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审计报告准则提高了会计信息可比性吗?
——基于关键审计事项的讨论

2020-12-23 03:21杨开元霍晓艳刘斌
中国注册会计师 2020年11期
关键词:审计报告盈余会计师

杨开元 霍晓艳 刘斌

一、引言

审计报告作为连接公司与投资者之间关系的纽带,在资本市场扮演着重要角色。频繁的财务造假事件和2008 年金融危机的爆发,促使准则制定者对传统的审计报告模式进行重新审视。传统的审计报告格式统一,不同公司仅在审计意见段存在差异,且审计意见类型存在同质化趋势,因此投资者很难从趋同的审计报告中甄别出有效的信息。基于此,英国与欧盟率先在2013 年和2014 年进行了改革。随后2015 年,国际审计准则委员会(IAASB)发布新审计准则,首次要求在审计报告中增加关键审计事项。为了与国际准则保持一致,我国财政部于2016 年12 月23 日颁布了《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04号——在审计报告中沟通关键审计事项》等12 项准则,其中改革的关键在于增加关键审计事项段,并披露关键审计事项及相应审计程序,以提高审计报告的信息含量,增强审计报告的信息相关性和有用性。这一要求自2017 年1 月1 日起在A+H 股上市公司中率先执行,并在2018 年1 月1日起在A 股上市公司中全面铺开。

2010 年9 月,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与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IASB)在 FASB 发布的第 8 号财务会计概念公告《财务报告概念框架》中达成的联合概念框架项目认为,可比性是保证会计信息有用性的最基本特征,能够使得同样的项目看起来相似,不同的项目看起来不同。可比性作为一项增进性质量特征,可以更好地发挥会计信息的鉴别功能和治理功能(刘睿智等,2015)。研究发现,会计信息可比性具有一定的溢出效应(Fang 等,2018),即同行业公司间的信息能够互相补充,为市场带来增量信息,使投资者能更清晰地推断出它们在经济上的异同,提升投资效率(FASB,2010),还能够降低分析师预测误差, 提升分析师预测准确度 ( De Franco 等,2011) 。另外会计信息可比性的提高还能够缓解公司与外部的信息不对称,改善信息环境,抑制管理层的盈余管理行为(胥朝阳和刘睿智 ,2014),引导资源优化配置(FASB,2010) 。

审计与会计之间密不可分、相互制约。新审计报告准则的颁布能否对会计信息质量产生影响,以及会产生何种影响,值得进行深入探讨,本文拟从新审计报告准则这一政策改革研究会计信息可比性。本文研究发现,新审计报告准则的实施能促进企业当期会计信息可比性的提升。另外,关键审计事项是新准则的核心内容,本文继续检验了关键审计事项披露对会计信息可比性的影响,发现当审计报告中披露了关键审计事项时,会促使企业下一会计期间的可比性有所提升,且披露的关键审计事项数量越多,可比性提升也越多。考虑到会计信息质量与事务所和产权性质紧密相关,本文继续对以上结论按照事务所类型和产权特征进行分样本检验,发现可比性的提升主要体现在非四大事务所和非国有企业中。本文的研究证明了新审计报告准则在提高会计信息可比性,提升非四大事务所审质量,抑制非国有企业盈余管理方面的积极意义。

二、理论分析与假设提出

审计是连接企业与资本市场间的中间环节,是财务报告披露前的最后一道关卡,审计报告准则在信息披露过程中扮演的角色不言而喻。新审计报告准则的实施从注册会计师和管理层两个方面影响到企业的会计信息可比性。

一方面,新审计报告准则的实施增强了注册会计师的责任(Gimbar,2016),提高了审计质量。新增的《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504 号—在审计报告中沟通关键事项》指出注册会计师在确定关键审计事项时应关注: (1) 评估的重大错报风险较高的领域或识别出的特别风险; (2) 与财务报表中涉及重大管理层判断的领域相关的重大审计判断; (3) 本期重大交易或事项对审计的影响。并且新准则还要求注册会计师既要披露风险项,又要披露针对相关事项具体执行的审计程序,因此,注册会计师需要花费更多的精力、投入更多的资源识别财务报告中可能存在的重大事项及特别风险。为了应对新审计准则的要求,注册会计师会加强自身专业素质的提高,引入相关行业专家,提高自身专业胜任能力和执业水平,从而有助于提高审计质量(许静静等,2019)。另外注册会计师需要将原本只用在审计工作底稿中展示的内容在审计报告中予以披露,这在一定程度上能使审计工作更加透明(PCAOB,2017),促使注册会计师主动发现公司的盈余管理行为(柳木华等,2020)。其次,关键审计事项来源于与治理层沟通的事项,注册会计师承担的契约责任以及诉讼风险会使其更加注重与公司间的沟通(张继勋等,2016),尤其是涉及到会计政策的选择和会计估计的判断时,注册会计师要求保守地报告并通过对会计准则的保守解释来证明管理层选择的合理性 (Hackenbrack 等,1996), 从而有助于企业选取更加稳健的会计政策,将盈余管理行为限制在更加合理的范围内。另一方面,新审计报告的实施会 “倒逼” 企业主动提升会计信息可比性。审计是对会计行为的监督,新审计报告准则对注册会计师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促使注册会计师采取更要严格的审计措施,以发现更多的错报、漏报(洪金明,2020),这将使管理层面临准则和注册会计师的双重压力,迫使管理层在经济事项发生时就采取更加稳健的核算方式,减少盈余管理行为。

