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娟(松江区辐射及固体废弃物管理站,上海 201600)
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工作的实质是一种环境控制制度,其目的是最大程度地降低项目因为各种资源的开发而导致的环境污染,从而最大限度地保障我国环境的可持续发展,更好地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共存。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工作首先要对建设项目的开发进行环境影响评估,评价结果显示如果该项目对环境的危害性过强,将会在当地居民和地方政府的共同同意下,修改项目原计划,待达成统一意见后再对建设项目进行评价审批。我国目前的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工作尚处于初步阶段,国外环境评价工作相比还存在很多问题。
目前,环保部已经取消环评单位资质,注册环评单位的门槛降低,只需要2个工程师即可注册环评单位,导致环评工作及报告编制质量参差不齐,影响了审批效率,拖延了项目建设进度。而目前对环评单位管理还仅限于信用管理平台,缺少其他相应的管理制度。因为跨省单位无法评分等原因,管理制度无法有效落实,政策无法实现落地。相关的建设方的职责、环评公司的职责和审批部门的职责也较为模糊不清,真正履行职权的时候却出现了较为严重的相关职责划分不够明确,在管辖时会出现有些地方管辖力度过大,有些地方无人管辖,过于松散。其次,我国的环境保护法律规章中,其内容深度不够,可操作性不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