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汉诸子即后世之文集”说平议*
——兼论西汉文章存录方式的演变

2021-01-04 11:54
中山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1年6期
关键词:子书班固诸子

伏 煦

一、“秦汉诸子即后世之文集”说的学理依据

“秦汉诸子即后世之文集”是余嘉锡(1884—1955)在《古书通例》卷2《明体例》中提出的论断。表面上看,“秦汉诸子即后世之文集”说与既有的目录学与文学观念背离,毕竟诸子与文集在中国传统目录学的四部分类法中,长期居于“子”与“集”两大不同的部类;文集编纂的行为及观念不早于两汉之交①详见吴光兴《以“集”名书与汉晋时期文集体制之建构》(《文学遗产》2016年第1期)一文。吴文梳理了班固之后的汉魏时代文学作品编集的情况,并指出以“集”名书、“文集”的观念,成书于魏晋之际的校书编目活动;到了齐梁时代,“文集”成为图书部类的名称。。若经由此命题来理解作为“前文集”时代的西汉诸子与文章②本文使用“文章”这一概念,一般指不包括诗赋的各体文章。的关系以及诸子与文集兴替的学术史历程,首先应当梳理此说的学理依据和与之有关的其他表述。

其一,古书的题名方式。在《古书通例》卷1《案著录》中,余氏指出《史记》《汉书》记载韩非、邹衍、董仲舒等人的著述,仅列举篇目而无书名的现象,或如老子、慎到、荀卿、贾谊、公孙贺、严君平等,只言著书若干篇若干言而不云所著何书,说明古人著书不自名,后学“以人名书”的现象③余嘉锡:《古书通例》,北京:中华书局,2007年,第213—214页。。在此背景下,“《汉志》诸子诗赋二略,题某人或某官某者,居十之九。古人之学,专门名家,所作杂文,皆在诸子,独于诗赋,别为一略。及至东京专家之学衰,而后别集兴,又追为西汉以前人编集。《隋志》自楚兰陵令《荀况集》以下,凡四百三十七部,皆题某官某人,与《汉志》诸子诗赋之例同……古之诸子,即后世之文集也”①余嘉锡:《古书通例》,第215,265,231—240,241页。。由《隋志》的著录可知,文集本无书名,与诸子“以人名书”有着一致的命名方式。

其二,古书的编纂方式。在《古书通例》卷3《论编次》中,余氏指出诸子与文集成书方式相似:“既是因事为文,则其书不作于一时,其先后亦都无次第。随时所作,即以行世……其编次也,或出于手定,或出于门弟子及其子孙……后世之文集亦多如此。”②余嘉 锡:《古书 通例》,第215,265,231—240,241页。

其三,诸子与文集的源流关系。章学诚《文史通义·诗教上》提出“至战国而后世之文体备”,从《战国策》《庄子》《韩非子》等战国子史典籍中,为汉赋、骚、设论、连珠、七、书、论等“后世之文”,寻找形式与内容上的渊源。而余氏则进一步“取子书中诸文体,略依《文选》分类序次”,涉及赋、诗、诏(策)、令、教、上书(疏)、书、设论、序、颂、论、箴、铭、对等十四体③余嘉锡:《古书通例》,第215,265,231—240,241页。,以此证明“秦汉诸子”中已经包含与“后世文集”体制相同之作。

在章学诚之外,余氏还参考刘师培(1884—1919)《论文杂记》有关诸子和文集的相关论述,刘氏指出:“西汉之时,总集、专集之名未立……观班《志》之叙艺文也,仅序诗赋为五种,而未及杂文;诚以古人不立文名,偶有撰著,皆出入《六经》、诸子之中,非《六经》、诸子而外,别有古文一体也。”④刘师培:《论文杂记》,《中国中古文学史汉魏六朝专家文研究》“附录”,北京:商务印书馆,2010年,第172页。此说则将诗赋之外的“杂文”视作六艺与诸子之附庸,即便是独立于诸子而别为“诗赋略”的诗赋,“本当附入六艺诗家,故班固曰赋者古诗之流也。其所以自为一略者,以其篇卷过多,嫌于末大于本,故不得已而析出。此乃事实使然,与体制源流之说无与也”⑤余 嘉锡:《古书 通例》,第215,265,231—240,241页。。这种观念的实质是将包括诗赋在内的一切“后世文集”之文,都视作六艺与诸子之流,而“秦汉诸子”则是诸子变为文集的关键环节。

综上所述,著述形态与文体源流为“秦汉诸子即后世之文集”说的成立确立了学理依据。此外必须说明的是,余先生提出的“秦汉诸子”并非完全对应历史上的秦汉时期(前221—220),在其论证的过程中,所涉及的诸子,上溯至《荀子》与《韩非子》,下限则在西汉中期,东汉以降的子书则具有“自撰美名”与“手自编定”等特点,余氏将其作为“汉魏以后诸子”讨论。本文的讨论亦上溯荀、韩二家,以西汉诸子和文章作为研究的主体。

