边界形塑与制度创新:业主有效自治的实现路径

2021-01-13 12:14:21王德福
湖北行政学院学报 2021年6期

沈 迁,王德福

(1.华中科技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湖北 武汉 430074;2.武汉大学社会学院,湖北 武汉 430072)

一、问题缘起与研究进路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城市基层管理制度经历单位制到街居制再到社区制的转变[1],这种转变凸显城市基层社会结构的巨大变迁,尤其是住房制度改革带来的商品房小区所形塑的城市基层治理空间。这一治理空间的衍生是基于住房产权私有化的政策背景,激发业主自治的政治参与热情,业主委员会(以下简称“业委会”)的出现改变了城市社区治理格局,凸显社区治理的多元转化[2],为社区自治的推进提供现实基础。关于业主自治的学术研究一般围绕社区冲突视角和社区治理视角两个维度展开。社区冲突视角认为业主与物业管理公司、房地产开发商之间存在利益矛盾进而引发社区行动,包括业主维权行动[3]。学者吴晓林强调社区冲突频繁的背景是由“物权”而衍生的人权、自治权的兴起,业主在维护利益时注重表达权利,形塑公民权[4]。事实上,社区冲突视角具体指向的是业主维权行动,以业委会为代表开展的维权行动致力于业主认同和行政认同[5],主张业委会只有在争取业主利益的集体行动中才能彰显其合法性,比如更换物业公司[6]。业主维权行动研究往往从维权面临的困境,包括政策环境、业主分化、多元利益主体的博弈等方面分析失败经验[7],并且引用西方社会行动理论在内的理论范式予以解释,将业主维权行动视为“社会抗争”[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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