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动与应变:贵州清水江上游明代后期苗汉关系与社会变迁

2020-11-30 07:32叶成勇
地域文化研究 2020年3期
关键词:万历贵州

叶成勇

本文所指的“苗”,主体是明代土著居民苗众,也包括其他的土著。“汉”,指的是内地迁入的移民,包括一般民众和官吏。明代后期,整个王朝的政治、经济和社会文化都发生了巨大的变化。随着赋役制度改革、卫所制度衰落和土司制度的强化,西南边疆社会也越来越复杂,大大突破了明代前期既有的制度设置和治理方略。其中最为突出的就是土司问题和“夷”汉关系,大的土司势力多不听调令,对抗性越来越强烈,而土著内部明显分化,有“熟苗”与“生苗”之别,“夷”汉互动异常活跃。这深刻地影响了整个西南历史发展的走向。笔者曾以贵州为例,对明代后期贵州“夷”汉关系有过整体性的讨论①叶成勇:《贵州沿河县万历时期〈军门禁约〉碑文考论——兼论贵州明代中晚期“夷”汉关系》,《民族研究》2014年第5期。。

就清水江流域而言,根据历史文化特点、族群分布、河流环境,大致以清代镇远府清江厅治所(今剑河县柳川镇)为界,可分为上游与下游。上下游之间由于礁石和暗滩之阻,清雍正疏浚河道以前则无法直接通航往来。上游主要是苗族分布区,下游主要是侗族分布区,加之明代以来的行政隶属关系,上游主要是与镇远府联系密切,进而与贘阳河流域交往频繁。下游则与黎平府联系密切,进而与亮江和更下游的沅江流域交往频繁。清水江上下游之间在族群分布、经济特点和文化关系上有明显的区别,下游主要是东西互动问题,上游主要是南北互动问题。学界已有的研究基本上关注的是清水江下游清代的木材贸易、契约文书、王朝国家化、族群互动和文化认同,取得了大量的成果,对清水江上游则着眼于清代开辟“苗疆”后的政治、军事和文化交流。这些研究虽然以清代为主,但在族群互动、文化交流、文化认同等方面的深入探讨对笔者有重要的启示①代表性论著如:张应强:《木材之流动:清代清水江下游地区的市场、权力与社会》,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6年;杨正文:《清水江流域的白银流动与苗族银饰文化的成因》,《民族研究》2015年第5 期;张新民:《清水江流域的经营开发与木材采运活动》,《贵州民族大学学报》2016年第5期。。杨志强等人从驿道交通、文化建构、文化认同和“国家化”等视角提出论证了“古苗疆走廊”,比较直接关注清水江上游明代的历史文化变迁,但还比较笼统②相关论文有:杨志强:《文化建构、认同与“古苗疆走廊”》,《贵州大学学报》2012年第6期;杨志强、赵旭东、曹端波:《重返“古苗疆走廊”:西南地区民族研究与文化产业发展新视阈》,《中国边疆史地研究》2012年第6 期;杨志强:《“国家化”视野下的中国西南地域与民族社会:以“古苗疆走廊”为中心》,《广西民族大学学报》2014年第5 期。张应强:《通道与走廊:“湖南苗疆”的开发与人群互动》,《广西民族大学》2014年第3期。。

学术界关于清水江下游清代的木材贸易市场、王朝国家力量与地方社会的互动关系和历史文化发展逻辑的认识,已经很深入。相对于下游地区,清水江上游由于明初以来驿道的开辟、汉移民的大量移入、贸易不断加强,至明代中后期已形成了复杂的苗汉社会互动关系。为便于与下游地区展开比较,本文选择学界关注较弱的这一地区,力求探讨明代后期苗汉互动方式与苗汉社会变迁的更多细节,以加深对该区域历史逻辑与特性的解释。

一、明代后期清水江上游的政治形势与民族格局

清水江上游,核心区域为今贵州之镇远、三穗、剑河、台江、施秉诸县,也包括相邻的黄平、凯里、雷山的部分辖区,自来就是苗民聚居区域,在明代被称为“前江——洪江”苗区③清水江“过新城至施秉县谓之前江,前江自下东出横坡,经生苗地谓之洪江。”参见乾隆《镇远府志》卷5《山川》施秉县山川条。按:新城,今施秉县双井镇伞。横坡,在明代施秉县东南十里。。当然也可以泛称为清水江苗④(明)郭子章:《黔记》卷5《舆图志二》黎平府地里图。其中自镇远至凯里炉山一线又是元代以来从中原通往云贵的必经之路。明初以来设立兴隆、偏桥、镇远、清浪、平溪五卫及镇远府,其中最为重要的是镇远之地。镇远府卫同城,隔贘阳河而治,府属贵州,治所在河之北岸,卫属湖广,城在河之南岸,府卫共用道路与驿传,共同维护驿道畅通和安全防卫。镇远府下辖之邛水和施秉毗邻清水江,居住着大量“黑苗”,是明代的“生苗”区,⑤乾隆《镇远府志》卷22《艺文》所载弘治年间镇远知府周瑛撰《地方事宜疏》。战略地位尤其重要。清代中期黄金榜曾这样概括:“镇远为滇黔门户,而施秉、邛水又为苗人出入咽喉。欲通云南,当守镇远,欲守镇远当营施、邛。盖施秉接壤九股、两江、臻凯黑苗,邛水界连施秉黑苗,又接壤黎、铜一带红苗。(苗)东入则自邛水,西入则自施秉也。”⑥黄金榜文见乾隆五十六年《镇远府志》卷20《军制》。这是在明清清水江上游民族关系和治理得失基础上的一个基本认识。

上述平、清、偏、镇四卫,皆属湖广管理,但这些卫距湖广遥远,难以“巡历其地”。为了“廉察官军奸弊,抚绥边徼夷苗”⑦(明)郭子章:《黔记》卷40《宦贤列传七》镇远知府程火节条。,贵州又必须兼制这四卫,四卫遂成为贵州“边四卫”。这种跨省交错管辖意在牵制,各尽其长,实为以楚之粮米钱财协济贵州,制黔之卫所府州县及土司之民力,负责湖广至云南的驿传和边防,尽可能维持道路畅通与地方安宁。但在正统十四年(1449)的苗民起事中,这种制度显得很被动,弘治年间镇远知府周瑛对此有深刻的反思。当时面对苗变,军队撤出,苗遂深入内地。“民兵不能独制,而四边卫以属湖广,非申报各上司不敢擅动,为因阻隔江湖,文书往反动经数月。”而且湖广官司又往往从中牵制,丧失了军事主动权。故认为“分府卫以属两省,是名犬牙相制,合府卫以归一省,是名臂指相使。犬牙相制互相掎角,臂指相使互相运用。”因此,提出改变以往“分府卫以属两省”的做法,主张合府卫,并将平、清、偏、镇边四卫割属贵州,以便统一调配。①乾隆《镇远府志》卷22《艺文》所载弘治年间镇远知府周瑛撰《地方事宜疏》。但除了万历二十九年至三十一年平定播州土司叛乱的特殊条件下,有过短暂的调整外,②(明)郭子章:《黔记》卷2《大事记下》。直到明亡都未能实现合府卫以属贵州。