表1 主要变量的定义与度量

表2 描述性统计

表3 主要变量相关性分析

综上所述,在新审计报告准则实施后,不论是注册会计师增加的责任还是管理层的防御,都将影响到会计信息的产生与披露,进而影响到会计信息可比性(周冬华等,2018)。因此,本文提出假设1:

H1: 新审计报告准则的实施会提升会计信息可比性。

传统的审计报告以标准化的文本发表审计意见,而没有体现出具体的审计过程,尤其是重大事项的风险评估过程和具体的审计应对程序。因此,传统的审计报告信息含量并不能满足外部使用者的需求。增加关键审计事项后的新审计报告弥补了这一缺陷,终结了以通过或不通过为标志、标准措辞、短式审计报告的传统模式,实行非标准措辞、个性化披露、长式审计报告的新模式。具体而言,对关键审计事项的披露可以分为两个部分,分别是事项描述段和审计应对段。其中,事项描述段是注册会计师识别出来的关键审计事项的内容,主要涉及到重大交易事项、重大管理层判断和特别风险,其披露能够向外部投资者传递更多公司基本面的信息(王艳艳等,2018),从而降低公司信息的不确定性 ( Bens 等,2017) , 增加审计报告的相关性和有用性 ( Cohn,2013; 张继勋和韩冬梅,2014) 。审计应对段则是注册会计师对确定的关键审计事项实施的相关审计程序,不仅能向投资者传递更多公司相关的信息,还有利于投资者对审计程序的了解( Humphrey 等,2009), 降低其对公司的风险认知。总体而言,关键审计事项的披露体现了审计报告准则改革的初衷,提高了审计报告的信息含量,缩减了报告的使用者期望获取的内容与审计报告实际提供的信息之间的差距,降低了公司与外部投资者的信息不对称。信息不对称问题的缓解有助于代理成本的降低,约束管理层的盈余管理行为,使其贯彻落实企业会计准则的实行,对于相同的经济业务,不同企业采取趋同的会计处理方法,改善信息环境,从而提高下一会计期间的可比性。基于以上分析,本文提出假设2:

表4 新审计报告准则实施与会计信息可比性回归分析

H2:当审计报告中披露关键审计事项时,会提高企业下一会计期间的会计信息可比性。

虽然新审计报告准则强制要求A股上市公司披露关键审计事项,但是对数量并无要求。关键审计事项的数量差异具有不同的信号传递作用(洪金明,2020)。一方面,由于关键审计事项来源于与治理层沟通过的事项,因此,关键审计事项披露得越多的公司,表明注册会计师和治理层进行了更加全面的沟通(李延喜等, 2019),有利于充分发挥治理层对管理层的监督和制约作用,避免管理层选择激进的会计处理方式;另一方面,披露数量作为一种直观的信息含量的表现形式,间接代表了披露范围的大小。当披露的关键审计事项的数量越多,涉及到的披露范围越大,投资者能够从关键审计事项中提取出的有用信息越多,因而对公司的了解程度更加深刻(孙再凌,2020),更能有效地缓解信息不对称程度,抑制管理层的机会主义行为(李延喜等,2019),提高会计信息可比性。因此,本文提出假设3:

H3:披露的关键审计事项数量越多,越能够提高下一会计期间的会计信息可比性。

三、研究设计

(一)样本选择与数据来源

新审计报告准则自2018 年1 月1 日起在A 股上市公司间开始全面实施,即A 股公司2017 年的审计报告开始采用新准则,为便于检验政策实施的效果,本文选取2015-2018 年A 股上市公司的数据作为研究样本。根据研究需要,本文对研究数据做了如下处理:(1)剔除金融保险类公司;(2)剔除ST 样本;(3)剔除变量计算时数据缺失的样本。本文所有财务数据和股票交易数据来自国泰安(CSMAR)数据库,关键审计数据来自CNRDS 数据库,并经过手工整理获得,数据整理及统计分析软件为STATA 16。为排除极端值的影响,本文对所有连续变量均采取上下1%的Winsorize 处理。

