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晓辉
(铁道警察学院 侦查学系,河南 郑州 450053)
2015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国家标准化体系建设发展规划(2016—2020年)》提出:到2020年,基本建成支撑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具有中国特色的标准化体系[1]。2020年公安部部长赵克志在全国反恐怖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明确指出,要加快研究制定重点领域反恐防范标准,着力健全反恐防范标准体系[2]。2021年国家反恐办发出了要配套推进反恐防范行业标准建设的号召。铁路反恐怖重点目标集中,反恐防范任务繁重,铁路反恐防范行业标准缺失将会严重制约铁路反恐防范措施的有效落实。响应国家反恐办的号召,制定铁路反恐怖行业标准,推进铁路反恐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工作刻不容缓。
当前,铁路安全方面运用的法律法规主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1991年5月施行)、《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2005年4月施行)和《铁路安全管理条例》(2014年1月施行),这些法律法规都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以下简称《反恐法》)颁布实施以前制定的,其中的条文多数是围绕铁路设备安全、铁路建设质量安全、铁路运营安全和铁路线路安全制定的,不涉及铁路反恐防范工作。随着国内外铁路反恐形势日益严峻复杂,为规范铁路反恐防范工作,2015年以来,铁路公安部门协同中国铁路总公司(现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编制出台了《铁路反恐怖重点目标安全管理办法》《高速铁路反恐怖和治安防范标准(试行)》《铁路反恐怖防范工作规定(试行)》《铁路反恐怖防范基础工作规范(试行)》等十余部企业规范性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