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文博
摘要:“民国文学史”概念的提出是一次重要的文学史著述契机,有利于解决长期以来困扰学界的诸多问题,因此近年来的探讨一直热度不减。“民国文学史”下一步的著述实践应充分吸纳“民间写史”力量,或者借鉴“民间写史”方式,在史料选择、细节描述、语言运用等方面增加其“可读性”,使其摆脱以往文学史著作“千史一面”“单一繁荣”“单调重复”的局面。
关键词:“民国文学史”;“民间写史”;可能
近些年來,“民国文学史”概念受到中国现代文学研究界的重视,相关的评论也一直热度不减,多数学者认为借助这一史学框架,可以解决长期以来困扰中国现代文学史学界的诸多问题。与此同时,也有少数学者针对“民国文学史”热进行了“冷思考”,提出了中肯的“商榷”意见,这些意见自然也有不可忽视的学术价值。不过笔者近期在逐一分析“正”“反”双方的观点之后发现,无论哪一方,都只论述了“民国文学史”的入史标准、写作范式、评价方式等具体“操作”问题及其价值意义,却对治史主体的问题未予关注。也就是说,大家都在讨论“民国文学史”写什么、怎么写,而没有关注谁来写。本文拟就此问题展开讨论。
一
当然,也许这根本就不是一个问题,因为在学者们的观念中,文学史的写作无疑是由相关的专家来承担。事实上,早在20世纪初“文学史”这个概念由西方传入中国之时,作为开先河者的胡适、杨荫深等人,便曾在其论著中“下意识”地涉及到这个问题,胡适当时就治史方法批评“国内一班学人并非不熟悉中国历史上的重要事实,他们所缺乏的只是一种新的看法”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