(二)核心变量测度

1. 被解释变量:会计信息可比性。DeFrancoetal.(2011) 将会计系统定义为经济事项向财务报表转换的映射过程,用公式表述为Financial Statementi=fi(Economic Eventsi),其中fi0 为公司的会计系统,即转换机制。同时,De Franco et al.(2011)认为如果两家公司的会计信息转换差异越小,它们会计系统的可比性越强。也就是说,给定同一经济事项,对于两个企业i 和j,如果它们的会计信息是可比的,那么它们的转换系统fi0 和fj0 之间的差异就很小。根据这一逻辑,参照De Franco et al.(2011)的方法,本文估算会计系统的过程如下:

首先,利用公司i 第t 期前连续16 个季度的数据估计模型(1):

表5 是否披露关键审计事项与下一会计期间的可比性回归分析

其中,Earningsi,tq代表季度会计盈余,为季度净利润与期初权益价值的比值;Returni,tq为季度股票收益率,代表经济事项对公司的净影响。

其次,两个企业间转换系统的差异程度代表这两个企业的可比性大小,差异越大,可比性越低。为了测量这种差异的大小,假定两个企业和都经历了相同的经济事项(用Returni,tq表示),分别用各公司的转换函数来计算预期盈余,具体见下式:

其中,Earningsi,tq是在给定企业的转换函数和企业的股票回报率下计算得到的企业i 在t 期q 季度的预期盈余;Earningsi,tq是在给定企业的转换函数和企业的股票回报率下计算得到的企业j 在t 期q 季度的预期盈余。这样就可以算出两公司在经济业务相同的情况下预期盈余的差异程度。

最后,定义可比性为两公司预期盈余差异绝对值平均数的相反数:

CompAcctij,t值越大,表明企业和之间的可比性越强。根据该方法,计算出公司与行业内其他公司间的会计信息可比性,然后将计算出的可比性值从大到小排序,取排在前十的可比性值的平均值作为公司的可比性指标值, 记为CompAcct10i, 该值越大,公司i 的可比性越强。同时,CompAcctIndi为所有与公司配对组合的可比性值的中位数。

2. 解释变量:关键审计事项。为验证新审计报告准则实施对可比性的影响,本文设置虚拟变量Post,当样本数据是2015-2016 年时,Post 取值为0,当样本数据是2017-2018年时,Post 取值为1;为验证关键审计事项的披露是否会影响可比性,本文设置虚拟变量Treat,当审计报告中披露了关键审计事项时取值为1,否则为0;关键审计事项的数量用变量Num 表示。

3. 控制变量。 控制变量选择参考了已有文献的研究成果。参考 Jayaraman 和 Verdi、Francis 等 文献,加入公司规模Size、资产负债率Lev、市账比MB、成长性Growth(营业收入增长率)、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Lholding、盈利能力Roa、 盈余管理Absacc、股票收益流动性Vol(采用当年度公司周收益率的方差来度量)。

4. 模型构建。 为验证假设1,本文构建如下多元线性回归方程5, 其 中Compaccti,t 指 第t 年 的 两个可比性的指标CompAcct10i和CompAcctIndi,Post 为新审计报告准则实施的虚拟变量。

为验证假设2,本文构建如下多元线性回归方程6,其中Treat 为是否披露关键审计事项的虚拟变量,当被审计单位当年披露了关键审计事项取值为1,否则为0。

表6 披露的关键审计事项数量与下一会计期间的可比性回归分析

表7 考虑事务所类型的影响

为验证假设3,本文继续构建如下多元线性回归方程7,其中样本区间与方程7 一致,Num 为关键审计事项的数量。

以上变量定义及度量方法如表1所示。

四、实证分析

(一)描述性统计

表2 列示了主要变量的描述性统计结果,会计信息可比性指标CompAcct10 的均值和中位数分别为-0.0019 和-0.0005, 最 小 值与最大值分别为-0.028、-0.00007,标准差为0.004,说明样本公司之间的可比性较低且存在较大差异。CompAcctInd 的描述性统计结果与CompAcct10 类似。另外从表中可以看出,两个可比性指标的计算结果存在一定程度的差异,CompAcct10 在数值上明显大于CompAcctInd 的数值,本文认为这是由于计算方法不同造成的。新审计报告准则实施前后的虚拟变量Post 均值为0.479,接近0.5,说明样本前后分布均匀。其他控制变量在经过Winsorize 处理之后均在合理范围之内。

