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提质增效清理处置“僵尸企业”的对策

2020-11-30 08:42胡浩
市场周刊·市场版 2020年6期
关键词:僵尸企业提质增效国有企业

摘 要:在市场经济改革不断深化的影响下,国有企业有必要加大现有资源整合力度,改革经营管理模式,注重人才招募,适应新时代的发展需求。“僵尸企业”作为国有企业新形势发展下面临的主要问题,做好对“僵尸企业”的清理,减轻国有企业发展中的压力,对于我国社会建设事业有着推动作用。

关键词:国有企业;“僵尸企业”;提质增效

一、 引言

“僵尸企业”是指经济运营能力薄弱,甚至是完全丧失经济运营能力,需要依赖于非市场因素,即政府补贴、银行贷款、社会资本融合等维持生存的企业。尽管“僵尸企业”不产生效益,但是仍占有土地、资本、劳动力等要素资源。从某种角度来说,“僵尸企业”不仅造成了社会资源的浪费,也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新技术、新产业、新能源的良好发展。为此,全面探究国有企业提质增效清理处置“僵尸企业”的应对策略具有积极意义。

二、 “僵尸企业”概述

“僵尸企业”最早出现在金融危机时期的日本,当时社会对“僵尸企业”的理解为,存在较多负债,只能依靠政府部门或贷款人支持的濒临破产的企业。我国对“僵尸企业”的定位可简单概括为,与国家制订的环保、质量、安全、能耗标准严重背离,且亏损达到3年以上的企业。

国有“僵尸企业”的特征可概括为以下三点:第一,规模大。“僵尸企业”一般出现在大型国有企业中,这类型国有企业属于该区域主要的经济产物,国家和政府部门不允许其出现破产或倒闭的情况,只能依靠政府或银行资助推动企业运营;

第二,产业低端。国有“僵尸企业”多数集中在制造行业中,但因受到传统理念的影响,企业故步自封,对新技术的引进和应用率较低,企业生产制造能力低下,生产产品销售效益不高,促使企业存在转型资金不足,转型难度大等问题;第三,产能过剩。国有“僵尸企业”为了GDP绩效的提升,在生产制造中,经常会存在盲目制订项目,扩大生产的情况,未考虑到产品的实际需求及销售渠道,出现产能过剩的情况,库存积压率增加,造成较大的资金损耗。

三、 国有“僵尸企业”的发展现状

从商业角度来看,“僵尸企业”即完全丧失自主经济运营能力的企业。众所周知,我国国有企业具有独立的管理体制,而且这种管理体制与民营企业、公益组织及社会团体组织等存在本质性差异。基于管理体制的特殊性,使得很多企业极易因长期经济运营不善而成为“僵尸企业”。对于国有“僵尸企业”来说,要想在社会资源供给中断,经济链断裂的情况下起死回生简直是天方夜谭。在国有“僵尸企业”中,重工业企业和资源型企业占有绝对比例。

从整体上来看,国有“僵尸企业”集中分布在石油开采、有色金属矿采、黑色金属冶炼、有机高分子燃料加工以及核能研发等行业中。不难看出,这些行业的共同点就是社会資源占有量大,科技含量高,运营成本无上限。根据国内关于国有“僵尸企业”的调查研究报告显示,钢铁企业与房地产企业首当其冲。其中,钢铁企业占比超过51%,房地产企业占比超过44%,成为国有“僵尸企业”的两大“佼佼者”。

大多数国有“僵尸企业”都表现出产能过剩的特征。例如,钢铁企业、煤炭企业、房地产企业以及家电企业等。盲目投产,产能与市场需求严重失衡,导致产能过剩,再生产资金、销售资金以及运营资金中断,甚至无法按期支付员工的劳务报酬。这不仅使员工失业率极速升高,更是大幅度加大了企业的负债率。

此外,部分企业属于科技含量较低的制造型领域,资源占有量大,投资成本高,利润空间小,市场需求窄,始终处于入不敷出的尴尬境地。即便是部分企业经营管理者能够清楚意识到发展危机,转型也存在一定的难度,且限制条件较多。