具体的设置为:镇远府下辖两县两司,即施秉县、镇远县和邛水长官司、偏桥长官司,实际上都是土著社会,只是官员有所变化。施秉县最早可追溯至元至元二年(1265)的前江等处军民长官司,明初改为施秉蛮夷长官司。正统九年(1444)由施秉蛮夷长官司改设,只有知县一员,编户一里。③万历《贵州通志》卷15《镇远府》沿革之施秉县条;郭子章《黔记》卷7《舆图志四》施秉县条。县治在从化镇,正统十四年(1449)苗叛,县毁民逃。④从化镇废弃后,设从化哨,其地当在今施秉县马号乡坪地营村。村内有苗语称为“包瓜拉”的地名,其含义是官居住过的地方。参见张乾才《苗乡情怀》,第2-4页,北京:现代出版社,2016年。景泰间招抚复业,依县北岑麓山上建县治,其地四面陡立,而冈陇重复可居。成化四年(1468)乃迁徙山下⑤(明)郭子章《黔记》卷9《山水志中》施秉县诸山条。。嘉靖辛酉(1561年),容山夷构乱,焚劫县治。第二年知县詹大同筑城,三年乃成,万历二十七年(1599)又加以修缮⑥(明)郭子章《黔记》卷5《舆图志一》施秉县地里图条及所附提学刘曰材《修施秉县建城记》。按:此文在清乾隆《镇远府志》卷12有载,题名《建施秉县城碑记》,作者为李曰材,文字出入较大,但史实基本一致。。其疆界除北抵镇远县和镇远卫外,南抵臻洞司生苗界十五里,西抵容山司生苗界十五里,东南抵横坡生苗界十里,西南抵臻容二司生苗界十里,西北抵偏容二司界十六里。而且自县中至老毛囤诸苗寨,仅隔清水江,江外皆苗穴,苗人日至城下媒讲。⑦据笔者调查,诸地点处于清水江支流巴拉河与清水江交汇地带,且皆临江边分布。施秉县其址在施秉县马号镇老县村,与清代胜秉城(施秉县丞驻此)距离只有5里。老毛屯,现为台江老屯乡,容山,即老屯附近之榕山,处于小江河与清水江交汇地带。《镇远府志》卷5《山川》之“清江源流考”条谓“小江两岸容山司属。”臻洞大致在台江六合村附近。这一带明清时期一直是苗汉民族频繁交往交流交汇之区,很多重要的战事都在这里展开。万历时期,城中军民不满二百,城外绝无居民。县内设有巴团哨、后山哨、东门哨、焦源哨、响水哨、大塘哨、塘头哨、从化哨等,驻防官兵、民兵及戍军最多时达500 余名。⑧(明)郭子章:《黔记》卷5《舆图志一》施秉县城图条;卷21《兵戎志》施秉县条。可见施秉县处于凸入而悬置的状态,被完全包裹在苗地之内,所谓“僻在一隅,每苦苗患。”⑨万历《贵州通志》卷15《镇远府》风俗之施秉县条。其存在一方面依赖密布的哨所,一方面又得依赖土司。所谓“容山司不复,窃恐施秉终不能为县;从化哨不复,窃恐施秉终不能往府。”⑩(明)郭子章:《黔记》卷5《舆图志一》施秉县地里图条。

此外,镇远县为弘治十一年(1498)由镇远金容金达蛮夷长官司改设,附郭,只有知县一员,典史一员,编户二里。而邛水司号称十五洞,也只有编户二里,偏桥司则只有编户一里。可见,名义上镇远府下辖两县两司,总共只有编户六里,户数与人口数皆少,田土赋税微薄,“不足以当江南一小县”⑪(明)郭子章:《黔记》卷19《贡赋志》序。。镇远府嘉靖间官民872 户,8,657 丁口。万历二十五年(1597)874 户,8,526 丁口,田土37,059亩,秋粮840石8斗8升,外增科粮5斗3升。徭役条鞭银差、力差、公费共银3,436两5钱3分。万历三十年(1602),镇远府黄册893 户,8,151 丁口,田土27,399 亩,秋粮850 石4 斗2升①(明)郭子章:《黔记》卷19《贡赋志》税粮条。。几十年的赋役户口与田亩数量几无增长。镇远府虽因民事稀而少官,但交通驿站管理任务却很重,设有镇远驿、偏桥驿、清浪驿,驿丞各一人。其多达3,436多两的徭役条鞭银,主要是驿传所耗,大大超过了地方的财力和民力。

镇远府除知府知县等流官外,还有土同知、土通判、土推官,这些土官,在正统以前具系流官,②万历《贵州通志》职官志。正统十四年(1449)因清水江苗民起事而改为土官,同时增设臻洞、容山二蛮夷长官司,主要管沿江内外“生苗”,属镇远卫。③(明)郭子章:《黔记》卷40《宦贤列传七》镇远知府程火节条。臻剖蛮夷长官司属于镇远卫所辖,额粮80石。从上述“容山司不复”之语可知这两个土司设置存在不稳定性,加之其又属于镇远卫,故在郭子章《黔记·舆图志》无直接而明确的记载。不管是流官改土官,还是土官改流官,其实都是为了更好地适应土著社会。正统十四年(1449)苗变以后,分守贵州及清浪等处设参将一员,驻清浪,同时拨湖广武昌等十三卫所官前来协守。嘉靖万历年间,设立清镇守备,而贵州总兵一度移驻铜仁,以防苗叛乱,可见兵力不断增强。

总之,清水江上游在明代主要的政治力量是卫所和府县,主要目标就是维持湖广通往云南的驿道畅通,而卫所和府县的设置及对地方的管理必然引申出对“生苗”的防御问题。

二、防御与劫掠:苗汉消极互动之痛

文献中诸如“生苗不时出劫”,居民“屡苦苗患”乃至逃窜之类的记载颇多,确实成为一大问题。周瑛和黄金榜已详细地梳理了明代几百年清水江上游的军事防御变化,现将其归纳综合如下。

