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小兵(中化地质矿山总局,北京 100013)
国有企业是国民经济的压舱石、稳定器,做好国有企业纪检工作,有利于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有利于放大国有企业资本功能,有利于提高国有企业竞争力[1]。国有企业纪检机关应根据新时期、新形势、新任务,结合企业实际并与时俱进地开展好企业纪检工作,深化纪检体制改革,压实监督执纪问责工作职责,为国有企业的健康发展,提供坚强有力保障[2]。
一要坚持把政治监督摆在首位,开展监督要围绕学习宣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把学习党的创新理论作为各级党组织的“第一任务”,作为党委会、党总支会、支委会等重要会议的“第一议题”;二要围绕落实重大决策部署开展监督,持之以恒开展“四风”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特别是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三要围绕推动高质量发展开展监督,列席经营工作座谈会,督促聚焦主责主业、处理好发展速度与发展质量的关系,加强完善公司治理,规范企业的运行。
要构建多方协调联动机制,发挥好国有企业监督委员会作用,形成大监督工作格局;建立监督工作月报制度,明确监督重点内容,形成及时发现问题、督促纠正问题机制。开展“关键少数”谈话制度;监督选人用人,领导人员实名推荐等制度。
按照党章要求协助党组织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制定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解方案,完成“一岗双责”台帐建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