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人事档案管理工作对于职工办理特殊工种工龄认定具有重要影响。其标准与规范,将直接影响是否能够顺利办理单位职工提前退休手续。本文立足于事业单位人事档案缺失情况下的特殊工种认定,进而提出了相应的改进办法。
关键词:人事档案;特殊工种;工龄认定;提前退休
人事档案和人事工作是密不可分的,人事档案记载了一个人的主要经历、政治面貌、工资待遇、考核情况、职务晋升等重要信息,它对于人事工作起着凭证、依据和参考的作用,在个人转正定级、职称申报、办退休手续等相关事宜时都需要人事档案作为佐证。因此,人事档案是记载着人生轨迹的重要依据,在人事管理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特殊工种提前退休,顾名思义就是未到法定退休年龄,可以提前办理退休手续,申领享受养老保险待遇,一般比正常员工退休提前五年时间。提前退休是国家为保护职工的身体健康,对于从事艰苦工作岗位的职工一种补偿形式。1978年,《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国发〔1978〕104号)明确规定: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可以办理退休手续。
笔者在办理职工特殊工种认定的时候,遇到由于职工个人档案材料不完整、本人填寫的工作经历、年度考核表等相关材料不足以体现其特殊工种的职业生涯已满十年的年限要求,造成在初次办理特殊工种工龄认定时被社保部门驳回,然而事实上,这位员工实际从事特殊工种岗位的年限已远超十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