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春辉
(河北唐山南堡经济开发区社会事业保险局,河北 唐山 063305)
就工伤保险设立初衷来看,一则为保护劳动者权益,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二则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避免了用人单位在发生工伤时直接支付巨额的资金。由此可见,小微企业参加工伤保险有着现实的必要性。
就小微企业而言,在国内有着庞大的企业团体。据统计,截至2020年3月,我国登记在册的体工商户8353万户,若将个体工商户纳入小微企业,合计占全部市场主体的94.8%,从业人员3.41亿人。这些小微企业最典型的特点,数量多、规模小、承担风险能力差。在安全生产管理方面,由于人才缺乏,安全投入赊账多的问题,导致企业安全生产隐患较大。在此种情况下,如若小微企业不参加工伤保险,一旦出现安全事故势必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甚至由此会终结生存来源而导致整个企业垮台。
工伤保险是一种强制险种,但是,小微企业工伤保险覆盖率却很低。主要是因企业自身的原因造成的。
国内小微企业用工制度不规范,很多企业与劳动工人没有签订用工合同,随时辞退、解聘员工的现象较为普遍。加上小微企业经营管理有弊端,企业看重的是利润,对潜在劳动价值不关注,集中压榨式管理,导致员工没有归属感,流动性较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