(二)相关性分析

主要变量的相关性分析结果如表3 所示,新审计报告准则实施的虚拟变量Post 与可比性指标显著正相关,且披露的关键审计事项的数量越多,可比性越高,初步证明了假设1 与假设3。是否披露关键审计事项的虚拟变量Treat 与可比性的两个指标虽然正相关,但不显著,需要进一步做回归分析加以验证。

表8 考虑产权性质的影响

表9 稳健性检验(1)

表10 稳健性检验(2)

(三)回归分析

1. 新审计报告准则实施与会计信息可比性。表4 列示了新审计报告准则实施对会计信息可比性的回归结果。在全样本组中,时间虚拟变量Post 对可比性两个指标的系数至少在10% 水平上显著为正,分别为0.000314 和0.00166,说明新审计报告准则实施后提高了审计质量,抑制了管理层的盈余管理行为,进而提高了会计信息可比性。为了保证结果的准确性,本文进行了分样本检验,剔除了同时在A 股和H 股上市的样本,结果仍然至少在10% 水平上显著为正。

2. 披露关键审计事项对下一会计期间会计信息可比性的影响。表5报告了假设2 的检验结果。在全样本组中,是否披露关键审计事项的虚 拟 变 量Treat 与CompAcct10、CompAcctInd 的 系 数 分 别 为0.000330和0.000924,且至少在5%水平上显著为正,说明如果审计报告中披露了关键审计事项,有利于提高信息含量,降低公司与外部投资者的信息不对称程度,促使下一期间的会计信息可比性提高。当剔除了A+H 股,结论依然成立。

3. 关键审计事项数量对下一会计期间会计信息可比性的影响。假设3关键审计数量与下一期间会计信息可比性的回归结果如表6 所示,在全样本组中,关键审计事项数量Num 与会计信息可比性的两个指标间的系数分 别 是0.000125 和0.000329, 且至少通过了5% 水平的显著性检验,说明审计报告中披露的关键审计事项越多,越利于公司与外部的沟通,帮助投资者更好地监督管理层行为,从而提高会计信息可比性。在剔除了A+H 股后,结论保持不变。

五、进一步研究

(一)考虑事务所类型的影响

会计师事务所是审计实施的主体,不同类型的事务所的审计资源、审计质量有较大差异,尤其是在国际四大与非四大事务所之间差异明显。前文已述,新审计报告准则的实施,尤其是关键审计事项的披露能够显著提升被审计单位的会计信息可比性,那么该作用在不同类型的会计师事所中是否会有所不同呢?一方面,四大会计师事务所具有比非四大更强的专业胜任能力。通常情况下,大规模的事务所拥有更加优质的资源,包括物质资源和人力资源,尤其是四大的审计收费较高,吸纳的优秀人才也较多,审计经验更加丰富,因此在进行审计工作时会使用更加专业的技术和程序(Craswell 等,1995)。而非四大相比来说各类资源有限,专业胜任能力不及四大事务所。另一方面,四大会计师事务所具有更高的审计独立性。国际四大具有一定的 “品牌效应”,并面临更高的声誉风险和诉讼风险,如果四大事务所审计质量不高,或者因为向被审计单位妥协而出具了错误的审计报告,一旦被查出,则会严重损害声誉,影响到事务所正常经营。并且,四大事务所的客户通常规模较大,审计收费较高,因此在同样的声誉受损程度下,面临的经济损失会更加严重。

前文指出,新审计报告准则下,注册会计师会加强自身专业素质的提高,引入相关行业专家,提高自身专业胜任能力和审计透明度,从而有助于提高审计质量(许静静等,2019),但是由于四大事务所一直以来的专业胜任能力和审计独立性都要高于非四大,因此新准则的实施更有利于非四大事务所提高审计质量,对可比性的影响会更加明显。本文对前文中的三个假设按照四大与非四大进行分样本检验,结果如表7所示。不论是用CompAcct10 还是CompAcctInd 做可比性的衡量指标,在非四大事务所的样本中三个假设均在1% 水平上显著为正,而在四大事务所的样本中三个假设均不再显著,说明虽然非四大事务所的审计质量不如四大,但是新审计报告准则实施,尤其是关键审计事项的披露有利于其提升审计质量,对可比性的提升作用也更加明显。

