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 乐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 200010)
自2013年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联合发布《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及登记结算业务办法(试行)》奠定了业务制度基础以来,股票质押先后经历了初期快速粗放扩张和整顿规范、规模收缩两大发展阶段。
股票质押凭借其较传统银行、信托的融资模式效率更高、流程相对便捷、交易方式灵活的优势,迅速发展,全市场股票质押未解押市值(按质押日市值)从2013年年末的1万亿元激增至2017年年末的7万亿元,年化复合增长率超过60%。
随着2017年5月减持新规推出,股票质押担保物的流动性大幅弱化,股票质押平仓变现时无法及时有效通过处置股份来收回本息,导致业务的核心风控逻辑从担保品变现能力评估转向融资人信用风险评估。此外,随着2018年4月资管新规出台,对资管产品投资非标、期限错配、产品多层嵌套等问题做出明确限制。股票质押被明确认定为非标业务,导致存量的股票质押在到期时,很难通过银行理财资金的产品实现借新还旧,导致股票质押业务的资金供给大幅收紧。
在经济增速放缓、金融去杠杆的大背景下,股市波动加剧,券商逐步发现股票质押的处置手段在整顿规范阶段中遭遇流动性不足的问题,股票质押的风险逐步沉淀在券商体系内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