季亚雯,蒋亚麒
(南京财经大学,江苏 南京210023)
在百年未有之大变局的新时代背景下,中国正处于新一轮转型升级的关键期,创新必将成为重要驱动力。要想真正发挥创新带来的发展新动力,构建完善的激励创新机制是必不可少的。因此,应协调好市场机制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与政府部门的宏观调控作用以及两者之间的交互作用。外部冲击的频发性、不确定性和影响持久性,市场失灵产生的一系列抑制性问题在国内、国内与国际的“双循环”体系中变得尤为突出。政府干预这只“看不见的手”,在宏观调控方面发挥的作用是市场机制所替代不了的。税收作为政府进行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在积极的财政政策体系中占有重要地位,可以有效促进资源的合理、有效配置,减少资源的无谓损失。相应的财税政策激励,能够有效降低企业创新成本,提升企业创新能力和效率。
税收制度结构的优化改革会改变科技创新主体的活动,因为各个创新主体的敏感程度是不一样的。往往税收制度产生的1%的抑制作用大于其产生的1%的促进作用。因此,科技创新主体会对税制变化的抑制作用更为敏感。从这个角度而言,税收制度的稳定性对于科技创新活动是极为重要的,可以推动创新活动的持续性发展。
新时代背景下,我国要做好以新一轮转型升级为契机,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现代化经济体系,切实拓宽税制改革激励科技创新渠道,立足于优化税制激励新一代科技创新储备,推动我国经济走向高质量、可持续的新路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