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大洋,王真(中海油国际有限公司,北京 100028)
绿色低碳发展是当今国际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方向。全球应对气候变化,从1992年里约的《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UNFCCC)开始,到 1997年的《京都协定书》(Kyoto Protocol),再到2007年《巴厘岛路线图》(Bali Roadmap)和2009年哥本哈根气候大会。而真正达成共识并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气候应对协议是2015年12月12日签订的《巴黎协定》。全球共有200多个缔约国同意签订了巴黎协议,标志着哥本哈根会议之后“减排裸奔时代”的终结[1]。
《巴黎协定》的核心内容是共同但有区别性原则。也就是说世界各国在应对气候问题上有共同的责任和义务,但是根据各国的发展阶段不同区别对待。其总的目标将全球平均气温较前工业化时期上升幅度控制在2 ℃以内,并把升温1.5 ℃作为努力目标,在21世纪下半叶实现净零排放。《巴黎协定》在构建气候应对国际秩序的同时,也标志着世界经济正在从化石能源经济转向低碳经济。
为了实现《巴黎协定》明确的目标,全球已有110多个国家和地区设定了碳中和、碳达峰或净零排放的目标,包括欧洲的欧盟、英国,亚洲地区的中、日、韩,北美地区的美国和加拿大,计划通过一系列措施,履行各自《巴黎协议》减排责任,在本世纪中叶努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或净零排放。西方国家也各自在此大背景下对企业的绿色低碳发展制定了不同的产业政策、法律法规等。
在中国,习近平总书记2020年9月在第七十五届联合国大会提出了“我们也愿承担与中国发展水平相称的国际责任,为全球环境治理贡献力量”“力争2030年前二氧化碳排放达到峰值,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的双碳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