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凰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路径研究

2020-12-16 02:58吴少群
农村经济与科技 2020年18期
关键词: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问题实现路径

[摘要]农民专业合作社在新时期对促进农村经济发展、推动乡村振兴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本文以凤凰县农民专业合作社为例,深入开展实地调研,全面总结梳理当前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实际发展现状,概况提炼其在发展期间存在的问题,并理论联系实践,针对其所存问题提出具有针对性、科学性和可操作的对策建议,进而助力其提升市场核心竞争力,减少农民受灾风险,促进合作社的可持续发展。

[关键词]农民专业合作社;凤凰县;发展问题;实现路径

[中图分类号] F321.42

[文献标识码]A

随着我国农村和农业经济的快速发展,农民合作社在提升农产品品质、整合生产资源并降低生产成本、发挥规模效应等方面有着较大的市场竞争优势。因此,深入研究我县农民合作社的现状,深度剖析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针对性的提出改善意见对高效推动我县农民合作社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这也是当前推动农村经济增长、助力精准脱贫的时代要求,是我省加快建成全面实现小康社会的一个重要措施。

1 凤凰县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涵义及基本概况

1.1 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涵义

农民专业合作社是一种村民自主自愿、联合管理、共同发展的互助型经济组织,其以“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自主经营”为基本条件,以民主自愿为基本原则,以农产品生产经营的相同为立足点,以“专业化”为突出特色,是新时期整合农村经济发展资源,加快推进农村经济发展的时代产物。

1.2 凤凰县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基本概况

凤凰县是有名的山区县,因地处湘西,自古就有着“八山一水一分田”名号,农业经济基础较为薄弱,发展动力严重不足。十八大以来,为稳固农业发展根本,增加农村农民收入,凤凰县鼓励推动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截至到2017年5月份,登记注册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已经达到282家,在领办主体中:农民领办273个(其中村主干47个)、大学生村官2个、下岗职工2个、居民5个,没有企业、基层农技组织和其它等主体。

目前合作社的成立带动入社农户6517人,非入社农户数3045户。并且合作社的成立使得社员年均收入高于非社员收入,这便是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所带给农民增加收入的最真实功效。同时,当前我县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仍然处于初级阶段,不仅覆盖面较小,人社农户数量不多,而且农户农民参与合作社生产经营的广度和深度依然不足,农民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没有很好的激发,专业化、规范化亟需改进,规模效益、管理效益的发挥还有很大空间。

2凤凰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现状及原因分析

2.1 凤凰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现状

2.1.1合作社数量逐年增多,村部收入增加

据统计,截至20 1 7年7月,凤凰县全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共424家,较2012年同期增长了300家左右,合作社成员总数已达到7120户,同2012年相比增加合作社成员4258户,其中仅在2017年7月份和8月份就分别新增专业合作社68个和74个,收入20万元以上村有35个;收入10万元以上村已达到199个。

2.1.2合作社品牌意识较强,名牌形象树立

当前全县共有6个合作社各拥有1个产品注册商标,分别为凤凰县排云爱宕梨果业合作社的“爱宕梨”商标、凤凰县绿色养殖专业合作社的“绿合”注册商标、凤凰县红心猕猴桃专业合作社的“FHHXMIIT”商标、凤凰县宏宇竹鼠养殖专业合作社的“野小子”商标、凤凰县古城红心猕猴桃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古城红心”商标、凤凰县和平油茶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湘西风”商标。此外,还有3个合作社的注册商标正在申报中。

2.1.3合作社经济效益明显,农户收入增加

整体上来看,当前我县农民专业合作社经济效益较好,以2016年为例,全县农民专业合作社统一组织的销售总产值达5807万元,全年经营收入达5504万元,合作社成员可分红951万元,户均5328元。全县合作社带动非成员农户数3045户,带动非成员户年收入724万元,带动非成员户均纯收入2376元。可见成立农民专业合作社有利于联动农户,整合资源,发挥规模效益,提升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增加农民收入。

2.2凤凰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当前存在的不足

我县合作社发展与其他县市的合作社发展相比较,还是存在着亟待完善的地方,具体如下。

2.2.1运营不够规范,形式单一、规模小

整体上,凤凰县75%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是认真搞事业的,真实发展产业的,促进持续发展的。但据相关部门统计,全县未按章程运行的合作社占工商登记数的30%,凤凰县农村专业合作社跟其他地方的合作社也存在相似之处,部分合作社成立的时候是为套取国家扶持资金,像在一些成员户数较少、注册资金数目不大的合作社,基本上是“空壳社”、“虚假社”。

同时,凤凰县农民专业合作社组成形式比较单一化,没有专业大户领办型、农村能人带动型、领头企业带动型以及科技人员创办型,都只是由当地所在农民的自发组建,多数合作社规模较小、比较松散,也缺乏规范管理制度,这就造成农民专业合作社覆盖面不广,辐射带动不强。究其原因在于,农民“搭便车”的思想较重,没有真正高度重视合作社的发展,只愿分红而不愿承担共同风险。

2.2.2资金人才匮乏,干劲不足、动能小

首先,资金匮乏。农民合作社的启动和发展需要大量的资金支持,但当前一方面,农民合作社资金来源渠道有限,绝大多数农民合作社只能依靠入社成员筹措资金,但农户资金实力不够,数额十分有限。另一方面,农民专业合作社缺乏融资能力、融资渠道,往往因缺少可用作抵押的资产、财务管理不规范,导致信贷难、担保难。