当前,国内经营规模较大的国有“僵尸企业”数量极多。这类“僵尸企业”成立时间早,经营规模大,劳动力资源占有比例高,对于区域经济可持续发展具有积极意义。当地政府在面对此类“僵尸企业”时,往往抱着不愿轻易放弃的态度。为此,设立专项扶持基金,与银行信贷机构进行洽谈,调动社会资本参与救济,力争恢复“僵尸企业”的“造血功能”,激发“僵尸企业”的生命力。然而,“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僵尸企业”即便能够获得一部分的救济资金,但是这些资金对于自身的经济亏空来说简直是杯水车薪,根本无法起到令企业起死回生的作用,连带地方经济陷入死循环。

四、 国有“僵尸企业”的形成原因及社会危害

(一)形成原因

对于“僵尸企业”的形成,可将其看作是市场经济体制不完善下的产物,国有企业与市场发展间存在严重脱节现象,项目策划与落实完全按照死板政策要求开展,不知变通,问题逐渐加剧,阻碍国有企业的发展。具体来说,国有“僵尸企业”的形成原因有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政策层面上。选择性产业政策的出台和实施是导致国有企业发展成“僵尸企业”的主要原因。国有企业对于市场信息的接收和处理效率不高,不会根据国有企业自身需求,选择性的进行信息筛选,导致国有企业决策生产中存在着较多不稳定因素,国有企业实际发展与预估存在差异,削弱了自身的实力。

其次,市场层面上。国有企业市场竞争力不足也是出现“僵尸企业”的必然条件。如物流产业,在发展中就因为传统经营理念的制约,使其难以适应新环境下的发展需求,增加了企业业务开展及运营中的难度,增大了风险系数。再比如传统的零售百货业,受到互联网的冲击,无论在产业结构还是产品升级方面都有待提升。总之,无法适应市场的发展与竞争,服务在市场上的空间被挤占,以及相继出现的债务问题,成为“僵尸企业”的主要来源。

再次,退出阻力层面。退出阻力体现在人员和资金上。如果对僵尸国有企业实行处理,会引发大规模下岗现象,很多人员的生活得不到保障,不稳定因素增多。近年来,国有企业职工上访的案例屡见不鲜,反映出企业在保护职工利益方面的欠缺。一些商业银行为维持表面上的“好成绩”,会采取各种措施帮助“僵尸企业”按期偿还利息,从而掩盖银行的坏账问题。

最后,改革层面上。国有企业在改革开放以后,经历了较大变革,责任权利得到重新划分,企业部门结构重新优化调整、一些国有企业开展股权控制或混合所有制控制模式,这些改革成果为国有企业发展带来了空间和机遇,但也从根本上制约了国有企业的创新。如传统的体制机制问题、垄断问题等,始终尚未得到解决,也就是说,国有企业改革的不彻底是出现大量“僵尸企业”的主要原因。

(二)社会危害性

第一,产能过剩。在市场深化改革影响下,各领域要想得到更好发展,在产能控制上要求与市场相匹配,这样可避免一些产品长时间滞留在库房内,造成空间面积、资金成本、能源的损耗,维护企业的经济效益。尤其是国有企业,其作为我国重点产业,产能也应该随着市场的需求实行科学调整,为国有企业运营提供了更多的资金支持,实现国有企业的创新发展。但“僵尸企业”的存在会打断去产能的过程,在市场需求减少时,这些效益较低的企业却没有被淘汰。本该减少的产能没有减少,自然成为多余产能,加剧了产能过剩。

第二,扭曲市场激励机制。“僵尸企业”不仅经济效益受制,还造成较多能源、资源及人力的损耗,这一现象阻碍了国有企业的发展,为我国带来较大损耗。另外,“僵尸企业”占据的市场空间较大,自身技术实力不足,存在低质高新产品的现象,不利于市场发展,削弱了整体的创造和创新能力。

第三,阻碍产业结构调整步伐。“僵尸企业”存在的产能过剩、经济效益低下、技术滞后等问题,如果为其输送经济支持,则会影响效益高、能力强的企业,进而阻碍产业结构调整的步伐。再者,“僵尸企業”大多负债累累,各企业间债务关系复杂,不断对其输血,只会造成金融机构不良资产的增加,坏账率增高,导致金融风险蔓延,危及金融系统的稳定,易引发系统性金融风险。

