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亚静,周长波,党春阁,方 刚,韩桂梅
(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北京 100012)
清洁生产审核作为工业污染防治的重要手段,有效推动了污染防治从末端治理向全过程控制转变,是落实绿色发展方式的有效途径。为进一步加强清洁生产审核在重点行业节能减排和产业升级改造中的支撑作用,促进形成绿色发展方式,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生态环境部和国家发改委在充分调研和研讨的基础上,制定了《关于深入推进重点行业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的通知》(环办科财〔2020〕27号)[1](《通知》),并于2020年10月印发实施。
本文在分析《通知》出台的背景和意义的基础上,对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的顶层设计、模式创新、奖惩措施等方面进行梳理和解读,助力各地方深入理解《通知》精神,推动各项任务有效落实。
2010年,原环境保护部发布《关于深入推进重点企业清洁生产的通知》(环发〔2010〕54号),有效促进了全国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的开展。之后,国家再未出台清洁生产审核的相关政策文件。随着201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促进法》)的修订和2016年《清洁生产审核办法》(《审核办法》)的出台,特别是国家对清洁生产管理要求的不断提高,原环发〔2010〕54号文已明显滞后,亟需国家层面完善和优化清洁生产审核推进机制,指导清洁生产工作的开展和推进[2]。
近年来,国家相关政策、规划、计划等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