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外商投资法》施行的重大意义

2020-12-08 10:10
魅力中国 2020年27期
关键词:国民待遇备案负面

(临沂日报报业集团,山东 临沂 276000)

2019 年3 月15 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自2020 年1 月1 日起施行,取代三资企业法。同时,《外商投资法》为外商投资企业安排了五年的过渡期,即在五年内外商投资企业可以继续保留原公司治理结构。这对于我国外商投资立法、扩大对外开放和促进全球经济发展,具有划时代的重要意义。

一、《外商投资法》制定是为了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推动形成新时代全面开放新格局

《外商投资法》意味着中国进一步向世界开放市场,它既反映出中国的自信和承诺;也让世界看到了中国在重建国际法律规则方面的实际行动。这是中国深化改革开放、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的切实举动:它释放出更加开放的信号,提升了外商在华投资的灵活性,控股也更加便利;在投资保护、外汇、知识产权等方面都照顾到了外商的关切。同时,这部法律的制定将基本解决现有“外资三法”与《公司法》等企业组织法重复和冲突的问题。例如,《外商投资法》的诸多亮点在于设立专门的章节规范投资促进和投资保护制度,从法律层面为各级政府和机构开展外商投资的促进和保护工作提供明确的指引。同时,也为外国投资者和外商投资企业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提供更加坚实的法律保障。其中,投资促进一章不仅规定了准入前的促进措施,也强调了准入后外商投资企业所享有的平等待遇。

另外,顺应当前国际经济发展的新趋势,强化提高我国产业的全球价值链地位,加强对外商投资的促进和保护,进一步规范了外商投资管理,有效回应了我国新时代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的需要,是我国高水平对外开放的里程碑,将对我国经济发展带来全方位的影响。尤其是2020 年1 月以来,全球疫情对诸多经济领域的冲击和影响,产生诸多问题,可以依靠法律来解决,起到了未雨绸缪的作用。

二、《外商投资法》注重营造稳定、透明、可预期和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有利于提高服务水平

首先,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正式成为外国投资基本制度。准入前国民待遇,是指在投资准入阶段给予外国投资者及其投资不低于本国投资者及其投资的待遇;负面清单,是指国家规定在特定领域对外商投资实施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外商投资法》正式以外商投资基本法条款形式,将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纳入我国的外国投资基本制度,这无疑为未来我国与其他国家和地区商签双边投资协定、推动“一带一路”建设提供了指引,为我国各级政府促进、保护和规范外商投资提供了方向,也进一步增强了外国投资者信心,进而为推动我国吸引外资促进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助力。

其次,更加重视对外商投资的促进和保护。《外商投资法》在投资促进方面,法律回应了现实问题,极大地消除了诸多外国投资者的疑虑和担忧。例如,平等适用各项发展政策、出台涉外商投资法律法规和规章应征求意见和建议、健全外商投资服务体系、平等参与标准制定、标准制定强化信息公开、依法公平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政府采购依法平等对待外商投资企业在中国境内生产的产品和提供的服务、融资便利、地方政府及其部门加强透明度、简化外商投资程序和优化投资服务等,以保障外国投资者和外商投资企业在境内的合法权益。

再次,更为强调投资管理措施与现有法律和实践的衔接。《外商投资法》涉及投资管理的内容涵盖了负面清单、项目核准和备案、行业许可、组织形式和生产运营、并购或者参与集中、信息报告、投资安全审查等重要内容。之前,外资三法没有涉及这些制度,主要由多部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等进行调整,涵盖了我国现有对外商投资企业的所有管理内容。作为综合性立法,《外商投资法》对我国外商投资管理制度作了概况性总结,这为未来进一步梳理和发展我国外商投资管理实践,提供了法律保障,营造了良好的开放发展氛围。

三、《外商投资法》施行过程中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由于《外商投资法》是我国第一部关于外商投资的综合性基本法,其法律条款相对概括,很多是框架性和原则性的,因此,必然会在较短时间内发布《外商投资法》的实施细则,以及推动对相关法规和规章的修改。在推进落实的过程中,笔者认为,下列问题值得关注。

首先,负面清单制度的施行问题。当前,负面清单已经取代《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中的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外商投资法》从立法层面“对外商投资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负面清单”制度最初于2013 年在上海自贸区实施并于2016 年随着三资企业法的修改在全国推行。最新的“负面清单”于2019 年6 月30 日发布(“2019 年负面清单”),其中包括了禁止或限制外商投资的行业。2019 年负面清单将2018 年的负面清单中的特别行政措施从48 条减少到40 条,扩大了服务业的开放,放宽了农业、采矿业和制造业的准入条件。

其次,外商投资信息报告制度问题。在《外商投资法》公布前,我国已经初步建立了外商投资信息报告制度;《外商投资法》的通过为我国进一步完善外商投资信息报告制度的实体和程序性规定提供了法律依据,从而为促进外国投资者在境内的合法合规运营提供信息支持。

再次,外商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问题。2014 年5 月,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颁布了《外商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该办法对各类外商投资项目的核准和备案作了详细规定。当前,随着《外商投资法》的颁布实施,有必要对《外商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作一定修改,以更好地与《外商投资法》相衔接。

此外,外商投资安全审查问题。《外商投资法》的出台,有利于推动我国尽快建立完善的外商投资安全审查的实体法和程序法规定,便利对影响或者可能影响国家安全的外商投资进行审查。

《外商投资法》的施行,坚持竞争中性原则,除准入前的“国民待遇”外,外国投资者在准入后同样平等适用政府扶持企业发展的政策,包括但不限于保证外资企业通过公平竞争参与政府采购,允许外资企业通过公开发行股票、公司债券等证券以及其他方式进行融资。这意味着加强了对外商投资的促进和保护,从而进一步提高外商投资服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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