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如烟,孙浩林
(中国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北京 100038)
当前,全球科技创新进入空前密集活跃的时期,一些重大的颠覆性技术不断涌现,加速了新产业与新业态的迭代,重塑世界经济结构和国际竞争格局[1]。
颠覆性技术创新是具有颠覆传统技术路线和改变游戏规则等革命性意义,对原有技术体系和应用系统能够产生颠覆性的进步作用的重大技术创新。“颠覆性技术”这一概念最初由美国学者克莱顿·克里斯坦森于1995 年提出,是指以意想不到的方式取代现有主流技术的技术。其内涵和外延随后被不断扩展,逐渐发展为“颠覆性创新”或“颠覆性技术创新”,其中既包括了基础性、原理性的新发现,也可能包括现有技术跨领域、跨学科的创新性应用,或全新的商业机制等。
颠覆性技术创新具有三个特点。一是技术具有颠覆性的潜力,能够在技术生命周期中引起不连续和非线性变化,进而对现有技术、商业模式、国家经济与安全产生颠覆性影响;二是技术只有经过一系列的创新应用之后,才能成为颠覆性技术,也就是说,技术本身不能产生颠覆性的影响,必须物化为产品并被合理运用后才会产生颠覆性影响;三是颠覆性技术由于具有巨大的颠覆性,可能存在危害公共安全、造成环境问题、损害公共利益等风险。
由于颠覆性技术具有非常重要的经济社会价值和战略价值,世界很多国家和地区都非常重视颠覆性技术的培育。2015 年出版的《美国创新战略》指出,美国要加大对颠覆性技术的支持力度,推进先进研究,为国家安全创造突破性技术[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