正统十四年(1449)两江黑苗渡松溪平冒河(今镇远有平冒街),由镇远府后长驱直突,掠库焚城屠劫村寨,同时,明初以来不断设立的施秉岑麓等四堡、邛水荡洞等十七堡及镇远县金浦堡皆被焚毁。为了防御苗民“侵入”,天顺、成化年间议恢复荡洞、岑麓、八弓、得民等堡,但直至成化八年(1472)只有清浪参将彭伦修荡洞堡,镇远知府周瑛修岑麓堡,其余因民苗贫难,银钱不足而未果。兵力方面,增设参将于清浪,设守备于镇远,各有标兵百数十名不等,又拨湖广武昌、沔阳等卫官军于镇远府暨偏桥境内分防戍守,但日久废弛。后又议调偏桥、镇远二卫旗军250 名,仍以二卫指挥千户每年二季督守施秉,后法久弊生,徒供虚冒。由于防御不力,成化五年(1469),“贼”入乾溪长冲杀人,夺牛畜,联舟洪江而有所营,官军大至而还所掳牛畜。成化十二年(1476),邛水十四寨张家苗老革堕等僭号侯王,纠洪江生苗谋夺军民田地。④(明)郭子章:《黔记》卷35《大明公侯伯都督》都督彭伦条。邛水十四寨苗人常入寇施秉县东二十五里之藁蜡洞,屡抚屡叛。嘉靖二十七年(1458),巡抚都御史李义壮调普定卫官军与邛水土兵剿抚,始服。⑤乾隆《镇远府志》卷12《峒寨》施秉县条。嘉靖三十九年(1556),容山土酋韩甸纠集诸洞云扰,所过堡破落焚,贵州巡抚鲍道明征谕土兵剿除,韩甸及其党羽以次购缚,又斩容山、景洞等处“逆苗”。⑥(明)郭子章:《黔记》卷17《宦贤列传四》南户部尚书鲍道明条。至万历初年,镇远府卫屡苦苗害。乃痛下决心,于施秉、邛水及卫之东西二路设老和、把贡、定边、美斗、杨晚、盘山、石虎十一哨,召募官兵,粮饷详请于楚。于府西南境内设西关,外设大塘等哨,又于施秉附近设焦源、响水二哨,于施秉县内设巴团、复山、东门等哨,又于府东南境内设东关,外设塘头,又外近邛水者设青洞等十一哨。官兵粮饷详请于黔。后以招募非人,防守无法,万历二十一年(1593)苗乘隙夜袭府治,掠东西二关。知府阮宗道始募仡兵防守,又因粮饷不济而废,不得已又招募民壮皂隶300 人编伍,缮器,以时训练。寻亦中废。平播之后,都督陈寅于鼓楼坪建一营,设兵500 名,仍以偏镇二卫指挥推选督率,因楚饷愆期又复星散。可谓屡建屡废,主要在于经费不济和防御无法。此后,“凶锋复炽,诸苗肆出,掘眆枭尸,拿人勒赎,蔓延思、清,流毒思、石,官商驿马遭其劫杀,每岁无宁。”①乾隆《镇远府志》卷20《军制》所载黄金榜之文。甚至“焚庐舍割田禾,解支体,刳心腹。”②明崇祯二年施秉人杨通宇所撰《请剿黑苗疏》,文载于乾隆《镇远府志》卷22《艺文》。遂又请楚饷于镇远卫之西建尹坡哨,佐以守备标兵120 人,于府治之东西两关外添澄清、长宁、油榨三营,复大塘、塘头、青洞、圳洞四哨(外四哨),所谓“舍藩篱而守门户”。崇祯四年(1631),贵州总镇林兆鼎率所部罗联芳、王自贵等进剿清水江北岸沿线黄岑、寨胆、旧州、白坝沿江一带诸苗③旧州在清水江南岸,寨胆和白坝在上游北岸。旧州应是重要的军事据点。与此同时,“崇祯四年建凉伞新城暨坪定营于施秉,以守备一员防守。”(见乾隆《镇远府志》卷20《军制》施秉县军制条)及邛水绞罗、六甫、六利、巴野、梁上诸苗,防线又随即向南推进至沿江一带。后越十年,“苗以无田乏食,纠连九股、两江、横坡、革夷、冷西、臻凯诸苗及江外丹章、鸡讲、大肚婆、高坡诸苗,大肆猖獗。”壬午春(1642),发难于施秉,杀提调杨凌魁于杨坪营,守备罗联芳弃凉伞新城而走。苗遂上攻清平,占据凯里,下劫偏、镇一带,地方人烟断绝,羽檄难通。此后防线又退守至驿道附近,“设斑鸠、盠溪二哨以守西路,整理塘头旧哨以固东南。”所谓“舍门户而守堂奥”,实万不得已。此后下卫悉为苗薮④以上除特别注释外,尚有不少。可参见弘治《贵州通志》卷15《镇远府·纪兵》、乾隆《镇远府志》卷20《军制》所载黄金榜之文和卷22《艺文》所载弘治年间镇远知府周瑛撰《地方事宜疏》。。

按照郭子章《黔记》的说法,“贵州一线路外即苗穴矣,即苗即贼,不窥吾路,则窥吾城。故,图疆域之远近,道里之险易,令守路者知其去来之综。图城郭之广狭,民居之疏密,令守城者曲为平陂之防,庶于弭盗,少裨益乎?”⑤(明)郭子章:《黔记》卷2《舆图志》序。又说“黔城下胥夷,路旁即苗,魍魉与俱,犬羊相聚。”郭子章的意见很有代表性,在他看来,筑城堡、驻军、守路以防苗是解决问题的关键。所以他在《舆图志》中不惮其烦地对每个府卫县的城堡和驿道沿线关哨一一记录,对苗出入之地防守要义详加阐述,苦心孤诣历历可见。而对于偏、镇、平、清四卫之地尤其反复强调“四路皆苗”“诸路多苗”“苗路甚多”,并逐一提出宜防宜守与当防当守之策。嘉靖万历时期确实是贵州筑城的高峰期,清水江一带筑城主要表现即为前述对关哨的修复。故明嘉靖万历时期,随着苗民反叛越益频繁,各处俱有堡哨之设,镇远府有十二堡二十五哨,颇称险要⑥乾隆《镇远府志》卷3《关梁》后之按语。。此外,邛水长官司也被迫卷入朝廷的防御体系,客观上也发挥了一定的作用。成化年间以来,邛水土司长官杨秀高在其治所(今三穗县长吉镇司前村)不断完善土司城,修筑土城墙,增设城门,设养马场于吊马坪练兵,驻扎土司于营盘垴,以备战事。此后邛水各任土司都疲于参与朝廷的平乱战事⑦(明)杨昌林:《邛水土司秘闻》(未出版物),第131-136页。。

明代在清水江上游的边防直接表现为军事问题,实质上是御苗,整个明代都是堵防清水江和铜仁一带苗民的侵扰。所谓“城堡立则居民自固,敌人不敢深入,军免于赴敌,而官亦得以自保,其利甚溥。”⑧乾隆《镇远府志》卷22《艺文》所载弘治年间镇远知府周瑛撰《地方事宜疏》。似乎筑城堡成为一劳永逸之妙法。地方大员要在府卫并置、军民分治、两省分属的制度设计下,极力维护边防,所能想到的不外乎就是筑城堡和增强驻防兵力,但限于财力和分治分属,又无法得以有效的实施和维持,故明代在清水江上游的边防屡屡被苗民攻破。所以防线一般只能在沿江以北,以驿道和险要交通之地为据点,建堡哨驻军,艰难固守着明初以来的基本格局。而且从“舍藩篱而守门户”到“舍门户而守堂奥”,总体上呈消极退守之势。事实证明这既耗财力民力,又增兵防守,阻隔了苗汉正常交往。到了明代后期,边防问题已经从军事范围扩大到民间苗汉关系,特别是苗汉之间在经济关系和地方各势力之间产生了错综复杂的关系,不是简单的筑城和军事处置就能够解决的。

其实,苗民侵入盗扰的主要原因是“无田乏食”,所求不过牛畜、粮盐之类,地方官员也不得不承认“群丑志在挟粮”①黄尚文点校:《万历铜仁府志》卷8《兵防志》,第170页,长沙:岳麓书社,2014年。,但破坏性较大,且屡屡得逞。嘉靖三十一年(1552)贵州总兵石邦宪移驻铜仁府,在“庚戌之役”平定后招抚苗民,②黄尚文点校:《万历铜仁府志》卷4《秩官志》石都督邦宪条,第100页,长沙:岳麓书社,2014年。以“给粮抚苗,安插内地”③黄尚文点校:《万历铜仁府志》卷8《兵防志》及卷11《经略志》载兵备佥事倪壮猷《敬陈救时急务以资防御议》,第214页,长沙:岳麓山社,2014年。的思路,“藉粮苗营,为我藩卫”④黄尚文点校:《万历铜仁府志》卷8《兵防志》载《哨守通略》,第157页,长沙:岳麓书社,2014年。,以保寨安民。这客观上满足了苗众经济需求,减缓了苗众与官方的对抗,有利于苗汉融合发展。但自万历以来,渐渐地出现了食粮苗兵“挟索名粮,而流徒猾棍密与为谋,营哨各官,守寨健步代为申请。”⑤黄尚文点校:《万历铜仁府志》卷11《经略志》载佥事倪壮猷《敬陈救时急务以资防御议》,第214 页,长沙:岳麓书社,2014年。从原初的300筹增加至1600 余筹,极大地增加了政府的负担。在“饵苗以粮,尤为无策”⑥黄尚文点校:《万历铜仁府志》卷8《兵防志》载《兵饷通略》,第168页,长沙:岳麓书社,2014年。的质疑声中,周弘祖则针对铜仁府土司中不纳钱粮之“叛苗”被迫逃离之事,提出“蠲其逋负,于中选强壮者为兵,量给之食,聚为屯堡,旧村旧田,渐次经理,其利备于客兵,而叛苗亦可驯服。”⑦黄尚文点校:《万历铜仁府志》卷11《经略志》载《议处铜仁疏略》,第202页,长沙:岳麓书社,2014年。这条材料有几点值得注意,一是土司及其苗民要交纳钱粮;二是苗民因逋欠而被责,且大量逃亡,成为流民;三是通过招抚,聚苗为屯堡耕守,亦兵亦农,纳入屯兵体系。这是周氏所谓“处苗之正法”。实质上还是在卫所屯堡制度既有的框架内借苗为兵设防,“以夷攻夷”,但不再是直接给粮,而是缚之以内地的农耕经济方式,是此前的“给粮抚苗,安插内地”思想,结合现成制度而提出更有针对性的防御方案。从这个意义上讲,嘉靖年间铜仁府探索出来的“给粮抚苗,安插内地”和“借苗为兵设防”对旧制度已有所超越,在维护边防的前提下,顺应了苗汉经济发展的需求,有利于化解苗汉之间防御与劫掠的对抗性。

