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亚茹 李 萍
(北京农学院经济管理学院,北京 102206)
农业作为一个国家的根基,是人类生存之本,是一切生产的首要条件,促进农业现代化发展已经成为现代农业发展的首要目标。北京作为全国科技的中心,2010年,北京市政府、科技部、农业部启动共建北京国家现代农业科技城计划。几年来,北京国家现代农业科技城不断创新机制体制、突破技术瓶颈,截至2019年,农业高新技术企业已有605家,北京已经成为现代农业技术创新策源地,有效提升了北京都市现代农业的发展水平。但同时,农业的特殊性决定了农业科技企业技术创新在很多方面不同于其他产业的高新技术企业[1]。农业科技企业技术创新具有较长的研发周期、较强的地域性,并且存在技术创新的先进性与农户水平的滞后性之间的矛盾,这对于农业科技企业的技术创新投入和产出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2]。在此背景下,有效评估北京农业科技企业技术创新绩效,分析存在的问题,对于促进北京农业科技企业发展,有着较强的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
目前,全国只有浙江与江苏分别于2004年、2008年颁布了《浙江省农业科技企业认定工作实施意见》《江苏省农业科技型企业管理办法(试行)》相关文件,规定了农业科技企业的认定标准与条件[3]。学术界对农业科技企业的定义也是各抒己见:褚保金等(2001)认为,农业科技企业是指主要以自身力量推动或从事农业技术创新,在研发上投入较多资源以实现高新技术产品商业化的企业[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