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沐雯,倪俊
(1.南京市节能技术服务中心,南京 210007;2.江苏省节能技术服务中心,南京 210007)
钢铁行业作为能源消耗大户,也是温室气体排放的大户[1]。准确计算钢铁企业二氧化碳排放总量,对推进应对气候变化工作具有重要意义。为建立科学的温室气体统计核算制度,国家发改委发布了企业碳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共涉及24 个行业,其中包括《中国钢铁生产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试行)》(以下简称《指南》),为钢铁企业碳排放量的统计计算提供了依据和指导。
《指南》基于“投入产出”理论[2],通过划定企业的系统边界,确定企业涉及的排放源种类及折算当量碳排放系数,规定了钢铁企业碳排放总量的计算方法。钢铁生产企业的碳排放总量包括化石燃料燃烧排放、工业生产过程排放、净购入电力和热力隐含的排放,并扣除固碳产品隐含的排放[3]。
在温室气体排放核查工作中发现,一些钢铁生产企业在核算碳排放总量时,将废钢计入原料计算碳排放量,同时扣减钢材产品中隐含的碳排放量;一些短流程生产企业则不考虑废钢原料和钢材产品中隐含的碳排放量。为对比分析两种计算方法对钢铁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总量的影响,本文选取一家采用电炉炼钢工艺、通过加工废钢生产钢材的短流程钢铁生产企业进行核算,该厂碳排放核算边界见图1。

图1 碳排放核算边界
该企业以液化石油气(LPG)和液化天然气(LNG)作为燃料,生产过程中使用电极、硅锰合金和废钢等为原料,使用外购电力,最终产品为螺纹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