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利娟
(南昌市西湖区桃花一村小学,江西 南昌 330000)
随着时代的飞速发展,音乐文化也越来越受到重视[1]。特别是在《义务教育阶段音乐课程标准》中,着重强调了音乐的重要性并多次提到“音乐素养”。对音乐素养的解读比较多样化,但一般来说,是指对小学生进行系统的、启发性的音乐教育,培养他们理解和表达音乐的能力,增强他们对音乐的理解,具有一定的音乐创造力。因此,音乐作为小学课程中一门具有艺术性和灵活性的独立学科,我们在教学的过程中应予以充分的重视,要在实际教学中创新教学,更好地培养小学生的音乐核心素养。[2]
我们可以将音乐素养理解为学生对于音乐作品的鉴赏能力和理解能力。比如学生在听到一首歌之后,能够根据旋律感觉出这首歌是好听的,也能够体会出这首歌中包含的情感是悲伤的或者是欢乐的。甚至学生在哼唱这首歌时能够自由发挥,创造一些自己的旋律。
在对小学生个性养成、兴趣培养及艺术熏陶中,音乐具有其他学科难以比拟的优势。音乐核心素养立足于学生个体体会、理解差异,强调在不同的音乐形式及情境中培养孩子独特的音乐感知能力,更注重音乐学科与学生整体素质发展的融会贯通。可以说,培养学生个体独特的音乐感知与艺术审美是培养音乐核心素养的关键。与以往的“填鸭式”授课不同,音乐核心素养强调的并非学生对音乐知识及音乐技巧的背诵及掌握程度,也非传统意人格和素养的塑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