章学诚、刘师培、余嘉锡等学者初步勾勒出战国西汉间诸子与文集交替的历程,概述“子”“集”两部的源流关系。其中,章学诚将战国视作学术转变的关键时代,而余嘉锡的论述则集中于秦汉。比起章学诚“子史衰而文集之体盛”说,将诸子与文集的兴替视作立言宗旨与专门之学丧失的学术退化⑥详见拙文《章学诚“子史衰而文集之体盛”说发微》的论述,《文艺理论研究》2017年第2期。,“秦汉诸子即后世之文集”说则是以具体的学术史现象为标准,较少掺杂带有个人色彩的价值判断,同时又将时代相对集中于西汉:文集编纂实践及其观念尚未成立,而各体文章创作业已十分兴盛的“前文集”时代,又是诸子遗风存续的“后诸子百家”时代。从目录学、文学观念史和文章体制等方面,重新审视“秦汉诸子即后世之文集”这一命题所建构的学术观念,同时在现有研究充分认识到西汉文章在文学与思想学术两方面的价值之外,回归历史语境来定位其著述性质,亦为今天深入理解“诸子”—“文集”这一四部之学升降的历程,提供某种启示。

二、西汉文章的著录与《汉书·艺文志·诸子略》

在余嘉锡列举的秦汉诸子所包含的诸多文体中,以上书(疏)一体为最多,计有以下七家:《韩非子·存韩》、《汉志》儒家“贾山八篇”、又“贾谊五十八篇”、《汉志》儒家“《钩盾冗从李步昌》八篇,宣帝时数言事”、又纵横家“《秦零陵令信》一篇,难秦相李斯”、又“《徐乐》一篇,《庄安》一篇”①余嘉锡:《古书通例》,第233—236,242页。。以上书为代表的诸多西汉文章,通过《汉书》的采录流传至今②根据吴福助《汉书采录西汉文章探讨》(台北:文津出版社,1988年,第15—16页)的统计,《汉书》引录西汉文章(含诗赋)共1220篇,其中有重复者50篇,实际为1170篇。其中诏令类有539篇,奏议类有487篇,为数量最多的两类。,其中有一部分见于《汉书·艺文志》诸子略著录的诸家。但正如余氏所言,《汉志》并没有全部著录这些奏议类文章:

《汉书》诸传章奏多矣,何以不尽见于《志》,以此例彼,深以为疑。及读《文心雕龙·章表》篇云:“按《七略》《艺文》,谣咏必录。章表奏议,经国之枢机,然阙而不纂者,乃各有故事,而在职司也。”然后其不列九流者,学不足以名家,而其文则副在官守,故不暇为之校雠著录也。③余嘉锡:《古书通例》,第233—236,242页。

类似刘勰所提出的“乃各有故事,而在职司也”之解,亦见于章学诚《校雠通义》解释“萧何律令,张苍章程”不见于《汉志》著录的原因:“刘向校书之时,自领《六艺》《诸子》《诗赋》三略,盖出中秘之所藏也。至于《兵法》《术数》《方技》,皆分领于专官;则兵、术、技之三略,不尽出于中秘之藏,其书各存专官典守,是以刘氏无从而部录之也。”④章学诚著,叶瑛校注:《文史通义校注》,北京:中华书局,1985年,第993—994页。

不过,“专官典守”的解释效力却是有限的,一方面,奏议之外的西汉文章以及诗赋,亦多有不见于《汉志》者;另一方面,如刘师培指出的那样,“推之奏议之体,《汉志》附列于《六经》”⑤刘师培:《论文杂记》,《中国中古文学史汉魏六朝专家文研究》“附录”,第173页。,即六艺略各家著录了一部分奏议体文章,如《书》家著录《议奏》四十二篇宣帝时石渠论、《礼》家著录《议奏》三十八篇石渠、《春秋》家著录《议奏》三十九篇石渠论。由此可知,宣帝时石渠阁会议的相关奏议得以汇编而著录。《汉志》仅著录刘向父子所整理的中秘藏书,无法完全代表西汉末期实有的图书,秘府未藏或刘向父子未校勘者,则不见于《汉志》。尽管如此,《汉志》仍反映了当时传世文献的主要类型⑥徐建委《文本革命:刘向、〈汉书·艺文志〉与早期文本研究》(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7年)上篇《周秦汉学术研究中的〈汉志〉主义及其超越》对《汉志》作为刘向父子所校中秘藏书类目,而非西汉末期实有图书目录的性质进行了辨证,可参。,故西汉文章以何种形式著录于《汉志》,依然是我们理解两汉文章存录方式及汉代学者文学观念的重要途径。

(一)西汉前中期子书中的各体文章

从“秦汉诸子”中撷取诸多“后世文集”中的各体文章,无疑是“秦汉诸子即后世文集”说成立的基石。《汉志》诸子略著录诸家中,存世的如儒家《贾谊》五十八篇,即流传至今的贾谊《新书》,其内容分为“事势”“连语”“杂事”三类,余嘉锡认为“凡属于事势者,皆为文帝陈政事”⑦余嘉锡:《四库提要辨证》卷10子部一,北京:中华书局,2007年,第548,542页。,《汉书·贾谊传》中“谊数上疏陈政事,多所欲匡建,其大略曰”与传赞“凡所著述五十八篇,掇其切于世事者著于传云”⑧班固撰,颜师古注:《汉书》卷48,北京:中华书局,1962年,第2230、2265页。,即为班固“从五十八篇之中撷其精华”⑨余嘉锡:《四库提要辨证》卷10子部一,北京:中华书局,2007年,第548,542页。,其篇后世多以《陈政事疏》或《治安策》名之。亦有论者认为,贾谊的奏议草稿和上奏到中央而保存下来的文书档案,可能分别是《新书》与《汉书》所录贾谊奏议的重要文献来源⑩说见余建平《贾谊奏议的文本形态与文献意义——兼论〈新书〉〈汉书·贾谊传〉与〈贾谊集〉的材料来源》,《文学遗产》2018年第3期。。