三、苗汉之间良性互动:纳赋税、入佃与应募

伴随着防御与劫掠的是苗汉之间的良性互动,纳赋税、入佃与应募是三种主要的互动形式。

成化年间臻洞六苗占熟苗田地,不认纳粮马,官府涵容。后贵州都督彭伦抚谕,认纳秋粮142石,驴马3匹。⑧(明)郭子章:《黔记》卷35《大明公侯伯都督》都督彭伦条。万历二十七年(1599),郭子章对于兴隆凯里一带曾为杨应龙羽翼的九股苗,抚其酋长曹全真、龙欧亮等,给以红牌,共72寨,纳粮23 石。⑨(明)郭子章:《黔记》卷59《诸夷》苗人条。万历二十九年(1601),郭子章题将九股降苗附属平越府,岁纳苗粮302石2斗3升8合。台盘等寨上下陆营,72寨为上九股,2,404户,男妇7,247口,认纳上田秋粮23石3升8合。每担折银五两,共折118 两多,又马馆银87 两余。台徒等寨苗头谢保仰、计牙风等领苗千余,于瓮谷龙扶老携幼,争相纳土。共计大小74寨,2,466户,苗民男妇9,513口,认纳秋粮278石6 升,马馆银116 两有余。三十二年,查增梁上、巴野纳草米2,780秤①(明)郭子章:《黔记》卷19《贡赋志上》税粮条。。

这么多的苗寨苗民主动臣服纳贡,不仅反映了此次招抚的巨大成功,而纳银粮数量之大,人口之多,说明其社会经济有了较大的发展。明代后期的方志记载,苗人“未娶者以银环饰耳,号曰马郎,婚则脱之。”②(明)郭子章:《黔记》卷59《诸夷》苗人条。“妇人绾长簪,耳垂大环银项圈,衣短,以色锦缘袖。”③乾隆《镇远府志》卷9《风俗》苗俗部分。这里“银环”“银项圈”“色锦”之称颇值得注意。其实,早在嘉靖三十二年(1553),贵州巡抚刘大直以“土人不知纺织,为颁式制具,延工师教之。”④(明)郭子章:《黔记》卷17《宦贤列传四》佥都御史刘大直条。这说明土著早已开始接受内地的纺织技术。故色锦应该是棉纺织品,且有刺绣工艺,而银环、银项圈也说明白银已经过了土著社会的长期吸纳与改造,从货币转化为装饰品,成为地方社会财富的象征。成化年间,邛水长官司“官道大修,交通达畅,狮子码头得以修建。”嘉靖二十九年(1550),镇远府通判督修司署和城隍庙,同时,由于人口增多和经济发展,在司署附近贵秧河坎上(今长吉镇大长吉)平场,设立大场寄赶集。⑤杨昌林:《邛水土司秘闻》(未出版物),第284-298页。万历初年,内地客商已经潜入邛水司境内苗寨,“兴贩杉板”。⑥万历《贵州通志》卷20《经略志下》所载时任贵州巡抚《邛水防御疏》一文。万历中期,贵州巡抚江东之在《黔中杂诗》中有“杂居僮种兼莕种,赶积牛场与兔场。洞女肤妍工刺锦,蛮姬发短不成妆。鱼盐便是珍奇味,那得侯鲭比尚方。”又有“客贷青铅兼白锡,珍奇石绿与丹砂。”⑦(明)郭子章:《黔记》卷59《诸夷》附诗。可见,苗民社会在明代两百余年中已有了长足的发展,在很大程度上融进了汉地的农耕经济和贸易体系,而且苗汉市场体系已经初步形成。更为重要的是,苗汉民间社会交往已很深入。苗“与其曹耦善厚者曰同年,与汉人善者亦曰同年。”⑧(明)郭子章:《黔记》卷59《诸夷》苗人条。土人与苗互结姻亲,情多牵制。⑨(明)郭子章:《黔记》卷36《宦贤列传四》总督万镗条。这正是汉苗民间社会互动的必然。

经济发展又促使苗民在与官方博弈中,显现出强大的文化凝聚力和协调性。明代后期,苗民还参与地方军事事务,就充分反映了这一点。这缘于明代卫所制度的颓败。万历时期兴隆卫原额骑军7,137名,查存1,230名,军器烧毁无存。操马150匹仅剩50匹,防守兴隆官兵仅129名。屯军五百户逃、故、绝,屯田佃苗民余丁耕种。⑩(明)郭子章:《黔记》卷11《兵戎志》清平卫条和兴隆卫条。这种苗民入佃卫所屯田纳赋的情况,正是伴随着卫所制度的极度衰败而产生的,应是苗汉关系良性互动的反映。郭子章认为这时期卫所只是有其名号而基本无用,是“备犹不备”。为了防御需要,不得不行召募之法,兴隆卫、镇远府的哨兵和铺兵都是召募组成的,也就是说,万历时期的驿道交通线和哨堡防御兵力主要变成了召募兵。这些兵的成分,除了食粮客军、食粮军、余丁、目兵外,还有苗兵,甚至委土官来督御一些哨堡,在哨堡附近召募苗民耕种戍守。如郭子章设立的偏桥卫土桥哨和老何屯哨,共驻兵67 名,即委任容山岩门两司土官督御。在偏桥卫至兴隆卫的官道上的永安、杨宾、西角、仓头等哨,有苗兵防守,而这些哨也是苗民出劫或阻隔的要地。①(明)郭子章:《黔记》卷5《舆图志》偏桥卫地里图条。这种情况在铜仁府更为普遍,而且时间更早,效果更明显。施秉县“江外皆苗穴”,江以内又有苗所占种。②(明)郭子章:《黔记》卷5《舆图志》施秉县地里图条。正是由于卫所军人逃绝,则留给苗民入内地占种的机会,而且也乐于学习汉地耕作技术。如果说这种苗民融入内地的方式,多少有些强行入据之嫌疑,那么,偏桥卫的一些关哨,“有苗兵防守”,还召苗耕守③(明)郭子章:《黔记》卷5《舆图志》偏桥卫地里图条。,召募苗兵每月则有银米之俸,这些积极的持久的互动关系,使地方苗汉关系趋于缓和。可见郭子章等已经开始打破原有的制度设计,在苗汉融合的背景下,主动吸纳苗民参与地方事务,运用经济方式加以军事上的防御。看来,以郭子章为代表的明代后期地方官员对苗民的态度并非停留在招抚这个层面,其做法在一定程度上进一步实现了前述周弘祖针对铜仁府而提出的“处苗之正法”,即招抚苗民亦兵亦农,并纳入屯兵体系。

