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周炎
1915年新文化運动以来,人们对传统孝道毁誉参半,莫衷一是。现代社会究竟该应如何认识和对待传统孝道呢?
1.传统孝道的主要内容
“养亲与敬亲”。养亲是子女对父母的最基本义务,是基于人的报恩观念而产生的。传统孝观念不仅要求子女对父母尽奉养的义务,更重要的是子女对父母有敬爱之心。
“顺亲与谏亲”。顺就是要听从父母的话,按父母的意志办事,凡事以父母的标准为标准。当父母长辈有过错时,子女应怎么办呢?子女要委婉谏诤,不怨不谏,甚至盲目顺从,就是不孝。
“传宗接代”。传统孝观念认为人在结婚之后必须生子,生子育孙能使家庭以至整个宗族得以稳固和延续,使先祖得以祭祀。完不成这一重任,就是对父母最大的不孝,对祖先最大的不尊。孟子说“不孝有三,无后为大。”
“丧亲与祭亲”。孝的基本含义是“善事父母”,它包括“事生”和“事死”两个层面,后者是前者的继续和延伸,它表达了子孙对逝去长辈的敬重和思念。“事死”是传统孝观念中非常重要的一项内容。古人强调侍奉死者如同侍奉生者,侍奉已亡者如同侍奉现存者,这是孝的最高表现。
“立身、立功,以显父母”。要立身必须首先存身,即保全自己的身体。因为“身也者,父母之遗体也,行父母之遗体,敢不敬乎?”“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孝之始也。”传统孝观念还要求在立身的基础上要立德、立言、立功, “扬名于后世,以显父母,孝之终也。”子女们寒窗苦读,跻身仕途,求取功名,为的是秉承父志,善继善述,实现父母对子女的希望,为的是保持家风淳朴,维护家道兴旺,为父母、为家庭取得荣誉,延续父母、家庭及家族的生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