无论从功能到装修都颇为单一,条件好些的酒店有着不菲的价格。而共享住宿的房源多种多样,装修风格不尽相同,甚至还有别墅、四合院等不同样式的房屋满足住房人不同的需求。且在民宿中,住房人通常能进行烹饪,洗衣物等等活动,这满足了其对于舒适等方面的要求。

(四)共享住宿平台更能适应现代住宿市场

传统酒店虽然目前越来越多的提供了线上预定等业务,但从根本而言,其还是不如共享住宿更为灵活。短期住宿行业中一个十分重要的市场就是旅游。游客在旅游时都更倾向于商业繁华、交通便利等位置进行居住。而这些地方普遍地价较高,酒店如对其进行投资往往要付出很大成本,冒很多风险。而对于短租平台来说,它们可以将房源灵活的安排在城市的各处。

上述优点有些其实是双刃剑,他们的另一面很多时候制约着共享住宿行业的发展。

二、我国共享住宿行业规制及其不足

行业规制:

(一)国家层面

目前,我国中央与地方对共享住宿都有所规制,在国家层面首先是2015年7月5日发布的《国务院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以及2015年11月23日,国务院网站发布《关于加快发展生活性服务业促进消费结构升级的指导意见》,均提到了要“发展共享经济,积极推广在线租房等新业态”,有关部门要“发挥立法引领创新的作用”。这两份指导意见是国家对共享住宿支持鼓励的体现,同时也表明其行业规范准则需要迫切的建立。①

(二)地方层面

事实上在2015年7月5日发布的《国务院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中就提到了地方可对其当地共享民宿制定详细的规制,当时的共享民俗并不普遍,主要集中与旅游发达与经济发达城市,国家如统一制定相关法规则可能会制约地方的发展。2016年版本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也赋予了地方管理共享住宿业的权利。②此后从江浙沪到北京的多地开始出台地方性的旅游条例。

1.现存问题

(1)资质问题。目前各个地方性规章以及国家信息中心分享经济研究中心发布的《共享住宿服务规范》均提出了设立共享住宿平台的资质准入制度,例如《北京市旅游条例》规定共享住宿平台应进行工商登记,《共享住宿服务规范》规定相关平台还需获得行政许可。而关于房东、房客以及房源的资质审核标准则不是十分完备。

(2)平台行为服务规制问题。事实上这些年,用户对共享住宿平台的投诉一直不断,就连发展成熟的爱彼迎公司也难逃差评。目前用户对平台的主要集中于房源与描述不足、人工服务时效性差、临时加价、临时退订、付款退款程序问题。其中有些问题可能仅属于平台服务质量问题,但有些问题例如用户信息泄露、房源与描述不符可能会触犯到相关法律法规,构成违法犯罪。目前行业龙头公司爱彼迎是如此,一些小公司在这方面存在的问题可能会更多。目前共享住宿还未发生过十分恶劣的问题,但对照同属于共享经济的共享汽车——“滴滴出行”的前车之鉴,对于平台客服的管制还应继续加强。

(3)各地方差异。目前我国虽有众多的地方性规章对共享住宿相关问题进行规范,但缺少一部国家级的行政规制或法律规范进行统一的说明。虽然《旅游民宿基本要求与评价》与《共享住宿服务规范》已经出台,但由于其效力问题,目前这两部文件更多的是作为参考与指南,不能对地方的管制起到约束。而目前地方性规章对于共享住宿的规定差异性过大,从对经营者的定位,到准入标准再到具体运行的要求都存在区别,这虽然符合当地的特点,但也会造成各个地方之间的矛盾。③

2.行政管理问题

目前,共享住宿并没有某个明确的主管部门,其究竟是属于电子商务平台适用《电子商务法》或是有旅游局管辖适用《旅游法》目前尚不明确。虽然目前两部法律对其运营都有所规定,但在实际操作时,由于这些部门无隶属关系,很容易出现部门间相互推脱,无人管辖的情况。

三、我国共享住宿行业行政规制制定方向

(一)明确责任主体,出台高位阶行政、法律规制

首先,应明确平台与房东的责任,当遇到突发问题是,责任主体应承担相关法律责任,或接受行政处罚。目前的两部《旅游民宿基本要求与评价》与《共享住宿服务规范》并不能满足现在的需要规范目前的灰色区域,其无论是统一性、完整性还是权威性都有所欠缺④。出台高阶的法规约束经营者,规范归责办法是当务之急。除此以外,还需确定平台的法律地位。共享经济中的平台与传统居间人并不相同,且共享住宿也分C2C、B2C、C2B2C等多种模式,不同模式下平台与经营者所扮演的角色均不相同,所承担的责任也不尽相同。

(二)严格市场准入

而关于共享住宿平台以及房东、房客的资质也应进一步审核,例如爱彼迎在用户注册时鼓励其通过领英、facebook等账户进行注册,这些实际存在的社交账户为其他用户提供了潜在的保护;同时,爱彼迎还与支付宝进行和合作,将其“芝麻信用”中的数据吸收至对自身用户信誉的考量中。⑤事实上除“芝麻信用”以外,还有很多可以检验用户信用的手段,共享住宿平台可以与公安相关部门进行合作,调取房客的违章、犯罪信息等等,这既可以保证平台的安全,也可以使公安部门为遇到突发情况有所备案,当然其前提是保障用户的信息安全。

除此之外还应严格相关法律法规、行政规制,对房源、房东以及房客的资质前二者申请经营的程序进行更加严格的要求,且需保证要求等可以通过相关方式进行审核。

(三)确立监管、处罚机制

明确相关的行政主体对行业进行监管,各部门间统筹协作,共同解决责任推脱的问题。目前无论是中央还是地方成体系的监管细则都有待建立。除官方的监管之外,平台自身、行业内部以及市场的监管也十分重要。依旧是以爱彼迎为例,其在美国目前也面临税收等问题的质疑,而其主动迎合相关部门的检查,并开设24小时免费投诉热线、定期开展房东大会,是平台自身监管的典范。

此外,相关的处罚机制是必要的,平台不合格,房源存在隐患,房东房客有违规行为的,都应予以处罚,严重者以及累犯者应取消经营资格或禁止其租住。

(四)完善保险机制,设立平台评级机制

最后应设立保险赔偿制度,房东向平台缴纳保障金,房客向房东缴纳保障金,平台在用户利益受侵犯时也应对其进行赔偿。2011年一位洛杉矶的爱彼迎房东遭遇房屋被房客损坏的情况,此后爱彼迎设立了5万美金的房屋受损保障金,目前这一保障金以上涨至500万元。

此外,平台的评级、房东评级以及房客评级都应被纳入到不仅仅是平台的记录中,也是相关部门的行政工作中。

注释:

①杨玉娟,吴清.在线民宿短租的法律规制研究[J].法制与社会,2017(02):97-98.

②《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修正)》(2016)第四十六条:城镇和乡村居民利用自有住宅或者其他条件依法从事旅游经营,其管理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③邢钰丽.对在线民宿供给者的群体特征、供给偏好和政策规制的研究——以烟台地区为例[D].青岛:青岛大学,2017.

④黄娜,张钰桢.我国旅游民宿管理法规体系分析[J].中国集体经济,2018(28):123-124.

⑤徐亦童.中美民宿短租多边平台的法律规制比较与完善——以Airbnb落地中国为视角[D].华东政法大学,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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