无疑,《汉志》著录的《贾谊》五十八篇包括了以奏疏为主的贾谊文章。但考虑到秦汉诸子大多亡佚的实际情况,我们无法确知亡佚的子书是否包括其作者的各体文章。在余嘉锡之前的诸多目录学家,几乎都选择了在两者之间建立一种密切的联系,使得亡佚的秦汉诸子在现有的文献条件下有迹可循,以下列举部分作为例证:

1.儒家:《贾山》八篇。马国翰《玉函山房辑佚书》云:“《至言》一卷……《汉艺文志》儒家《贾山》八篇,今只传《至言》一篇,若谏文帝除铸钱、讼淮南王无大罪、言柴唐子为不善三疏,当在八篇中,而世不传。”①马国翰辑:《玉函山房辑佚书》,扬州:广陵书社,2004年,第2539页。马氏虽以《至言》标目贾山之书,但仍将其视作《汉志》所著录的《贾山》八篇之一,并将《汉书》本传所记载的贾氏数次上书,视作八篇余下的内容。此外,《汉书》本传记载:“章下诘责,对以为‘钱者,亡用器也,而可以易富贵。富贵者,人主之操柄也,令民为之,是与人主共操柄,不可长也。’”②班固撰,颜师古注:《汉书》卷51,第2337页。至少汉廷就“谏文帝除铸钱”疏诘问贾山,而贾山另作一对,严可均《全汉文》辑录其语,并以《对诘谏除盗铸钱令》为题③《全汉文》卷14,严可均辑《全上古三代秦汉三国六朝文》,北京:中华书局,1958年,第207页。本文所提及西汉文章的标题,一般来自严可均《全汉文》,以下不一一注明。。与之类似的是,《兒宽》九篇、《公孙弘》十篇、《终军》八篇、《吾丘寿王》六篇、《庄助》四篇等五家,《汉书》皆为作者立传,并采摭其奏议之文,马国翰据此辑佚。

2.法家:《晁错》三十一篇。据《汉书》本传记载:“错又言宜削诸侯事,及法令可更定者,书凡三十篇。孝文虽不尽听,然奇其材。当是时,太子善错计策,爰盎诸大功臣多不好错。景帝即位,以错为内史。错数请间言事,辄听,幸倾九卿,法令多所更定。”④班固撰,颜师古注:《汉书》卷49,第2299,2300页。可知晁错在文帝在位时,已经汇集自己的上书与对策之作,定为三十篇。考虑到晁错不可能在较短时间内变更自己的著作,笔者在此做一大胆推测,所谓“数请间言事”,即晁错先前所整理的三十篇之中的内容;景帝即位不久,错“迁为御史大夫,请诸侯之罪过,削其支郡”,另上一奏,成为吴楚七国之乱的导火索⑤班固撰,颜师古注:《汉书》卷49,第2299,2300页。。此奏连同之前的三十篇,正合于《汉志》著录的三十一篇之数。由本传可知,晁错之书几乎出自手定,其内容即“宜削诸侯事,及法令可更定者”。

同样,纵横家著录了《邹阳》七篇、《主父偃》二十八篇、《徐乐》一篇、《庄安》一篇,四家亦在《汉书》中有传。纵横家以游说人主为业,其本传载录的上书奏议之作,当在其书之内。其中,与主父偃同传的徐乐、庄安,《汉书》未载其生平事迹仅录其“上书言事务”之作,刘向父子校书之时,依然将仅存一篇上书的徐、庄二子视作“一家之言”,殊为可贵。

3.杂家:《东方朔》二十篇。与前述儒、法、纵横三家著述以奏议为主的情况有所不同的是,根据《汉书》本传的采录及记述,可知《东方朔》二十篇兼备众体:

朔之文辞,此二篇最善。其余有《封泰山》,《责和氏璧》及《皇太子生禖》,《屏风》,《殿上柏柱》,《平乐观赋猎》,八言、七言上下,《从公孙弘借车》,凡(刘)向所录朔书具是矣。世所传他事皆非也。⑥班固撰,颜师古注:《汉书》卷65,第2873页。

班固援引刘向《别录》,于《东方朔传》篇末直接记录了其作篇目,所谓“二篇最善”,即《答客难》与《非有先生论》;本传亦载其《上书自荐》《谏除上林苑》《化民有道对》三篇,计有上书、书(《从公孙弘借车》)、设论、论等体,亦包括《汉志》未著录的诗赋之作。然本传所引录的十六篇,未满《汉志》著录的二十篇之数,“朔上书陈农战强国之计……辞数万言”⑦班固撰,颜师古注:《汉书》卷65,第2863—2864页。姚振宗认为:“上书陈农战数万言者即《艺文志》杂家《东方朔》二十篇也。”《汉书艺文志拾补》,《二十五史补编》第二册,上海:开明书店,1937年,第1491页。,或亦包括在内。其余诸篇为何者,诸家颇有争议。王先谦《汉书补注》引沈钦韩说:“《楚词章句》有东方朔《七谏》,疑即八言、七言,不然不应遗于刘向也。又《御览》三百五十有东方朔《对骠骑难》。”⑧王先谦:《汉书补注》,北京:中华书局,1983年,第1286页。顾实则指出:“然本传具述刘向所录朔书,无《七谏》。本志《诗赋略》无《楚辞》,亦无东方朔赋,盖有漏略。”⑨顾实:《汉书艺文志讲疏》,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9年,第156页。《七谏》篇数与“八言、七言上下”不合,亦未见以此指代楚辞及后拟之作的例子。梁启超指出,东方朔另有《北堂书钞》《文选》注和《艺文类聚》所引的四篇作品,余下两篇待考①梁启超:《汉志诸子略考释》,《二十五史艺文经籍志考补萃编》第五卷,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12年,第306—307页。。诸说都未考虑本传采录的三篇奏议。在《汉志》诸子略的诸家之中,东方朔之书无疑最接近后世文集的,甚至包括在《汉志》中别为一略的诗赋之体②如余嘉锡所说:“《东方朔书》之类,乃全与文集相等。篇目俱在,可复案也。”余嘉锡:《古书通例》,第244页。。

