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雅智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法学院,湖北 武汉 430073)
2021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指出要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维护社会稳定和安全。城市轨道交通安全是社会公共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城市轨道交通内部治安防范工作的好坏直接关系到社会安全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2021年8月,西安地铁三号线发生保安员拖拽女乘客致使女乘客身体暴露事件,工作人员不规范履行职责的行为对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造成了破坏并造成了不良社会影响。西安市公安局和纪委监委对涉事保安和运营单位的处理显示,维持城市轨道交通治安秩序的保安员和运营单位并不具有直接雇员关系。这表明,当前城市轨道交通治安防范存在工作人员管理的缺陷。仅就官方通报内容①西安市公安局公布的最终处理结果如下:乘客郭某、陈某扰乱地铁公共秩序的行为,情节轻微,不予治安处罚,由公安机关给予批评教育;保安员陈某某工作方法简单粗暴,但尚不构成违法犯罪,责令其所属保安公司对其予以停职并依规调查处理;根据《保安服务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公安机关对保安公司岗位责任制度、保安员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等问题责令限期整改,市地铁运营分公司依据合同约定做进一步处理。西安市纪委监委通报:经西安市纪委监委调查,西安市轨道交通集团及其运营分公司在工作中服务群众意识不强;对相关人员教育培训不经常,日常监管存在漏洞,保安人员履行职责不文明不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