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深圳的张女士在14岁儿子的床头储物盒里发现了一堆疑似“计生用品”的盒子,张女士仔细一看,里面装的竟是一种“恶搞糖果”。
而在某电商平台上,有不少店铺将零食包装成恶搞礼物,这些零食的售价在几块钱到十几块钱不等,大部分是以“礼盒装”形式售卖,美其名曰“整蛊、恶搞”。
警惕“脏俗”
陈霈(资深媒体人)
十年前,中央提出“要引导广大文化工作者和文化单位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坚决抵制庸俗、低俗、媚俗之风。”
这是对文化产品创作生产中出现的“三俗”最明确的态度。
十年过去,“三俗”整治已取得很大成效,可谁曾料到,“三俗”之风“借尸还魂”转移到了商业领域,谓之“文化营销”,而且针对的消费人群大部分是未成年人。
这个世界是多元的。
有勤勤恳恳积极向上的厂商,他们在产品质量上下功夫,赢得小消费者的喜爱;也有一小撮偷奸耍滑的厂商,自诩“营销”专家和“创意”大咖,剑走偏锋在包装上动歪脑筋,美其名曰“创新”!
未成年人爱好新奇事物,这些厂商就利用其这一特点,创新产品、推新包装,玩尽花样以激发市场潜力。
未成年人购买的理由无非就是“好玩”。这些特定用途的商品或称谓本就在未成年人知识疆域之外。
“恶搞”零食之类的产品,截取的只是片面的信息、传播的不是科学的认知,而是扭曲的、“肮脏”的灌输。这些厂商的行为不仅仅是庸俗、低俗和媚俗,更是“脏俗”。
以恶趣味营销,以“脏俗”为卖点,您觉得他们的歪脑筋只会用在外包装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