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有力
天下大足,唐风宋韵。自唐代建县伊始,在延续一千多年的漫长历史岁月中,先贤们将古代石刻艺术的最高成就镌刻在大足的山山水水之间,诞生了蜚声中外的大足石刻。
大足石刻是重庆市大足区境内所有石窟造像的总称,迄今公布为各级文物保护单位的多达75处,造像5万余尊、铭文10万余字,是规模宏大的石窟造像群。作为中国晚期石窟艺术的代表,大足石刻与敦煌、云冈、龙门、麦积山石窟一起构成了一部完整的中国石窟艺术史。1999年12月1日,大足石刻继敦煌石窟之后被列入《世界遗产名录》。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保护好、传承好历史文化遗产是对历史负责、对人民负责。我们要加强考古工作和历史研究,让收藏在博物馆里的文物、陈列在广阔大地上的遗产、书写在古籍里的文字都活起来,丰富全社会历史文化滋养。”大足区人大常委会贯彻落实这一要求,助力大足石刻的保护研究和合理利用取得了显著成效。
助推立法 实现依法保护
立法是基础,是保障,是体制层面的设计。1998年,大足石刻在申报世界文化遗产时,重庆市政府颁布了政府规章《重庆大足石刻保护管理办法》,对加强大足石刻的保护起到了积极作用。但随着大足石刻在保护利用过程中内涵日益丰富、外延不断拓展,规章的内容已经不能满足保护管理工作的需要。2013年,大足区人大常委会提出建议:对标对表上位法规定和国家文物保护工作最新政策要求,对《重庆市大足石刻保护管理办法》进行评估、调整,并由政府规章上升为地方法规,以更有效地保护好大足石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