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尤 洋
农产品集中收购源起于苏联,国家为了掌握必要数量的农产品,如谷物、油料、肉类等。通过较低的价格,集中收购数量固定的农产品。新中国成立之后,中国也使用农产品收购的方式,政府国营企业和供销社从市场上收购超过总数一半以上的农产品进行统购统销。改革开放之后,中国开始减少农产品集中收购的数量和品种。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确立之后,农产品的集中收购出现了多种形式。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确定以前,农产品集中收购的主体主要是国营企业和供销社为主的公有制企业。当前虽然公有制企业仍然占有一定比例,但仅限于某些特别的农产品。萝卜、大白菜、包菜、棉花等农产品的收购已经不再局限于国营企业和公有制组织而是以私营企业为主了。在我国主要粮食蔬菜产区都有大量的私营农产品收购企业。农产品集中收购的主体呈现出形式多样化,主体多样化的新特点。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立之前,农产品收购的价格和数量都是相对稳定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确立之后,农产品的价格波动受市场供求关系的影响越来越大。1992-1999 年,我国逐步取消农产品统销价格。由于不断加大市场化政策力度,农产品价格又被抬升,连续四年涨幅超过20%,到达历史最高点。伴随着我国改革开放脚步加快和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我国的农产品收购价格再次波动加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