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英英
在中国几千年的教学活动中,教师一直被定位为教育者,学生是学习者。教师进行教学活动时,一般在班级中进行,教师处于一种指导性地位。然而随着时代的不断发展,教学形式已经发生了改变,出现了线上教学的形式,“以班级为单位组织授课和双向互动,以录播课为主,采取“录播+线上答疑”的形式。有条件的学校可以采用直播+线上答疑的形式。课后辅导可以采用点播或线上答疑形式”[1],在这种教学形式的改变下,教师对于自身的角色定位也随之发生改变,具体如下:
一.由信息知识的独享者变为信息知识的共享者
传统教学中,教师是教学内容的独享者,教师处于知识的中心,课堂上传授的知识是学生获取信息的主要来源。线上教学则与以往不同,教师与学生的地位是平等的,他们获得信息的手段、时间几乎都是同步的,得到的信息也是一致的,这是由于信息社会的发展,技术的不断革新,促使消息转化成了信息,这些信息也在迅速地传播给每一个人。在上世纪九十年代末,人类进入信息化社会,彻底告别了工业社会,而“工业社会与信息社会最突出的区别可能表现在信息传播上”[2]。工业社会在信息传递上是单向传递,只能依靠大众媒体,如报纸、广播等单向地把信息知识传递给大众。而信息社会,人们“根据自己的意愿左右信息内容”[2]。不仅可以寻找到自己想要的信息,还可以进行多向传递与交流。
信息技术与教学的融合已经越来越紧密,近年来出现了各种各样的教育类应用软件,对于受众没有限制,人们都可以在线上开展教育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