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精细化工企业的火灾危险性分类标准发生了新的变化,操作温度高于其闪点的可燃液体,车间的火灾危险性类别需要提高一个等级,防火防爆设计面临新的问题。文章对精细化工企业的火灾危险性分类及其变化进行了说明,对操作温度高于其闪点的可燃液体车间防火防爆设计进行了探讨。
关键词:操作温度;可燃液体;精细化工
精细化工企业涉及的产品种类繁多,农药、染料、涂料、日用化学品、医药等均属于精细化工范畴。随着《精细化工企业工程设计防火标准》GB 51283-2020(以下简称“精细防火标准”)的实施,精细化工企业车间的火灾危险性类别均需按照该标准执行,特别是可燃液体的火灾危险性分级需参照《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2018 年版)》GB 50160—2008(以下简称“石化防火规范”)执行,导致设计过程中车间的火灾危险类别可能需要提高一级,建筑、电气等防火防爆设计就会发生很大的变化,各专业对此存在很大的分歧。笔者从化工工艺专业角度对车间的防火防爆设计进行分析探讨。
1 火灾危险性分类标准
精细化工企业危险化学品主要依据精细防火标准进行火灾危险性分类。其生产及储存物品的火灾危险性分类参照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2018年版)》GB 50016—2014(以下简称“建筑防火规范”)的规定。液化烃、可燃液体的火灾危险性分级参照现行国家标准石化防火规范的规定。
石化防火规范,将可燃气体的火灾危险性分为甲、乙类,液化烃、可燃液体的火灾危险性分类分为甲A、甲B、乙A、乙B、丙A、丙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