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林淑周
近年来,随着人工智能和“互联网+”经济的发展,催生了共享经济、平台经济、微经济、跨界电商等众多新兴业态。新业态从业者正逐渐成为我国就业群体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数据显示,2019年我国平台经济交易规模32828亿元,比上年增长11.6%。2019年我国共享经济参与者人数约8亿人,其中服务提供者人数约7800万,在稳定就业方面发挥了巨大作用。在打造共建共享社会治理现代化的背景下,将新业态从业人员纳入社会保障体系已经成为社会的共识。
与传统单位制的就业者相比,新业态从业者的最大特点是灵活性。新业态催生了自由职业者、非全日制雇员以及从业者可以同时受雇于多个雇主。这些新的灵活就业方式适应了新经济和新型服务业的需求,也顺应了新一代劳动者对更加自由的工作与生活方式的追求,给经济发展带来了新的活力。但同时,新业态从业人员社会保障不足的问题随着新业态就业群体的扩大也日益突出。为保障社会保障资金安全及政府监管的有序性,目前的社会保险制度普遍以正式就业为条件,在有确定企业作为雇主的情况下,界定个人、企业和政府在社会保险方面的权利和义务关系,形成稳定的资金来源及明确的监管对象,以保障社会保险的可持续发展。而新业态中相当一部分从业人员是自雇者、平台从业人员和临时工等,由于没有固定的、或明确的企业雇主,个人就很难通过企业这个桥梁来参加社会保险,通常就被排挤在社会保障体系之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