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基建工程管理效力探究

2020-12-28 13:35曹自潭曹自波邹启明
山东电力高等专科学校学报 2020年6期
关键词:项目经理分包项目部

曹自潭 ,曹自波 ,邹启明 ,周 芳 ,何 星

(1.国网襄阳供电公司,湖北 襄阳 441000;2.郑州大学机械工程与能源动力学院,河南 郑州 450000)

0 引言

电力工程基建在电网中发挥着重要作用。现阶段电力建设领域的安全形势比较严峻,例如2018年,全国电力生产发生事故40起,死亡41人[1]。为此国网公司提出了十二项配套措施,从管理模式、组织机构、劳动用工、薪酬分配、管控机制、市场机制、考核机制、技术装备、技术措施、管控手段等方面推动基建队伍建设,强化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对现场本质安全、安全管理和安全履职有了很好的促进作用。虽然基建工程管理工作水平得到一定提升,但是各级管理人员在管理履职过程中,仍存在管理效力无法深入到一线,管理浮于纸面或者流于形式等情况。

本文针对电力基建工程管理工作,分别从管理现状、问题弊端和解决方式方面进行探讨,提出了提高电力工程管理效力的措施,增强电力施工管理的穿透力,解决管理人员现场管理乏力的问题,实现现场管理的安全高效。

1 电力基建工程管理的现状

根据十二项配套措施的要求,建设管理单位设立了项目管理中心,作为业主项目部对所辖范围内的电力工程进行现场管理。某些承担输电、变电、建筑安装等电力工程施工的企业,与项目管理中心同属一家。业主项目部除下发整改通知单和促使监理下发停工令以外,无其他有力措施进行管理,尤其缺乏有效的经济激励手段,无法保证管理到位。

施工企业内部的职能管理和施工项目管理并存,甚至略偏重企业的职能管理,这带来多重管理和权责不清的情况,导致管理效力低。例如一个工程在施工企业内部的管理,既有建筑、电气、线路等分专业的生产管理部门,也有生产计划、安全质量、市场营销、财务、人力资源等职能部门的管理。而现场管理人员既非生产部门的领导,也无权把控项目部人员的薪酬,无法对现场项目部人员进行有力管理。

电力工程施工单位新进员工较少,员工老龄化越来越严重[2],且员工转岗较难,不容易在短时间内取得较大的业绩,对学习和进步的需求较小,对上级的管理缺少积极主动的响应。

2 电力基建工程管理效力的问题

项目管理中心缺少必要的管控手段,无法百分之百实现项目管理职能,成为传达上级下发文件和收集施工现场数据信息的“二传手”,真正的工程管理目标无法有效实现。

施工单位的项目经理大部分不是部门的负责人,项目经理无权管理和控制施工项目部人员的薪酬,对项目部成员无法实现有效管理。此外,项目施工多由分包队伍实施,使得项目管理中心的一些管理理念在实施过程中大打折扣。

项目经理缺乏有效的管理抓手,无法进行有效管理,但施工过程中的质量、安全和进度的第一责任人却都是项目经理,因此员工对项目经理的岗位避之不及,不容易招聘到优秀人才,施工企业人员提高技能的积极性较低,最后形成恶性循环。

无效的管理会使安全质量管理流于形式,直接影响工程的安全质量。因此管理效力的高低,对于工程本身的安全质量及施工单位的效益都有较大的保障作用[3]。

3 原因分析和改进措施

3.1 原因分析

项目管理人员没有足够的权利或手段,无法体现管理的穿透性,同时这些人又承担着相应的安全责任,这种岗责不一致的现状,使管理效力难以实现[4]。

3.2 改进措施

针对电力基建工程管理现状,改变项目管理程序和方式,基本实现岗责一致,提高员工工作、学习的积极性和责任心,使电力工程项目管理通畅,管理成效不打折扣,从而提升项目管理的效率。

1)施工企业内部逐步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建议施工单位循序渐进,逐步实现项目经理负责制。将原分配给项目部成员的项目费汇总交由项目经理管控,项目经理根据项目部人员在现场工作的责任、效果、内容、强度、考勤、成果质量、数量等因素进行考核,根据考核结果分配项目费用,实现合理分配。同时,项目经理应对施工项目部的管理情况负责。

2)赋予项目经理对分包单位处罚的权限。一些业务由分包单位完成,为保证项目施工的安全和质量,直接管理分包单位的项目经理对分包的工程质量问题和安全隐患应有权进行罚款,并形成书面罚款单。施工单位应在与分包单位的结算中扣除相关罚款。

3)施工项目部成员和项目经理实现双向选择。为了固化班组建设、更好地实现现场高效管理,优化人员配置,可以采用施工项目部成员和项目经理双向选择的措施。首先,需要弱化公司二级生产班组的管理,转由项目经理负责管理。其次,在工程建设初期,项目经理选择施工项目部成员,被选人员也可以选择是否参与该工程。此外,没有参与工程现场工作的管理人员的绩效在绩效考核中应予以体现。这既能提升员工工作的积极性,也有利于培养项目经理,还提高了项目管理的效力。

4)施工项目奖惩措施。项目管理中心对现场发现的严重质量问题、安全隐患、工期延误等情况下发罚款通知单,施工项目部如果对处罚结果有异议,可以向主管部门提出裁决。罚款通知单最终并不影响建设单位对施工企业的工程款结算,但是施工企业需要依据该罚款通知单的数量对项目部进行奖惩,并进行公示。

4 结语

本文针对电力基建工程管理现状,探讨了工程管理效力的提升措施,提出在项目施工管理中岗位和责任应一致。全面落实项目管理责任,使电力工程项目管理通畅;缩短管理的作用长度,提升施工企业内部的项目管理效率和工作效率,实现工程管理安全、质量、工期等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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