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 浩,官 伟
(1.西南石油大学 法学院,成都 610500;2.中共四川省委党校 党史党建教研部,成都 610072)
人脸识别是对静态或动态图像中检测到的人脸图像与数据库中的图像信息进行对比,判断是否与之相匹配的过程,以此达到进行身份识别与鉴定的目的[1]。人脸识别技术内含的检测精准、方便快捷、无须接触等显著优势,使其得到广泛应用,并得以快速发展。然而,人脸识别技术在为使用者提供极大便利的同时,也存在技术滥用、触碰社会公益和他人权利边界的可能性。当下,越来越多的高校使用人脸识别技术进行校园管制,要求学生“刷脸入校”,禁止校外人员进入。虽然此举的确可以达到保障校园安全、维护教学科研秩序的目的,但也存在过度管控之嫌,对社会公众的法定权益产生影响。应当看到,随着工业4.0时代的到来,传统教育理念正在发生深刻变革:教育理念从封闭走向开放,高校是应当开放管理还是封闭管理一直饱受争议。高校采取“刷脸入校”封闭校园管制方式,极易造成受教育者自我满足和自私自利扭曲心理的不利后果,这不仅与高校本身具有的开放包容理念不符,而且与高校“社会意识”的培养格格不入。如何对高校使用人脸识别技术加以规制,成为当前学界和实务界需要关注的问题。
一直以来,高校采取的“刷脸入校”封锁校园管制方式备受质疑,反对的声音从未中断,甚至将采取该项措施的高校推到风口浪尖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