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享经济下的个人所得税问题

2021-01-02 10:11:33牛子妍
管理学家 2021年23期

牛子妍

[摘 要]近年来,伴随着信息化、精准定位等新技术、第三方支付平台的出现与普及,共享经济作为一种新型商业模式在我国逐渐发展壮大。共享经济包含范围很广泛,从共享出行到共享空间;从共享服务到共享物品,涉及交通、旅游等多个行业。与传统商业模式不同,尽管目前税务部门也在对共享经济模式下的公司、平台征税,但是还没有明确规定是否应该将其纳入税收征管范围。网约车是共享经济模式的典型代表,本文以网约车为例,探究共享经济下的个人所得税征管问题,阐述了共享经济模式下个人所得税征管的理論基础以及现实意义,并以网约车为例分析共享经济的运营模式,指出了共享经济模式中个人所得税税收征管存在的诸多问题,并提出完善共享经济下的个人所得税税收征管的相关建议。

[关键词]共享经济;网约车;个人所得税;税收征管

中图分类号: F25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1722(2021)23-0029-03

随着信息化时代的迅猛发展和大数据时代的到来,我们的生活方式也在互联网发展中逐渐地改变和升级,交易平台越来越多地从线下实物交易转移到线上无纸化交易[1]。共享经济商业模式作为一种新型的商业模式,正逐渐渗透到居民日常生活以及社会经济的各个角落,让我们的生活更加便利、快捷。共享经济模式的出现不仅提供了更多的就业岗位,解决了很多人的工作问题,还增加了人们的经济收入,既提升了居民的幸福感和满意度,促进了社会的稳定与和谐,又极大地推动了我国的经济发展,日渐成为我国经济发展的巨大动力[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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