在上述经济和军事良性互动中,苗族社会内部发展分化为汉文献中反复提及的“生苗”与“熟苗”。官方往往用“熟苗”来抵御“生苗”。江外多生苗,江内多熟苗,生熟之间毗邻而居。“近省界者为熟苗,输租服役,稍同良家,则官司籍其户口,息耗登于天府。不与是籍者,谓之生苗,生苗多而熟苗寡。”④(明)郭子章:《黔记》卷59《诸夷》序。如在偏桥卫地里图中,郭子章对苗地位置记录不仅详细,而且比较准确。清水江南有:革夷苗(今台江革一)、老毛屯(今台江老屯)、螃蟹苗(今凯里旁海镇)、大小两江苗(今巴拉河和台江汇合后的小江河与清水江交汇一带)等,皆为生苗之属。江北有白齐苗(今黄平小白齐)、岩头苗(今施秉岩头)、瓮西苗(今施秉翁西)、瓮良苗(今施秉翁粮)、黄岑(今施秉黄琴村)、寨胆(今施秉寨胆)等,多为熟苗。⑤(明)郭子章:《黔记》卷5《舆图志》偏桥卫地里图条大致是清水江以南皆“生苗”,以北渐渐变成“熟苗”。据乾隆《镇远府志》记载:“黑苗在镇远之清江、台拱、胜秉皆是。其山居者曰山苗曰高坡苗,近河者曰洞苗,中有土司者为熟苗,无管者为生苗。衣服皆尚黑,故曰黑苗。”⑥乾隆《镇远府志》卷9《风俗》苗俗部分。分类和识别更为详备,除了对政治经济属性的考量,还兼顾其居住环境。随着时代发展,土司所属之苗众也被认为是“熟苗”,而原先纳粮服役之苗则变为“土民”,这客观上反映了苗民与汉人经济文化的融合历程和程度的加深。“生苗”渐少,“熟苗”渐多,土司在这个过程中发挥了重要的推动作用。其实都是苗众,只是站在王朝的立场称呼不同而已。由于居住地多是山高嶂僻,深林密箐,三五户而为村,多或数十家而成寨。鲜有至数百户者,故户少而寨多。近溪谷或平缓开阔地带,往往苗人居之而名峒,峒与洞通。“土民之佃田应役者悉称洞长,洞长所属有寨,多寡不一,居洞寨者皆土民也。以其有府卫之分,故曰民洞寨。”⑦乾隆《镇远府志》卷12《峒寨》序言及镇远县附郭“民洞寨”条概述。独施秉以寨管洞,谓之寨长。这样,苗族社会内部形成了洞长(寨长)—熟苗或土民—生苗的分层,从而纳入中央王朝在地方的府卫管理体系之下。镇远绝大多数洞寨皆为土著所居,而且南部的洞寨往往临近“生苗”,镇远县南四十里之金浦、瓮贡、松明、秀地、都甫、稿把等洞寨,皆近苗。⑧明清汉文文献中“苗”一般是对土著民族的泛称,但也有专指苗者,所谓近苗,当指熟苗,远苗,乃指生苗。这里“近苗”指临近“生苗”。甚至直接为苗人所居,如镇远县南五十里之苗度洞,一寨俱苗人,但属于土通判管,当为“熟苗”之类。

上述《镇远府志》所载诸洞寨均在今镇远南部的金堡镇范围内。2018年3月以来,笔者利用驻村闲暇时间,亲自逐一走访调查,以验证和深化对文献记载的理解。金浦,即今金堡镇上的金浦大寨,是明代金浦堡所在地;瓮贡,金堡镇金凯村翁贡寨;松明,金堡镇松明村;秀地,金堡镇秀地村;都甫,金堡镇冽洞村都府坡;稿把,金堡镇绞巴村。六个地点都在金堡政府所在地之东部和南部。而苗度洞,疑为“贵度”,“苗”“贵”二字形近而误。金堡镇南十里有“贵度”,是典型的苗寨,有自己完整的语言、节日、服饰和婚姻丧葬仪式。访问到寨中83 岁的李德玉老人,得知寨民主要是吴、邰、李三大姓,80多户,李氏是百多年前从镇远贘阳边央迁入。而历史上的金浦大寨,有200多户,主要是田、吴二姓。由于临近金堡政府街道,原来大多数居民已经移居至街上,现在寨中只有二十来幢木房,则卖给了附近贵所、王五坡寨的一些苗族。我问到这些苗民情况时,其中仍然还有听不懂汉话的人。据原贵凯村杨秀才老人(70 岁)讲,金堡镇所在地在20世纪80年代只有金浦大寨,除外皆是田土,最早的田、吴二姓,为“客家”。金堡街市则是最近20 来年,周边各地人们不断搬迁至此聚居而形成,杨秀才家即是从贵凯村搬到街上买地建房居住。其家族字辈为再、正、通、光、昌、胜、秀七个字,是从三穗搬迁至此,与邛水土司杨氏有关。其父母皆会苗话,本人已不会说,只听得懂一些苗话,倾向于认同“客家”。旁边的贵度苗族也认为杨氏是“客家”,跟他们用汉话交流,而在内部则用苗语交流。这种双语现象在金堡镇街上和日常生活中随处可见。走在大街上的苗族妇女身穿自己的服装,头上佩戴银饰,在大街上用苗语跟同胞大声说话,十分自如、大方。这是苗汉民族长期交往融合背景下的自发的文化表达。

金浦大寨旁有一座盘古庙,从2005年立的重修功德碑碑记可知,庙始建于乾隆时期,民国年间毁于兵火。庙前古树下有从附近移来的道光二年修桥碑记,记录了当时苗汉各姓氏捐资重修从阳满哨(今羊满哨)至抱金屯(今报京乡政府所在地)数十余里的大路。这条路如碑文所谓“左通镇邑,右走清江”,是镇远县城通往清水江苗区的交通要道,仕宦商贾往来频繁,现在仍是S25 思剑高速的重要一段。明清时期在这一带有重要的城堡和屯军据点,沿线很多屯军地点名称遗留至今,如塘头哨在明代后期文献中即被多次提及。此外还有羊满哨、孔所、老城、军屯、屯上、后屯等地点,这些被苗寨包围的地点仍然为汉人居住。对于今金堡镇这个名称,实际上应是“金浦”,就是前述的金浦大寨,是由明初的“金浦堡”简化为“金堡”演变而来。现在当地上年纪的人都读为金pu,而非金bao,印证了原来之名即为“金浦”。总之,在金堡镇所在地及其周边,既明显地存在着明代军屯和城堡的历史痕迹,至今又仍然是典型苗寨与汉族村寨杂处,汉苗长期杂处,曾经的“熟苗”又演变成“客家”,在很多方面体现为即汉即苗,汉苗不分,而在典型苗寨与非苗寨之间又有明显的族群边界。这其实就是几百年来苗汉关系的真实写照,非常有助于我们理解历史上真实的苗汉关系。

