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家程
(重庆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重庆 401331)
20世纪末以来,教育公平问题日益成为社会领域当中人们关注的重点,教育的公平与否直接影响到人们的现实利益。对此,为了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对于教育的需求,最大限度地保证教育的公平,党和政府制定了《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以下简称《教育规划纲要》)。但是在现实当中,教育公平并没有得到有效的保障,其具体表现为基础教育资源分配不均衡,城镇学校和乡村学校、重点学校和薄弱学校,无论是在办学条件、师资力量,还是在教育教学质量上都呈现出巨大差异,而造成这种差异最为主要的原因就是校际之间在师资力量上的差异。因此,为了改变这种局面,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就成为政府重要的一项师资均衡政策[1]。但是,教师轮岗制度在具体的实施和执行过程中也出现了诸多有待解决的问题。因此,本文主要分析教师轮岗制度中在教师方面所出现的一些问题,从而找到相应的解决措施,以提高轮岗教师在轮岗过程中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教育公平,最为重要的就是保证师资力量的公平。教师轮岗制度作为一种新兴的制度,它的科学有效实施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弥补师资力量薄弱学校的师资,最大限度保证教育公平。但是,该制度在实际的实施和执行过程中,难免会出现一些不可避免的问题,包括学校层面的问题、教师层面的问题以及教育行政部门层面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