汤琪琳
(南通四建集团有限公司,江苏 南通 226300)
营改增试点主要在交通运输行业及现代服务行业中率先实施,作为建筑业而言,是实施营改增较晚的行业。营业税向增值税的转变,是新时期政府着力进行减税降费的有力举措[1]。具体到建筑行业,其体量大,周期长,合同多,在实施营改增后,一些建筑企业反而出现税负增加,资金链紧张,财务风险加大等现实问题。因此,直面建筑行业营改增税务风险,总结税务筹划措施方法,对建筑企业及整个行业极有价值。
营改增即营业税改增值税,增值税只对产品或服务增值部分进行纳税。营改增特点优势较多,最为主要的是减少企业重复纳税,在帮助企业减税降负的同时,对社会良性循环的带动起到推动作用。增值税作为流转税种,在世界范围内占据主流,增值税与营业税在征收对象、范围、计税税目、依据、征收方式、税率等环节存在差别。增值税采用“价外税”取代营业税“价内税”,实现了进项与销项的抵扣,从而对企业轻装上阵,行业结构优化调整产生了深刻影响[2]。在建筑业税率档次确定上,建筑业一般纳税人征收11%增值税,后降至10%;建筑业小规模纳税人可以通过简易计税方法征收3%增值税。在营改增背景下,建筑企业重复征税现象基本被消除,增值税抵扣链条得以打通,对建筑行业的转型升级及高质量发展有深远意义。但基于建筑行业自身特点的特殊性,营改增带来利好的同时也附加了一定的风险,对此应着力分析并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