这里特别指出:清代乾隆《镇远府志》卷十二《洞寨》中的施秉县所辖16 洞寨皆土著所居,与偏桥所辖的洞寨分列出来,是考旧志而载,反映的是明代嘉靖施秉县城维修以后对地方管理得以加强的情况,相对于以前,土著得到了很大的发展,苗汉关系已经比较融洽。如景洞,县东十里,乃臻剖六洞苗入处;漏洞,县东南二十里,洪江苗入处;兵洞,县东南十五里;施口洞,县西五里。①乾隆《镇远府志》卷12《峒寨》施秉县条。其居民虽为土著,但按照郭子章的说法,其“输租服役,稍同良家,则官司籍其户口,息耗登于天府。”故皆为熟苗。景洞,今台江景洞塘村,民国三十年(1941)才由施秉县划入台江县。②《台江县志》建置沿革。漏洞,今施秉六合村之料洞(或称廖洞),兵洞,今施秉冰洞,施口洞,今台江施洞,民国四年(1915)才从镇远县划入台江。再往外,就是明代中期以来的容山土司之地①乾隆《镇远府志》卷5《山川》清江源流考条云:“小江两岸容山司属”。按:小江,即今台江北部巴拉河下游。台江县老屯乡有榕山之地,即明代容山司所在地。,虽然清雍正以来开辟后设立了台拱厅,置镇远府台拱同知管理,但其村寨名称、户口、田赋、课程在乾隆《镇远府志》皆未有记载,原因在于朝廷对新辟苗疆实行了“钱粮尽行豁免,永不征收”②乾隆《贵州通志》卷33《艺文》所载乾隆元年七月二十日上谕。的政策。但这些所谓新辟之地,并非是刚开辟的真正“生苗”区,而是“寨密人稠,土饶性悍,明季屡征不克”③乾隆《贵州通志》卷24《师旅考》雍正十年九月条。的内地化了的苗寨,雍正时期招抚的清水江江外一些“生苗”苗寨曾认纳苗粮折色银上百两④乾隆《贵州通志》卷36《艺文》所载张广泗《苗疆告竣撤兵疏》。谓“大小两江之八梗、旧舟、望虎、总场等十余寨,附近施秉、黄平之龙场、白坝、革夷、山秉”,皆属内地。而招抚苗寨认纳情况在本志卷14《课程》镇远府下台拱同知和清江通判有明确说明,不过在乾隆元年皆蠲免,永不征收。。所种水田产量,据清雍正时期张广泗的调查,上田每亩可出稻谷五石,中田可出四石,下田可出三石。⑤乾隆《贵州通志》卷36《艺文》所载张广泗《议覆苗疆善后事宜疏》。可见这些江外苗民在明代就已经与内地有较多的联系,经济社会有了较明显的发展。以上所列诸地点分布密集,距离施秉县城很近,位于清水江与小江河交汇之区,这些洞寨早在明代后期已经形成,应与苗众主动向内迁徙有关。苗众通过就近居住于施秉县,并依河流两岸而居,成为“近河者之洞苗”,方便与内地经常性的交往,正如前所谓施秉县“江外皆苗穴,苗人日至城下媒讲”。这应是苗民受内地经济文化影响而从“生苗”区主动内地化的表现。而且特别是景洞、漏洞、施口洞,位于清水江之南岸,又是“生苗”入处的地点,连接着两岸的生熟苗族,也是汉人和苗族交往的最前沿,可能还有商业的活动。这是今台江施洞镇至老屯乡一带苗汉文化深度交融的深层历史根源。

可以说,明代后期在探索治苗过程中,细化对土著的分类识别,加深了对各自的生计与社会生活习俗的了解,对苗民社会的认知相对于以前有很大的改变。因此在剿抚并用之外,也能够灵活发挥苗俗来处理争端。如弘治年间已了解到镇远府“苗俗有事,则用行头媒讲”,并且详细叙述了媒讲之方法和原则,这是深入调查了解后的记录,还认为“大概苗易生衅,凡事因媒讲,亦息争端,此乃御边之一术矣。”⑥弘治《贵州图经新志》卷5《镇远府》风俗“俗用媒讲”条。按:此处引文原书中“凡事”以下有脱落,据嘉靖三十四年到了万历中期,由于苗民多有反叛,官方对此习俗则持否定态度,“大概苗易生衅,多由媒讲,宜痛革之。”⑦万历《贵州通志》卷15《镇远府》风俗条。但郭子章则比较实际,对此则认为:苗“争讼不入官府,即入,亦不得以律例科之。推其属之公正善言语者号曰行头,以讲曲直。”⑧(明)郭子章:《黔记》卷59《诸夷》苗人“要约无文书”条。这是巧妙地借用苗族“媒讲”习俗,认可地方推选出的精英来加强管理。此外,还按照土著习俗与其举行盟誓,以化解纷争。如前述成化五年,“贼入乾溪长冲杀人,夺牛畜……官军大至而被迫还所掳牛畜,与盟而退”,至康熙三年镇远知府张维坚捐备牛酒花红,亲诣各洞,宣布恩威,刻箭砍石。⑨乾隆《镇远府志》卷20《军制》所载黄金榜之文。可见,清初已发展到官方主动按照苗俗,与苗民讲和,双方“刻箭砍石”,这种高级的盟誓形式是明后期以来苗汉互动在政治上的成功体现。

苗汉之间出现的上述种种良性互动关系,与一些地方官员的主动顺应并加以推动密不可分。当然,这些良性互动总体上还比较微弱。毕竟苗汉语言不通,风俗各别,主流上还是长期采取消极《贵州通志》卷3《风俗》镇远府之镇远县条所引其文而补。的“惟羁縻之使不为乱”①(明)郭子章:《黔记》卷59《诸夷》序。的根本之策,又明显地忽略了土著社会的积极因素和内在文化逻辑,甚至还有相当的偏见。通过区分“生苗”、“熟苗”、“苗贼”、“良苗”等,布威信,着重在对“生苗出劫”“苗贼出劫”采取防御。嘉靖年间贵州参议刘望之,分守铜仁八年,写有《隐忧八咏》,其中《励风俗》云:“杂夷杂客狎相居,渐染偷风大不宜。政教不思先善俗,规规法术竟何为。”其《议筹边》云:“狐兔巢幽犬性乖,剿难全胜抚难怀。算来长策惟防守,议论纷纷贵取材。”②黄尚文点校:《万历铜仁府志》卷12《艺文志》,长沙:岳麓书社,2014年,第229页。从其诗可见:一方面是客观上各族民众已经相互杂居,风俗相互影响,而另一方面则是作者对此的担忧,打破不了隔绝“客夷”与剿抚防守的思想桎梏。万历初年贵州巡抚何起鸣针对邛水司苗众,甚至说“以不治治之,乃所以深治之”,并提出详细的阻绝苗汉往来之策③详见万历《贵州通志》卷20《经略志下》所载何氏《邛水防御疏》一文。。