4.与上述情况有所不同的是,《汉志》诸子略儒家著录的“《陆贾》二十三篇”和“《董仲舒》百二十三篇”,二者篇数大于今本《新语》十二篇和《春秋繁露》八十三篇。顾实指出:“此作(《陆贾》)二十三篇,盖兼他所著者计之。”③顾实:《汉书艺文志讲疏》,第104页。而《董仲舒》百二十三篇与今本《春秋繁露》的关系较为复杂,班固在《汉书·董仲舒传》记载了董氏著述的情况:

仲舒所著,皆明经术之意,及上疏教条,凡百二十三篇。而说《春秋》事得失,《闻举》、《玉杯》、《蕃露》、《清明》、《竹林》之属,复数十篇,十余万言,皆传于后世。掇其切当世施朝廷者著于篇。④班固撰,颜师古注:《汉书》卷56,第2525—2526页。

根据这段记述,董氏的著述分为两个部分:其一是合于《汉志》诸子略著录的百二十三篇,“皆明经术之意,及上疏教条”;其二是“说《春秋》事得失”的部分,然其书无总名,具体篇数亦不详。从今本《春秋繁露》看,今存的《玉杯》《竹林》之篇,内容正是“说《春秋》得失”;同时《汉书》本传的贤良对策,未见录于今本《春秋繁露》,《对胶西王越大夫不得为仁》与《郊事对》等“上疏教条”之作存焉。由此可知,苏舆“百二十三篇者已佚,疑是后人杂采董书,缀辑成卷,以篇名总全书耳”⑤苏舆:《春秋繁露义证》,北京:中华书局,1992年,第1页。之语,部分说明了董仲舒著述流传的真实情况。今本《春秋繁露》不见于《汉志》著录,出于后人摭拾百二十三篇“上疏教条”和“说《春秋》事得失”的数十篇的残篇编成,《隋书·经籍志》经部春秋家著录为十七卷。班固所见的“百二十三篇”本为“上疏教条”之作,这种情况与贾谊《新书》载录其奏议一样,皆是“秦汉诸子”包含“后世文集”之体的直接证据。

从以上的实例可知,因属于“后世文集”的书疏奏议等文体,在“秦汉诸子”中有迹可循,“秦汉诸子即后世之文集”这一命题才拥有了重要的史实与理论基础。贾谊《新书》和董仲舒《春秋繁露》中的诸篇奏议之作,与《汉书·晁错传》的相关记载,《东方朔传》引录刘向《别录》的著录,为后世目录学家从《汉书》诸传的引录与记载,来推测《汉志》诸子略著录的已亡佚的西汉诸子书的内容,提供了较为可靠的依据。尽管此命题仅仅适用于武帝朝及其之前的情况,但我们应当把西汉后期子书的情况与文章的存录方式,纳入本文的讨论范围,以此形成对西汉文章及其与子书关系的全面理解。

(二)西汉后期子书的著述性质演变

西汉武帝朝之后的文章,有不少经《汉书》采摭得以保留至今,然而在《汉志》诸子略中几无迹可寻。一方面,应该考虑诸子略著录的武帝朝之后的子书数量较少:

《臣彭》四篇。

《钩盾冗从李步昌》八篇。宣帝时数言事。

《儒家言》十八篇。不知作者。

桓宽《盐铁论》六十篇。

刘向所序六十七篇。《新序》、《说苑》、《世说》、《列女传颂图》也。

扬雄所序三十八篇。《太玄》十九,《法言》十三,《乐》四,《箴》二。⑥班固撰,颜师古注:《汉书》卷30,第1727页。

其中,臣彭未知其身份及时代,姚振宗以为大抵为武帝时人⑦姚振宗:《汉书艺文志条理》,《二十五史补编》第二册,第1596页。;《儒家言》未以人名书,作者亦不详,姚氏推测“此似刘中垒裒录无名氏之说以为一编。其下道家、阴阳家、法家、杂家皆有之,并同此例”①姚振宗:《汉书艺文志条理》,第1596页。张舜徽亦指出其为抄撮诸子之作,详见氏著《汉书艺文志通释》,武汉:华中师范大学出版社,2004年,第277页。。臣彭与李步昌之书或与此前的陆贾至庄助之书在著作性质上更为接近,只是现存的文献未能提供更多的信息加以佐证。

道家的情况也有相似之处,按照李零的分类,在“排头书”“《老子》书”“先秦道家书”和“黄帝书”之外,另有“其他道家书”②李零:《兰台万卷:读〈汉书·艺文志〉》,北京:三联书店,2011年,第84—91页。。根据班固自注,“其他道家书”的七种之中,有“六国时”的《孙子》与《郑长者》,也有武帝时的《捷子》《曹羽》和《郎中婴齐》,《臣君子》(蜀人)与《楚子》的时代不详,《道家言》亦不著作者③班固撰,颜师古注:《汉书》卷30,第1731,1735,1741页。,可以确定为武帝之后的著作付之阙如。

