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亮
摘 要:中国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目标下,知识产权制度在促进绿色科技创新、保障绿色科技成果和激励绿色科技进步等方面将成为重要支撑。从知识产权审查授权角度,鉴于绿色技术创新的专利申请授予程序决定了绿色技术商业化开发和利用的速度,应该强化绿色专利快速审查制度的法律衔接和优化绿色专利快速审查制度的具体内容;从知识产权保护角度,为了保障绿色技术创新、最大程度激发和驱动绿色技术进步,应该从审判机制、证据制度、赔偿力度方面健全绿色技术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机制,同时从技术支撑和保护协作方面强化绿色技术知识产权行政保护机制。
关键词:碳中和;绿色技术;专利快速审查;知识产权保护
中图分类号:DF 523.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2096⁃9783(2021)06⁃0096⁃07
引 言
2020年9月,习近平总书记在第七十五届联合国大会一般性辩论上首次提出中国碳达峰、碳中和的宏伟目标,即二氧化碳排放力争于2030年前达到峰值,争取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碳达峰”是指二氧化碳年总量的排放在某一个时期达到历史峰值,之后逐步降低;“碳中和”是指在一定时期内,通过节能减排、碳捕集、碳封存等方式抵消人为产生的二氧化碳,实现二氧化碳净排放为零。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仍旧处在工业化和城镇化的进程中,我国承诺实现从碳达峰到碳中和的时间将是全球历史最短,这意味着我国需要付出加倍的努力。如何实现碳中和愿景,已有不少学者从环境科学、动力工程、经济管理、金融、经济体制等角度进行积极探索和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