四、苗汉互动的利益楔子:沉沦的贸易与诡异的驿传

前文言及苗汉之间的贸易往来已经很频繁深入,以致于在明末贵州参将胡从仪能够在清水江上游一带“微服假贸易,遍历诸夷落”,以“得山川险易,出没径途及诸僚驯桀之状”。④乾隆《镇远府志》卷23《名宦》胡从仪条。但是,苗汉之间展开的贸易并非那么顺畅,充满了陷阱和阴霾。弘治年间,清平卫部苗阿溪、阿刺等,桀骜多智,雄视诸苗,横行夷落,贿镇守、内臣、监军、总帅,时时讧官苗。近苗之弱者,苦其岁分畜产而倍课之,远苗也苦其追索诬害,惮而投之。又诱他苗劫略过境旅人。⑤(明)郭子章:《黔记》卷36《宦贤列传四》副都御史孔镛条。这种发生在驿道上的苗汉关系是非常复杂的,关键就是内地官员与苗中桀骜狡黠之人,勾结谋求利益,破坏了正常的贸易往来,也使得官苗关系紧张。除此种情形外,地方志和地方官员的奏疏屡屡提及的是汉人与土著构结,假借贸易之名,谋求不正当的利益。“或逆命奸徒,携家投夷,或本城汉人假借入夷生意担挑货物等项为名,遂谋透漏消息,探听往来缙绅商贾,掳掠人畜,凌辱夷人。以致道路断绝,地方凋残,皆由此辈诱夷出劫所为。”⑥明万历四十三年《军门禁约》碑文。由时任贵州巡抚张鹤鸣下令,思南务川县下发,地方里老和乡约勒石公诸于众。参见叶成勇《贵州沿河县万历时期〈军门禁约〉碑文考论——兼论贵州明代中晚期“夷”汉关系》,《民族研究》2014年第5期。“熟夷阳奉阴逆,循行里市,潜探虚实,厚贿军健,资为向导。而楚蜀亡命之徒与相交结,又假贸易以觇消息,则全城之资为彼属意久矣。”⑦黄尚文点校:《万历铜仁府志》卷8《兵防志》载郡人陈珊《征苗议》,长沙:岳麓书社,2014年,第171页。“生苗出劫,尽皆熟苗勾引,亦有窝主分赃者。”⑧黄尚文点校:《万历铜仁府志》卷11《经略志》载佥事倪壮猷《敬陈救时急务以资防御议》,第214 页,长沙:岳麓书社,2014年。时人对此总结道:“昔之为苗者一,今之为苗者四:奸民之勾引、土司之通同、营哨之构结,并苗而为四矣。”并且特别强调“楚蜀亡命,动入苗巢,假师巫商贩,结为兄弟,出探地方虚实,人户殷富,勾引出劫,约与分赃。”⑨黄尚文点校:《万历铜仁府志》卷8《兵防志》万士英总论,长沙:岳麓山社,2014年,第174页。可以说,这种扭曲的关系成为横亘在苗汉之间正常交往的壁垒与沟壑。驿道交通与贸易交织在一起,使利益像一道楔子,把苗汉关系引向一种诡异的状态。地方官员为了避免事端,一般都要严加禁止,“但有汉人潜入夷寨,不论有无引惹边衅,俱要擒拿,送官究问如律。”⑩万历《贵州通志》卷20《经略志二》,万历二十二年贵州巡抚林乔相《议处苗衅疏》。笔者曾有过深入的讨论,认为这种一刀切式的阻绝汉苗往来的办法毫无用处,必然会阻碍正常的交往交流,增加社会的不稳定性。①叶成勇:《贵州沿河县万历时期〈军门禁约〉碑文考论——兼论贵州明代中晚期“夷”汉关系》,《民族研究》2014年第5期。

就驿传夫马而言,云贵大小官员出入、土司进贡、士子举贡会试皆离不开湖广至贵州的驿传,这条驿道在镇远一带最为繁重。“马出于民,力借于军”②(明)郭子章:《黔记》卷19《贡赋志》协济条。或者土司轮流出马匹,卫所卒伍出夫役。因此,相对于较轻的贡赋,清水江上游社会民众要承担的徭役却很重,主要是力差和公费,所谓“累民之最甚者,莫如驿站夫役。”③乾隆《镇远府志》卷21《邮传》所载施秉知县杨懋德撰《偏桥夫站论》。兴隆卫邮传有兴隆站、重安站和东坡站,由本卫负责。镇远、清浪、偏桥三驿邮传事务由镇远府负责,每年所需银两共计9,011两8钱4分,而光是三驿马驴共计136匹头,价银共计7,923两。④依据郭子章《黔记》卷22《驿传志》镇远府属之镇远、清浪、偏桥三驿费用清单统计。这些银两主要由驿丞安排用于购置土民之马驴和雇人看护喂养(草料工食钱)。而万历二十五年镇远府徭役条鞭银差、力差、公费三项银仅3,436 多两,⑤万历《贵州通志》卷15《镇远府》徭役条。可谓是“以极贫极乏之区,当极苦极烦之差。”⑥(明)郭子章:《黔记》卷19《贡赋志》协济条。镇远府负担不起,就由思南、石阡、铜仁、黎平府协济。前文已言及明代后期镇远府赋役户口与田亩数量几无增长,这样,各种力役则落到了土著的肩上,其中驿传夫役又是非常重的负担。嘉靖以前,大致是诸夷因骇于官府,“当役于官府者,又各有汉人卒伍代之而取其直”⑦嘉靖《贵州通志》卷4《徭役》序文。,汉人卒伍独当众役,实则是当时有钱粮可领,而且卫所尚未瓦解。此后由于卫所衰落,军伍逃离,土著则成为重要的夫役来源。可以说,离开土司和汉夷民众,驿传是难以保障的。嘉靖年间贵州提学副使沈庠从思南到铜仁沿途,就所见作诗曰:“止宿也能供邑廪,送迎多止是夷民。朝廷土宇过三代,天下疲癃岂一人。”⑧黄尚文点校:《万历铜仁府志》卷12《艺文志》,长沙:岳麓书社,2014年,第231页。在这种背景下,土著被迫承担邮传的夫马徭役,且成为其沉重的负担。而土司苗民当差,史有明证。如天启元年邛水司下辖的瓦寨、店头、调洞、晓洞、长吉、执寨、赤溪、瓦窑、半坡、雪洞、上中甫米、白家、坪城六洞与边方良苗一十二寨共七洞生人商议,设立瓦寨二七场。提及“经纪设在瓦寨七户”,“其有米、斗、猪、牛,经纪百长一概付与洞内轮流充当。”但又说“五洞边方路程遥远,上下夫役拖累”,“俟后上下大公役十二名,瓦寨、店头共当夫二十,其有十二名之外,七洞均派充当。”⑨此为崇祯四年的一份合约文书所记。文书藏于贵州省三穗县档案馆。参见叶成勇:《贵州沿河县万历时期〈军门禁约〉碑文考论——兼论贵州明代中晚期“夷”汉关系》,《民族研究》2014年第5期。在开场贸易的同时,把贸易利益与夫役负担作了有效的分配,这充分反映了土司辖内的苗族社会经济的活力和对夫役的应对。又如偏桥有落洞苗寨当差,由平宁洞和大寨洞分管。⑩乾隆《镇远府志》卷12《峒寨》偏桥司条。“镇远立有夫行,凡游手民苗日集于行中,一呼即至,而又复有船以济夫之穷。”而兴隆驿附近村庄有“寨马帮贴”,⑪黄尚文点校:《万历铜仁府志》卷10《经略志》万历十七年至二十年铜仁知府郑应龄《清浪马价议》,第197 页,岳麓山社,2014年。且“轮流应役,领取钱米”⑫乾隆《镇远府志》卷21《邮传》所载施秉知县杨懋德撰《偏桥站夫论》。。给银米雇民苗充夫以应役,这在很大程度上保证了越来越繁重的驿传夫役来源。这说明苗民也是夫役之重要来源,且也能够领取银粮。苗民以提供马驴和力差的方式,通过驿传和市场的联结,使得银两缓慢地流入苗族社会。这是苗民尤其是其上层社会所需要的,通过这种方式,土著社会被迫卷入了整个明代的白银货币体系和贸易体系。

