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 莹,岳艾儒,徐 宏,邹俊良
(1. 中电建路桥集团有限公司,北京 100048;2.四川省环保科技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成都 610041; 3.四川省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成都 610041;4. 四川省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总队,成都 610093)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城市化进程的加快,越来越多的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被排入城市水域,这些水域表现出季节性甚至全年性的黑色和臭味[1]。目前,流经全国大多数城市建设区的河流水质受到不同程度的污染。随着城市水体中黑色气味的程度和范围逐渐加剧,这种极端的黑色气味水现象不仅对生态产生了严重影响,而且对居民的感官产生了非常深远的影响,同时也很容易对一些人群造成健康风险[2]。如果政府不治理水体黑臭现象,纵容大面积黑色臭水体出现,生态环境问题变得更加突出[1]。不仅河流、湖泊、水质下降,而且周围的景观也会逐渐变差。因此,除去黑色臭水,不仅有改善河流和湖泊感觉的效果,还对美化城市、保护城市生活环境、促进社会和谐以及持续经济发展有着重要影响[3]。
2015年4月,国务院正式颁布了《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以下简称《水十条》)。水十条明确要求到2030年解决中国城市建成区的黑臭水体问题[4]。为了贯彻国务院的要求,2015年8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会同环境保护部(现生态环境部)等部门,共同制定了《城市黑臭水体处理指南》(以下简称指南)。指南中提到的城市黑色和有气味水体的概念:“黑色和有气味水体是指城市中呈现不愉快颜色和/或散发不愉快气味的水体的统称[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