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 旭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技术学院分公司,山东 济南 250002)
单位投资建设工程项目,通常会对施工单位报送的结算书进行内部审计,以双方认可的审定值为依据进行结算和付款。工程项目结算审计工作较为专业,很多单位会委托具有专业造价咨询资质的中介机构提供该项服务。但是,在具体工作实践中会出现结算审计服务不能满足委托单位需要的情况,给委托单位带来损失。目前关于工程项目结算审计的研究多集中于建设单位自行开展内部审计的情况,对外委服务以及加强中介机构管控的研究较少。为有效达成结算审计工作目的,本文讨论了委托单位加强中介机构管控的必要性和易出现的问题,提出围绕结算审计工作全过程应采取的合理管控措施,以确保结算流程规范,结算金额公允,防范资产流失风险。
委托单位一般直接依据审计结果进行结算,加强管控保证审计结果真实、公允,能够有效防止多结算造成的经济损失。虽然结算审计工作由中介机构具体实施,但是基于委托代理关系,委托单位要承担对中介机构的管控责任,应尽到必要的管控职责,以免后期内外部巡视、审计或专业检查中出现审定值不实的情况。
工程结算审计工作需由专业造价工程师完成。委托单位管理人员一般不具备相应专业知识,只能对服务成果进行形式审核,很难直接对审定值的准确性、公允性进行评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