类似时代不明或作者不详的情况另有:阴阳家所著录的《卫侯官》和于长《天下忠臣》,班固自注“近世,不知作者”与“平阴人,近世”;法家著录的《燕十事》“不知作者”④班固撰,颜师古注:《汉书》卷30,第1731,1735,1741页。;杂家《博士臣贤对》为“汉世,难韩子、商君”之作,亦对策之体,由《汉书·武帝纪》建元元年冬十月,丞相卫绾奏:“所举贤良,或治申、商、韩非、苏秦、张仪之言,乱国政,请皆罢”⑤班固撰,颜师古注:《汉书》卷6,第155—156页。的史实可以推测,《博士臣贤对》或以此而作;《解子簿书》和《推杂书》亦无可靠的时代或作者信息⑥班固撰,颜师古注:《汉书》卷30,第1731,1735,1741页。;而名、墨、纵横三家确未著录任何武帝朝之后的著作;农家著录《宰氏》《尹都尉》《赵氏》《王氏》等作之下皆有“不知何世”之注,而《董安国》“汉代内史,不知何帝时”,此外有《氾胜之》与《蔡癸》二家时代明确,分别为“成帝时为议郎”“宣帝时,以言便宜,至弘农太守”,确为武帝之后的著作⑦班固撰,颜师古注:《汉书》卷30,第1742—1743页。姚振宗认为,宰氏即范蠡之师计然;又根据《汉书·百官公卿表》孝文帝十四年董赤,推测其人字安国,即此书作者。见姚振宗:《汉书艺文志条理》,第1635页。。不过从整体上看,无论是道、阴阳、法、杂等家无法确定时代及其作者的著作,还是儒家与农家可以确定成书于武帝朝以后的著作,在性质上很可能不同于已经编入作者奏议之文的诸子之书,尤其是未能以人名书的著作或许不成于一人,更难以想象其中收录了个人文章。

另一方面,子书自身的著述形态,亦是考量子书是否能够容纳作者各体文章的重要因素。在西汉武帝朝之后的子书中,《盐铁论》乃桓宽汇集昭帝时盐铁会议“贤良文学”与“大夫”两方辩论之语而成,此后“扬雄之徒,发愤著书,乃欲于文章之外,别为诸子。子书之与文集,一分而不可复合”⑧余嘉锡:《古书通例》,第244页。,《汉志》诸子略诸家著录“刘向所序六十七篇”与“扬雄所序三十八篇”正反应了“秦汉诸子”脱离“文集之文”。班固的自注明确了两者分别为“《新序》、《说苑》、《世说》,《列女传颂图》也”和“《太玄》十九、《法言》十三、《乐》四、《箴》二”。《汉书·楚元王传》记载,刘向在《列女传》等著述之外,亦“数上疏言得失,陈法戒。书数十上,以助观览,补遗阙”⑨班固撰,颜师古注:《汉书》卷36,第1958页。。本传提及和引述的数十篇刘向上书,并不在《汉志》诸子略“刘向所序六十七篇”之列;“扬雄所序三十八篇”由班固补入,并注明《太玄》《法言》等四部著作的篇数,《太玄》《法言》皆为拟经之作且流传至今,与刘向序次《新序》等著作一样,皆未容纳作者其余的文章。

三、子书体制与汉人观念:“诸子之文”与“文集之文”的边界

《汉书·艺文志》既有的分类体系,实际上无法充分反映西汉一朝兴盛的文章创作情况,目录学作为一种后发的总结,不可避免地与学术史本身存在牴牾。从这个角度看,西汉文章“寄生”于诸子作为一种学术史现象是可以理解的,但由此认定“秦汉诸子即后世之文集”,也未能考虑到诸子在文体形式上的多样性与综合性以及西汉诸多文章家不预于诸子之列的情况,这一命题实质是启发今人重审“诸子之文”和“文集之文”的界限以及子、集两部的兴替过程。尤其是西汉后期诸子之书的式微及其体式的变化,决定了各体文章难以在“诸子略”中找到一席之地,为了深入理解其间的原因,我们应当对西汉诸子的文体形式加以分析。

余嘉锡在提出“秦汉诸子即后世之文集”说之时,上溯至战国末期的《荀子》与《韩非子》,两者的共同点是以连缀专题论文为主,而又杂以其他文体:《荀子·成相》与《赋篇》乃诗赋之体,《大略》篇“盖弟子杂录荀卿之语,皆略举其要,不可以一事名篇,故总谓之《大略》也”①王先谦:《荀子集解》,北京:中华书局,1988年,第485页。。《大略》篇兼有格言与语录,内容多讨论礼制,并无核心主题。《宥坐》以下《子道》《法行》《哀公》与《尧问》诸篇,亦有杂钞性质,载录的“杂事”以孔门师徒为主,由此可见,《荀子》在形式上综合了先秦诸子的诸多体式。同样的情况亦见于《韩非子》,在《孤愤》《说难》等典型的专题论文以外,《初见秦》《存韩》为上书,《说林》汇集民间传说与历史故事,内外《储说》则以“经”与“说”的形式,将义理与事例配合,而《解老》《喻老》则为解释《老子》的说经之体。