正是因为民苗夫役有钱米可领,其也往往成为被剥削欺凌的对象和攫取钱财的工具。由于市井猾棍与豪舍顽顿无耻之人从中梗坏,衙役“既以增银要官府,复以私帮索小民。”①(明)郭子章:《黔记》卷22《驿传志》序。原来,夫役之事一般由衙役代办,若州县官茸,则衙役凶恶,借机滥派民夫、衙役索贿、不发银米、辗转派扰,甚至衙役得银入手,盗换低潮,扣落侵隐,巧词抵赖,摊派生意铺面帮赔添赔,夫役实惠未沾而追呼横索之扰又及于市廛。故弊端很多,而民夫多有逃绝。尤其是贪婪不肖之官吏,则以民夫为奇货可居,借机克扣中饱私囊,只需几名民夫,则征派数倍,“近村则强拿白,捉远乡则重价折干,官既索银于上,而蠹胥虎役不乘机倍索于下者乎?里长头人转相效尤。受此家之厚贿,私派彼户,畏强豪之不从,横加懦弱。”②参见田雯《驿站夫役禁约》,载于嘉庆《黄平州志》卷2《驿传》。按:田雯此文基本反映了明代中期以来的情况。由于刁猾冒滥,加之银价上涨,在协济清浪、镇远和偏桥驿的铜仁府就出现了“其差不浮于昔,而(马)价反增于昔”③黄尚文点校:《万历铜仁府志》卷10《经略志》万历十七年至二十年铜仁知府郑应龄《清浪马价议》,长沙:岳麓书社,2014年,第197页。的怪现象,不仅增加了协济之地民众的负担,而且镇远本地的民苗力差也得不到应有的利益。上下交征,官役钻营弊窦丛生,民苗困累不堪。管理驿道的少数人,为了利益争夺,动辄祸及群苗。说明驿传事务管理的腐败,驿传夫役制度自身存在重大缺陷。

在整个国家白银货币化和贸易市场化的条件下,部分苗民已经融入整个赋税和贸易体系。④2018年03月22日,在瓮安县发现了万历九年草塘安抚司宋光鸾妻毛赵凤毛田玉合葬墓买地券,券文中特别 提到用金银钱买地。这说明在明代中期贵州土司境内已经流行用银作为货币,这已经反映到当地丧葬文化中去了。但在经济利益驱使下,本地的汉人、地方官吏和土著上层之间关系错综复杂,苗民所急需的贸易交往难以正常发展,而夫马邮传,又成为土著摆脱不了的沉重负担。这正是引起苗民反叛的深层次原因,故苗民为了生计而被迫“入侵”时有发生。根本上讲,是明王朝军民分治,夷汉隔绝的治理缺陷和官僚制度的腐败,严重地阻碍和侵蚀了苗汉良性互动交往。

对此,有必要结合郭子章《黔记》再作一些分析。从整个《黔记》来看,以郭子章为代表的明代后期的地方大员仍然没有超越明初的制度设置和管理模式,没有充分估计到苗汉关系的变化,并以此为问题导向,展开新的制度创建和治理探索。《黔记·舆图志》中,镇远府、偏桥卫、清浪卫三个地里图描述最为详细,说明其重要性非同一般。但郭氏叙述重点在于:一是标识哨堡的分布,二是对毗邻的清水江上游熟苗与生苗详加区分和标识,汉人村落几乎未见。这两者之间形成鲜明的对比,用意自在防御所谓“苗贼”。但对苗地的地里标识位置存在明显错误,如镇远府地里图中的巴野、梁上、鬼计、绞颇、绞把等地点本在清水江北边,但都标识在南边去了。⑤巴野,今三穗县巴冶。梁上,今三穗县良上。鬼计,今三穗县魁计。绞颇,今三穗绞颇。绞把,今镇远金堡镇绞把 村。皆在清水江北边。当然,郭子章对施秉县和镇远县清水江南北两岸苗寨标识则比较准确,这是其区域更具重要性,从而引起郭子章更加关注其实情,故比较准确。清浪卫地里图中也有类似的情况。再者,其《舆图志》和《苗蛮志》对贵州土著文化风俗记载也比较粗略,只是摘抄旧志,都是站在汉文化的立场,描述粗陋。这说明以郭子章为代表的地方官员对贵州苗族社会的认知是有限的,不积极的,甚至是很不清楚的。根本原因就在于明初以来对贵州的定位是“制其不乱”,夷汉分治,军民并治,保证驿路畅通即可。旧制度的囚笼固化了人们的思想,拒苗于外的观念根深蒂固。这也难怪时人感叹“苗洵难治”。⑥黄尚文点校:《万历铜仁府志》卷8《兵防志》万士英语,长沙:岳麓书社,2014年,第174页。

总 结

整个明代治苗之法,不过抚、守、剿、战四种,皆在“制其不乱”。明代后期着力于城堡修筑设防的消极防守思想,已经不适应清水江上游苗汉社会发展的趋势。不过相对于以往,官府意识到生苗地区的重要性,又能够在驿道交通和卫所制度既有框架内,有限地吸纳“熟苗”参与地方事务。这尽管是被迫的,但也是一个积极的努力方向。在明代后期白银货币化和赋役改革的时代,清水江上游苗民进入的已不再是封闭的静态的汉人农耕经济体系,而是汉苗共同开发的流动的开放的贸易体系与驿道交通体系。民族观念和生存条件的改变在相当程度上唤醒了人们的物质欲望,利益的交织与博弈像一道楔子,使得清水江上游的边地贸易走向沉沦,驿传变得扭曲诡异,成为横亘在苗汉之间正常交往的壁垒与沟壑。

苗民世世代代居住的清水江上游,当大一统政权需要这块土地时,苗人被迫卷入国家的体系,明初主要是借地设防与通道,与苗人无多大经济联系。但当边事繁重,汉人大量流入后,汉苗互动加深的同时,夫马力役又不得不转移到苗人身上。土著以提供马驴和力差的方式,通过驿传和市场的联结,使得银两缓慢地流入,从而被迫卷入整个明代后期的白银货币体系和贸易体系。苗汉民间的长期交往,使得清水江上游边地苗民从南往北,由江外向江内渐渐迁徒,并与内地保持经常性的经济文化交往。这既是边防问题,也是经济问题,还是民族关系问题,汉苗民众都被连带进入帝国的体系,都为明代帝国体系的地方建构作出了贡献。

笔者曾指出贵州明代后期的土著、内地流民、底层的官吏往往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主要体现在贸易和农耕经济关系上,实质上是经济问题,不是政治问题。①叶成勇:《贵州沿河县万历时期〈军门禁约〉碑文考论——兼论贵州明代中晚期“夷”汉关系》,《民族研究》2014年第5期。本文在此基础上进一步论述了明代后期清水江上游卫所军官、地方官员、生苗、熟苗、流民等各种势力的相互关系。我们透过流民与苗酋、臣服与劫掠、贸易与贿赂、苗贼与夫役、侵入与逃离这些看似矛盾的关系和现象,看到的是内地人口向边疆流动和铜本位向银本位转变过程中产生的社会经济转型,在边疆的民族关系上的曲折反映。同时也是土著在汉人主导的制度框架内,融入汉地农耕经济体系和市场体系的种种试探与利益博弈。既有旧制度旧思维的牵扯限制,也有新的经济因素的刺激与挑动,新旧交织,苗汉互动变得十分诡异复杂,正常的良性的苗汉互动总是受到种种阻碍和干扰。这一方面深刻地改变和塑造了清水江上游的边地社会,另一方面由于制度的障碍和利益的追求,苗汉双方都付出了沉重的代价。

明代后期清水江上游区域社会苗汉之间的民族迁徒,南北互动和社会变迁,与清水江下游有明显的差异,而对清水江上下游区域社会历史文化变迁的比较研究,将是中国西南区域史研究的一个新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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