五、 “僵尸企业”的处置路径

(一)顶层设计,逐层进行任务分解和落实

首先,强化领导层能力。成立专门的领导班子,专门处理“僵尸企业”清理的工作,推进提质增效工作的有效落实,规避国有企业创新发展中存在的绊脚石。其次,各领导曾下属成立专门的清理单位,并做好职责划分,保证清理工作的高效落实。同时清理单位要根据下发的政策措施,制订完善的清理方案。再次,成立清算小组,按照法律程序做好清理处置。最后,建立和落实协调机制,在矛盾产生时可在第一时间找出相关依据,采取有效措施加以完善,促进清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梳理工作要点,落实自身职能

相关部门应制订科学严谨的清理方案,发挥自身职责和作用,做好前期调查工作,为清理工作提供可靠依据,保证“僵尸企业”清理后,人员和企业的正常生活和运转。通过工商、税务、审计、财务等渠道调研,从待安置人员、待处置的长期股权投资、待清理的债权债务、待处置的实物资产、待处理的未结诉讼等六大清理事项出发,摸情况,找对策,定方案。可指定三年为限的清理计划,分项、分段落实清理工作。

(三)做好企业分类,提高清理处置效率

以成本效益优先为原则,实现清理与整合的系统作业,针对“僵尸企业”面临的问题,有针对性的制订清理方案,根据法律法规流程,逐步开展清理工作。同时,按照清理方式的不同或企业性质不同进行分类,加快清理速度。对“僵尸企业”的分类可概括为以下几点:第一,产权转让,规避企业风险;第二,优化转型,重新配置资源;第三,重组合并,重塑企业活力;第四,关闭破产,公司清算注销。保证“僵尸企业”清理处置合法合规,清理工作规范有序的推进。具体处置流程如下。

1. 吸收合并

在清理全资子企业过程中,可按照企业发展战略要求,以降低不动产交易成本的方式,将资企业吸收合并到吸收方内,注销子企业在集团企业中的信息。这样既注销了“僵尸企业”、减少企业法人户数,又降低了相关的清理税费,实现资源的有效配置,做大做强主业。利用吸收合并方式对企业国有资产实行重组,是一种经济、快捷的运作方式。吸收合并流程可概括为资产及负债清理-财务稽查-注销。

2. 清算注销

对无法股权转让或无人接收的全资或控股企业实施清算清理。这一清理活动可自行完成,不会为企业带来较大的风险,清理结束后,直接申请注销即可。在清理构成中,要做好清理企业员工的科学安排,可按照业绩、技能等因素对其实行调度或遣散。同时清理工作中,应做好债权债务、股权、税费等的科学处理,避免问题的产生。在清算完成并审计合格后,进行注销和关闭。在该清算清理中,重点关注资产清理事项,其涵盖了固定资产、人员安置、股权投资等多项内容,需做好各部门的交接和沟通工作。

3. 股权转让

对国有企业下属不符合企业发展战略要求的控股或参股企业实行清理,以转让或回收股权、处置低效无效资产、直接在交易所挂牌出售、股权变更过户的方式,维护国有企业的总体效益,发挥股权的最大价值。

4. 破产清算

针对债务风险多、资不抵债、无现金流动的国有“僵尸企业”,可按照法律程序对其实施清理作业,直接宣布破产或倒闭,来保证经济价值。

(四)创新措施和方法,落实清理工作

在国有“僵尸企业”清理中,存在着工作难度大、清理周期长、成本高等问题,为确保清理工作的高效落实,应不断寻求创新和优化,完善方案内容,采取先进处理方式,加强清理效果,为国有企业发展提供助力。

第一,对工作方法及流程的优化。从资盘活优化及清理两个方面编制方案,做好前期调查和分析工作,了解企业的具体情况,完善和修改方案内容,提高可行性和科学性,逐步推动清理工作的落实。第二,加快清理进程。按照清理目标要求,可将重点企业清理提前,快速解决“僵尸企业”带来的问题,减少经济损失。第三,做好前期培训。以授课等方式对清理人员开展专业培训,了解清理作业流程和要求,规范自身行为,改进清理质量。第四,做好跟踪调查,查看清理进度,并对存在问题加以分析和探究,加快工作进度。

六、 结语

国有“僵尸企业”的清理是国有企业创新发展中的重要环节,也是实现国有企业提质增效的关键步骤。根据法律法规,应制订完善的清理方案并加以落实,将影响国有企业及国家经济的因素有效剔除,禁止类似情况的再次发生,做到对现有企业的改革创新,使其更加符合新时代市场发展需求,创造正向收益。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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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胡浩,中国新兴矿业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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