(二)考虑产权性质的影响

政策实施的效果一方面会受到政策本身的影响,另一方面也与个体特征紧密相关。企业的产权性质关系到所处的监管环境以及管理层的行为。因此,新审计报告准则的实施对可比性的影响在不同的产权性质下可能会有所不同。一方面,相较于非国有企业而言,国有企业面临的监管更加严格。国有企业的资金使用严格受到政府的监管,尤其是在近几年反腐力度增强的状况下,其面临的监管更加严苛。另外,网络的发达也促使国有企业面临各类媒体的监督,全方位的监管使得国企盈余操纵的成本增大、动机变小。而与之相对比,非国有企业面临的监管会相对弱一点。另一方面,对比国有企业与非国有企业,由于经营目标不同,信息操纵的动机也有所不同。国有企业的经营目标体现在响应国家政策、履行社会责任、维护企业形象(Eng、Mak,2003),而非国有企业则以利润最大化为经营目标,且高管利益往往与经营业绩挂钩,这种不同使得二者在信息披露方面有着显著差异。国有企业代表着政府形象,管理层犯错成本较高,因此需要通过严于律己维护声誉。而非国有企业该方面的制约较少,管理层尽可能以提高利润为发展目标。

在盈余操纵动机不同的情况下,国有企业与非国有企业的信息环境自然有所差异,已有学者通过深交所发布的企业信息透明度评价报告发现,国有企业的信息透明度要高于非国有企业(张程睿,2006)。在这种情况下,新审计报告准则带来的外部监管的提升对非国有企业的边际效应更强,更能够抑制非国有企业的盈余管理行为,对会计信息可比性的作用更加明显。本文继续按照是否是国有企业对前文的研究结论进行分样本检验,研究结果如表8 所示。在非国有企业样本中三个假设均在1% 水平上显著为正,而在国有企业样本中三个假设均不再显著,说明新审计报告准则实施,尤其是关键审计事项的披露对可比性的提升作用在非国有企业中更加明显,关键审计事项的强制性披露对非国有企业起到了明显的监督作用。

六、稳健性检验

为保证上述研究结论的稳健性,本文通过如下方法进行稳健性检验:

1. 增加控制变量。会计信息可比性是指经会计系统加工后,相同事项生成的会计信息应当相似;不同事项生成的会计信息应当体现其差异 ( 方红星等,2017),因此,归根结底与,影响会计信息可比性的是公司间会计处理方法的差异。而影响会计处理方法选择的关键人物是企业的管理层。因此,本文加入公司董事长与总经理兼任情况的变量Dual、董事会规模Bordsize,另外,独立董事对管理层能起到一定的监督作用,因此本文还加入了独立董事比例Independent。具体回归结果如表9 所示,三个假设均至少在10% 水平上显著为正。

2. 更换可比性指标。 前文计算可比性时取排在前十的可比性值的平均值CompAcct10 和中位数CompAcctInd 作 度 量 指 标, 此 处继续选择公司i 相对于同行业其他公司的年度会计信息可比性的平均值CompAccti做稳健性检验,具体结果如表10 所示。不论是全样本还是剔除A+H 股,三个假设全部在1% 水平上显著为正,说明本文的研究结论是稳健的。

七、研究结论

本文将关键审计事项的作用延伸到会计信息质量方面,研究发现,新审计报告准则的实施能够显著提高会计信息可比性。在具体探讨关键审计事项的作用后发现,关键审计事项的披露能够为投资者带来增量信息,促进下一期间会计信息可比性的提升,并且披露的关键审计事项数量越多,会计信息可比性越高。考虑到事务所是审计实施的主体,本文按照四大与非四大进行分样本检验,发现以上结论在非四大审计的样本中更加显著,说明新审计报告的实施能够提升非四大事务所的审计质量,进而提高被审计单位的会计信息可比性。最后,按照产权性质进行检验后发现,由于非国有企业的监管压力低于国有企业,而盈余动机高于国有企业,使得关键审计事项的披露在非国有企业中更能够发挥抑制盈余操纵的积极作用,对可比性的促进也更加明显。

猜你喜欢
审计报告盈余会计师
长文式(军队)审计报告改进探索
《中国注册会计师》杂志征集注册会计师审计相关学术论文
儒家文化、信用治理与盈余管理
2021年全国注册会计师考试举行
《中国注册会计师》杂志征集注册会计师审计相关学术论文
提升审计报告质量的创新对话
关键审计事项披露现状研究
我国拟推行新的审计报告模式
注册会计师与被审计单位合谋行为的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