这种情况亦见于今本的贾谊《新书》,《新书》被分为三个部分:“事势”部分为陈政事之作,《过秦》篇在魏晋之后被视作论体,而《汉书》本传中,班固拼合而成《治安策》,所采撷的《宗首》等十数篇,又是奏议之体;“连语”则“不尽以告君,盖有与门人讲学之语”,如《傅职》至《容经》等篇;“其杂事诸篇则平日所称述诵说者”②余嘉锡:《四库提要辨证》卷10子部一,第550—551页。,同属于“连语”的《春秋》篇则纂录春秋杂事,《先醒》篇则是贾谊与梁怀王问对之体。对于格言、语录、问对与杂事诸体,“篇”并非一个首尾完足的基本单位,其下可分为诸多“章”。以“篇”为单位的论说与奏疏之体,才是诸子中得以与后世文集之文相通的部分。

若以刘向、扬雄所撰为西汉后期诸子的代表,无论是前者的“说经”之体,还是后者的“拟经”之作,皆不合于《荀子》《韩非子》《新书》以专题论文或者能独立成篇的奏疏为主的情况。两者之作较诸子而言,与六经的关系更加密切,尽管隶于诸子略与后世的子部,但就其命名方式与论说方式而言,与战国之西汉前期诸子“立一家之言”有了本质上的区别:刘向的《说苑》《新序》,包括《列女传》,实际上接近西汉前期的《韩诗外传》,以具体的故事证明经书之义理;扬雄的《法言》模拟《论语》为语录体,《太玄》模拟《周易》,班固在《汉书·扬雄传》赞提及“其意欲求文章成名于后世,以为经莫大于《易》,故作《太玄》;传莫大于《论语》,作《法言》”③班固撰,颜师古注:《汉书》卷87下,第3583页。,将二作比拟于经传,暗含了区别于诸子的意味。

由此可见,“诸子之文”与“文集之文”具备源流关系,或在晚近学者眼中得以相通的部分,实际上是诸子中得以独立成篇亦可别为一体的诸多文章,如赋、论、书、疏之文。“秦汉诸子即后世之文集”说限于战国末期至西汉中期,实际上也是专题论文为主的子书较为盛行的时期。这种情况证明,至少到了西汉末年的刘向与扬雄,有着明确著述意图并出自个人手定的著作,有别于其他文章,至于这些文章为何在《汉书·艺文志》的体系中未能占据一席之地,应该给予它们怎样的学术定位,则是这些学者留给后世的问题了④吴光兴提出,追溯“文集”“别集”体制建构的缘起,可以将关注的重点放在“后班固”的时代,详见氏撰《以“集”名书与汉晋时期文集体制之建构》,《文学遗产》2016年第1期。。

此外,汉代人如何定位自己的著作,如何看待诸子与各体文章的区别和联系,亦是重审“秦汉诸子即后世之文集”说的另一角度。虽然,文集编纂的实践及其观念迟至班固之后,但将诸子与其他文章撰述区分的做法,稍长于班固、又曾师事班固之父班彪的王充(见《后汉书·王充传》)⑤王充在《论衡·自纪》篇中自述其生于建武三年(27),长班固五岁。,在《论衡》中已有详细论述,其书《超奇》篇曰:“通书千篇以上,万卷以下,弘畅雅闲,审定文读,而以教授为人师者,通人也。杼其义旨,损益其文句,而以上书奏记,或兴论立说,结连篇章者,文人、鸿儒也。”①黄晖:《论衡校释》,北京:中华书局,1990年,第606,607,607—608,867,1170页。在此篇后文,王充以区分“文人”和“鸿儒”的方式,明确了二者的不同:“夫能说一经者为儒生,博览古今者为通人,采掇传书以上书奏记者为文人,能精思著文连结篇章者为鸿儒。故儒生过俗人,通人胜儒生,文人踰通人,鸿儒超文人。”②黄晖:《论衡校释》,北京:中华书局,1990年,第606,607,607—608,867,1170页。可见,“上书奏记”为“文人”之作,在王充的价值序列中,低于“兴论立说,结连篇章”的“鸿儒”:

或能陈得失,奏便宜,言应经传,文如星月。其高第若谷子云、唐子高者,说书于牍奏之上,不能连结篇章。或抽列古今,纪著行事,若司马子长、刘子政之徒,累积篇第,文以数万,其过子云、子高远矣。③黄晖:《论衡校释》,北京:中华书局,1990年,第606,607,607—608,867,1170页。

王充所列举的司马迁和刘向之作,“抽列古今,纪著行事”,应当是指司马迁著《史记》、刘向续之,但就“连结篇章”这一点来看,与诸子“兴论立说”亦有相通之处。在《佚文》中,王充列举“五文”,将古今著述明确区分:

文人宜遵五经六艺为文,诸子传书为文,造论著说为文,上书奏记为文,文德之操为文。立五文在世,皆当贤也。④黄晖:《论衡校释》,北京:中华书局,1990年,第606,607,607—608,867,1170页。

除了明确将“上书奏记”区别于五经、诸子之外,“造论著说”也与诸子明确划分,考虑到王充对“论”这一撰述方式的特别兴趣,和汉魏子书多以“论”为名的现实⑤可参吴光兴《“文”与“论”:文本位“文章”新概念的一次分化——著述“文章”向修辞“文章”观念的演变》第三节《“论”书与“子书”——汉魏晋“书论—子书—近世子家”名称的来龙去脉》,《中国社会科学院文学研究所学刊(2011)》,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21年,第162—168页。,这一现象并不奇怪,也意味着即便同样归属于诸子略与后世四部分类法中的子部,汉代学者也有意识地将自己的著作与先秦诸子进行区分,正如《论衡·案书》篇所谓:“董仲舒著书,不称子者,意殆自谓过诸子也。”⑥黄晖:《论衡校释》,北京:中华书局,1990年,第606,607,607—608,867,1170页。

