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伯林,王 珂
(珠海市横琴新区金融和财政局,广东 珠海 519031)
横琴口岸及综合交通枢纽开发工程项目位于珠海市横琴新区口岸CBD区,与澳门特区隔水相望。项目建设总用地34.5 hm2,总建筑面积131万m2,总投资约为260亿元。横琴口岸的建设在粤澳创新合作的基础上,建设成为一个集客流、物流于一体的“大通关”国家一级口岸。实行“一地两检、合作查验”创新通关模式,提供便捷的创新通关体验,实现口岸通关效率的大提升。
项目自2016年12月开工,2020年初进入收尾阶段。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授权澳门特别行政区对横琴口岸澳方口岸区及相关延伸区实施管辖的决定》,自2020年3月18日起,横琴口岸澳方口岸区移交澳门特别行政区(下称“澳门特区”)适用澳门特区法律法规管辖。横琴口岸澳方口岸区移交澳门特区管辖后,收尾施工人员无法按原定方式进场作业,需根据澳门特区相关法律要求以劳工形式进入横琴口岸澳方口岸区进行收尾工作。由于适用法律法规的变化,属于建设单位应该承担的风险范围。同时,进出横琴口岸澳方口岸区的相关工程收尾施工人员需以澳门公司为主体申报相关劳工手续,需要执行澳门特区的工人工资最低标准。显然,跨境施工必然导致人工、材料、设备费用增加,无法按原有预算进行结算,按合同约定,需要对跨境施工收尾工程进行费用补偿。那么跨境施工增加费用应采用哪种计费模式,本文结合本项目跨境施工管理实践予以探讨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