其次,人才缺乏。当前农民合作社的主要成员都是土生土长的农民,不仅文化素质较低,思想认识水平不高,也缺乏与农民合作社专业化发展相匹配的专业技能,尽管通过内部选举出来的合作社负责人具备一定文化、技术水平、干事能力,基本满足发展需求。但整体上农业合作社对人才的吸引力不足,合作社农业科技人才严重缺乏,特别是缺乏出色的带头人。由于资金人才的匮乏,合作社可持续发展,内在干劲不足、动能较小,失去了持续前进的动力。这便是目前合作社在发展过程中遇到的最大的現实问题。

2.2.3农户参与率低,专业合作程度不够

有些合作社通过强强联手的方式以此来扩大合作社规模进而保护到合作社的利益。像大树坳乡的高山葡萄合作社年产值葡萄为每年4000万斤,其葡萄的产值专门为两大酒厂提供原材料,其加入到合作社的农户占据农民总户数的75%。

对于凤凰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大树坳相比较则要相差许多,据经管局负责人欧某所提供的资料:截至到2017年底,全县自发组织起来的合作社有424家,大多数由个人或是几个合伙人一起自发组织起来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但是参与进来的农户还不到全部农户的30%,加入到合作社的农户积极性并不高。

据调研组到芷江县大树坳乡调研得知,该乡农民专业合作社最大的特点就是合作社给予人社成员提供的是农产品相关技术指导,并负责联络好销售渠道,以便扩展开来农户手中农产品的销售渠道,提高农产品在市场中的价值,这样做不仅消除了农户们卖不出去自己农产品的顾虑,而且还提高了农户们的的实际收入。

同大树坳乡合作社发展情况来进行比较的话,笔者认为凤凰县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还处于发展的起始阶段,存在着人才的缺乏、资金和政策支持严重不足等多方面的问题,从而造成了全县的农民专业合作社难以有效地开展专业化合作。靠的都是农户自己在寻求自己的出路,苟延残喘艰难的“活”着。

2.2.4抗风险意识弱,丧失独立自主的地位

当前凤凰县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生产链条还不够长,生产经营主要集中在农产品的种植和养殖上,是最原始的初级阶段,对自然灾害、畜禽疫病,都缺乏足够的抵御能力,抗风险能力较弱。像2014年秋季持续高温多雨的天气,凤凰县落潮井乡的红心猕猴桃患上“溃疡病”,这种病对凤凰县落潮井乡的红心猕猴桃产业造成了重大的损失,其中凤凰县红心猕猴桃专业合作社损失惨重,猕猴桃几乎无收。由于社员们对抗风险意识较弱,没有对农产品购买农业保险,最终的损失也只能由社员们自己来承担。加上,不少地区的地方政府没有设立配套的专项资金、没有健全相应的兜底机制,使得农民合作社的发展只能自生自灭。

3如何推进凤凰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可持续发展的实现路径

合作社健康发展之路事关全面实现小康这一宏伟战略。基于这一点,笔者试图从以下几个方面找到一条有利于合作社可持续发展之路。

3.1 加大宣传力度,走可持续发展道路

凤凰县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缺乏强有力的“领头羊”,农户不了解合作社成立的意义,所以使得专业大户、农村能人们参与到合作社的热情度并不高。所以要通过多渠道的宣传《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让他们真正知道建立合作社的用途对于农民的利益究竟在何处?并通过典型示范、搞好服务等鼓励农技人才、专业大户、农村能人带头来兴办该社,从而夯实合作社的基础力量。也便于农民合作社的可持续健康发展。

3.2注重培养人才,拓宽发展渠道

要推动凤凰县合作社可持续发展,首先,各主管职能部门要加大对合作社负责人业务知识方面的培训;其次,县委县政府要大力支持凤凰县职业进修学校、湘西州职业技术学院等大专院校同合作社开展多重形式的技术交流;最后,鼓励选派到乡镇、在村任职的村官,积极投身参与培育和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事业中来,培养出一批懂得管理、掌握技术、有奉献精神的合作社能人。

3.3建立长效激励机制,提高专业合作化

建立相关奖励机制是提高农户参与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工作积极性的重要手段。首先,要通过加强与农民专业合作社相关科技知识的普及与技能的培训,切实用技术和知识吸引和激励农户入社;其次,要建立健全奖励机制,特别是针对为合作社做出巨大贡献社员要有一定的物质奖励;最后,要建立利益共享机制,要处理好生产大户与普通农民之间的利益关系,以共建共享为发展根本目标。

此外,应大力借鉴芷江县大树坳乡葡萄合作社的经验做法,给予入社成员提供的相应农产品技术指导,并负责联络好销售渠道,以便扩展农产品的销售渠道,从而提高农户们的的经济收入。

3.4宣传农业保险,规范明确政府职能

政府要通过政策扶持、财政补贴等方式,鼓励保险公司为农业生产开设险种,从而通过保险的有效调节,提高农民合作社的抗风险能力。由于凤凰县农民合作社处于发展的初始阶段,故政府部门应当注重协调好合作社与各个部门之间的关系,让合作社持续健康发展。比如政府是否可以同金融机构沟通好,给予符合条件的合作社低息贷款或无息贷款,帮助解决农民合作社资金短缺问题。

综上,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贫困农村地区经济发展的一种有效手段,政府对合作社的扶持应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有的放矢的出台扶持政策,推动农民合作组织的健康持续发展,从而有力的推动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参考文献】

[1]李江波,郑佳,江西省抚州市农民合作社发展解析[J].中国农民合作社,2016 (06).

[2]谭星,从农民专业合作社可持续发展角度谈政府扶持的必要性及扶持方向[J].山东农业工程学院学报,2011(06).

[3]胡萍.国内外农村合作社理论与实践发展的比较研究[D].武汉工程大學,2013.

[收稿日期]2020-07-30

[作者简介]吴少群(1984-),女,湖南凤凰人,本科,讲师,研究方向:社会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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