王充在《论衡》中的相关论述,似乎可以弥补刘向父子、扬雄、班固等两汉之际的学者在诸子与以“上书奏记”为代表的西汉文章的辨析与定位这方面的缺失。尤为值得注意的是,王充一再强调的“连结篇章”,说明“上书奏记”之文以单篇流传的形式,亦有力证明直到东汉初期,将某体某类文章编纂成书的做法并不流行。由此可见,在以王充为代表的汉代学者眼中,“诸子之文”与后世的“文集之文”并不能混为一谈,后者尚未被“集”为一书,自然与“连结篇章”的“诸子”有着极大的不同。若结合桓宽、刘向、扬雄等西汉中后期士人的子书的情况,两者在形式上的区别更加明显,并无产生交集的可能性。

四、“改子为集”:《隋书·经籍志》所著录的西汉文集

西汉后期的子书体制,已无法兼容作者的各体文章,而《汉志》的诗赋略亦不著录诗赋之外的各体文章,只有文集编纂的观念和实践在魏晋之后趋于成熟,目录学中的集部应运而生,才能为子书之外的西汉文章预留一席之地。《隋书·经籍志》集部别集类著录了二十余家西汉文集,则为我们认识西汉文章在中古时期的存录方式,提供了一个窗口:

《汉武帝集》一卷梁二卷。汉《淮南王集》一卷梁二卷。又有《贾谊集》四卷,《晁错集》三卷,汉弘农都尉《枚乘集》二卷,录各一卷,亡。

汉中书令《司马迁集》一卷

汉太中大夫《东方朔集》二卷梁有汉光禄大夫《吾丘寿王集》二卷,亡。

汉孝文园令《司马相如集》一卷

汉胶西相《董仲舒集》一卷梁二卷。又有汉太常《孔臧集》二卷,亡。

汉骑都尉《李陵集》二卷梁有汉丞相《魏相集》二卷,录一卷;左冯翊《张敞集》一卷,录一卷。亡。

汉谏议大夫《王褒集》五卷

汉谏议大夫《刘向集》六卷梁有汉射声校尉《陈汤集》二卷,丞相《韦玄成集》二卷,亡。

汉谏议大夫《谷永集》二卷梁有凉州刺史《杜邺集》二卷,骑都尉《李寻集》二卷,亡。

汉司空《师丹集》一卷梁三卷,录一卷。

汉光禄大夫《息夫躬集》一卷

汉太中大夫《扬雄集》五卷

汉太中大夫《刘歆集》五卷

汉《成帝班婕妤集》一卷梁有《班昭集》三卷,王莽建新大尹《崔篆集》一卷,保成师友《唐林集》一卷,中谒者《史岑集》二卷,后汉《东平王苍集》五卷,《桓谭集》五卷,亡。①魏徴等:《隋书》卷35,北京:中华书局,1973年,第1056—1057页。

除却《成帝班婕妤集》下注中的新莽与东汉诸家,《隋志》共著录西汉人别集二十六家,若以汉武帝为界,之前有武帝、淮南王安、贾谊、晁错、枚乘、司马迁、东方朔、吾丘寿王、司马相如、董仲舒、孔臧、李陵等十二家,而武帝之后则有魏相、张敞、王褒、刘向、陈汤、韦玄成、谷永、杜邺、李寻、师丹、息夫躬、扬雄、刘歆和班婕妤等十四家。前十二家中,《汉志》诸子略著录了贾谊、晁错、东方朔、吾丘寿王、董仲舒和孔臧之书,李陵之作不见于《汉书》本传,后世有疑为伪作者,武帝、淮南王、枚乘、司马迁、司马相如之赋见于《汉志》诗赋略,然其皆有其他文类之作,如淮南王刘安《上书谏伐南越》(《汉书·严助传》引录),本传记载“(武帝)使为《离骚传》……又献《颂德》及《长安都国颂》”②班固撰,颜师古注:《汉书》卷44,第2145页。。根据班固《离骚序》对《离骚传》的批评③详见王逸《楚辞章句》的引用(洪兴祖:《楚辞补注》卷1,北京:中华书局,1983年,第49页)。,可知其为班氏所见知的重要文献,但诗赋略并未著录《离骚》或楚辞的注释之作;而其他二颂,或隶属于诗赋略著录的“淮南王赋八十二篇”。

枚乘、司马迁与司马相如三家亦无诸子书著录于《汉志》。其中枚乘在《汉书》与邹阳合传,亦有两篇给吴王的谏书,《文选》“上书”体选录,标题为《上书谏吴王》与《上书重谏吴王》。班固赞曰:“邹阳、枚乘游于危国,然卒免刑戮者,以其言正也。”④班固撰,颜师古注:《汉书》卷51,第2372页。《汉志》诸子略只有“《邹阳》七篇”,而无枚乘之书,考虑到刘向曾经参与续写《史记》⑤刘知几《史通·古今正史》载:“《史记》所书,年止汉武,太初已后,阙而不录。其后刘向、向子歆及诸好事者……相次撰续,迄于哀、平间,犹名《史记》。”刘知几著,浦起龙释:《史通通释》,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9年,第314页。,当有机会看到枚乘的两篇上书。类似的,《汉书·司马迁传》采录司马谈《论六家要旨》与司马迁《报任安书》,考虑到其传在《史记·太史公自序》的基础上改写,《论六家要旨》即便不另外著录,也在《汉志》六艺略《春秋》所附的《太史公》百三十篇之中;而《报任安书》与枚乘两篇上书一样,亦不著录于诗赋略之中。同样,《汉书·司马相如传》所采录的《喻巴蜀檄》《难蜀父老》《上书谏猎》与《封禅书》,亦不预于《汉志》诸子略之列。

