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 琳
(广西演艺职业学院 广西·南宁 530226)
民办高职院校是我国社会主义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社会人才培养可以起到重要的影响,能够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事业培养出更多应用型与技能型人才。在民办高职院校的日常运营以及发展中,教师队伍在其中占据至关重要的地位,教师队伍的综合水平以及执教能力会对于民办高职院校的教学水平造成影响,而对于教师群体本身来说,则存在一定程度的幸福感缺失问题,影响到教师队伍的执教水平。所以在本次论文研究中将以广西民办高职院校作为案例,探讨民办高职院校教师职业幸福感的缺失与重建,用以抛砖引玉。
所谓职业幸福感所指的便是个体在从事某一职业过程中其需要可以得到满足、潜能可以得到发挥、力量得到增长,并且可以在此过程中得到持续性的快乐体验,以此充分肯定自身价值。从单位的角度来讲,提高员工的职业幸福感是强化企业管理效果的重要途径,而对于员工的角度来说,是否拥有职业幸福感,不但表现出对于企业的满意程度以及忠诚度,也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衡量一个人的价值是否得到发挥,同时也反映出一个人的幸福指数。对于职业幸福感这一指标本身来说,属于个人在单位之中发挥出自我价值的基础前提,只有拥有足够的职业幸福感才能在自身的岗位之上充分履职,更加优质的完成自身工作内容,并且取得良好的工作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