《汉书·司马相如传》透露了长卿文章在西汉的流传情况:“相如它所著,若《遗平陵侯书》、《与五公子相难》、《屮木书篇》,不采,采其尤著公卿者云。”⑥班固撰,颜师古注:《汉书》卷57下,第2609,2600页。所谓“尤著公卿者”,即《汉书》采录的诸篇曾在西汉公卿之中流传,或可与刘向所著书录提及的“中外书”之“外”者相对应,《司马相如传》记载武帝在司马相如病危之时派人取其所著之书,然“家无遗书。问其妻,对曰:‘长卿未尝有书也。时时著书,人又取去。长卿未死时,为一卷书,曰有使来求书,奏之。’其遗札书言封禅事”⑦班固撰,颜师古注:《汉书》卷57下,第2609,2600页。。武帝谴使求取司马相如著作,仅得《封禅书》一篇,由此推测尽管相如文章曾在公卿中流传,虽为刘向所见知,然未入中秘,故而不见于《汉志》著录。考虑到文献流传过程中的偶然因素,与邹阳书性质相似的枚乘书、司马谈父子之作,亦可能因未入中秘而在刘向父子校书的范围之外,故不见录于《汉志》。在西汉中后期,它们或以单行的方式流传,或有好事者纂为一书,已经不得而知。从《汉志》的著录可以推测,诸子虽然收录作者的各体文章之作,但未入中秘的部分西汉文章,未必以编入作者子书的形式流传,或许时人并不将其视为诸子。从这一角度看,即便两者在早期的成书过程与文体形态上有相通之处,“秦汉诸子”也难以完全等同于“后世文集”。而六朝人为西汉诸子和文章名家编集的活动,说明文集在中古时代业已作为各体文章的主流存录方式,在某种意义上“取代”了子书,尽管重辑子书才是更加接近西汉著作体式的文献整理方法。

根据《隋书·经籍志》子部的著录可知,西汉前中期的子书大多在魏晋南北朝时期亡佚,仅有儒家类著录了“《贾子》十卷录一卷”,法家类“《韩子》二十卷、目一卷”之下小注曰“梁有《朝氏新书》三卷,汉御史大夫晁错撰,亡”①魏徴等:《隋书》卷34,第997、1003页。。其余西汉诸子甚至未有“梁有”的著录,很可能在梁代皆已亡佚。相应地,《贾谊集》《晁错集》的编纂时间在梁代以前,前者与《贾子》(即《新书》)并行于世,除了奏疏之文,应该包括了贾谊的赋;而后者则可能因《汉志》所著录《晁错》三十一篇亡佚,六朝人拾掇晁错之文重编为集,《汉志》未著录晁错的诗赋之作,若其文章以子书形态保存,似乎没有必要另外编集。

同样,《汉志》著录的《吾丘寿王》八篇、《枚乘》七篇与《东方朔》二十篇不见于《隋志》的著录,它们的亡佚时间应当早于梁代;而相应的文集已见于《隋志》的著录,尽管不否认西汉诸子的文章同时以子书和文集的形态在六朝流传,但从《隋志》的相关著录与“不录”,我们可以看到“改子为集”的总体趋势,这一趋势亦是诸子衰亡与文集兴起的另一表征。西汉诸子之书在魏晋南北朝散佚之后,学者整理其旧文,并以文集的形态存录,正如蒋伯潜在《诸子通考》中所述:“西汉时,儒家之书,已多集单篇而成,如孔臧吾丘寿王之书,后且径改称‘集’矣。别集兴而诸子衰,西汉已见其端,故曰子学衰歇于西汉之世也。”②蒋伯潜:《诸子通考》,长沙:岳麓书社,2010年,第304页。遗憾的是,由于文献的亡佚和相关记载的缺失,我们无法详细描述“改子为集”的过程,毕竟《汉志》与《隋志》的著录,只是开端与结果而已。

结 语

余嘉锡“秦汉诸子即后世之文集”说,接续章学诚、刘师培二氏之学,揭示了西汉文章在体制渊源和部类归属方面与诸子的联系。若以诸子体制为本位,即便是篇目近于论说与奏议之体的荀卿、韩非和贾谊之作,也兼备语录、问对与杂事诸体,在体制形态上呈现出多样与综合的特点,很难将其书完全视作单篇文章的集合。以西汉文章存录的实际情况,比照《汉书·艺文志》的部次分类,我们不难理解后世的文集编纂,回应了汉代学术的实际需求,而从这个角度看,“秦汉诸子即后世之文集”说,恰恰反映了西汉中期以前“诸子之文”和后世“文集之文”尚未泾渭分明的关系,并启发我们重新认识诸子在西汉后期嬗变的进程以及在同一历史时期,各体文章的发展、文集编撰与文体辨析的萌芽,以此加深对汉魏六朝以降子、集兴替这一学术史历程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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